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2018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建议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相关内容及表述与新修定的宪法相衔接、相统一。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揭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先后进行宪法宣誓。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说明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谁的领导?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说明了什么?
(2)监察法相关内容及表述与新修定的宪法相衔接相统一。这说明了什么?
(3)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先后进行宪法宣誓。这表明了什么?
答案: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
(2)宪法是监察法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监察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3)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要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解析】
(1)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题文中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说明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说明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2)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宪法与监察法的关系的认识,题文中监察法相关内容及表述与新修定的宪法相衔接相统一,表明宪法是监察法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监察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此问旨在考查学生对宪法宣誓的认识,题文中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先后进行宪法宣誓,表明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要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