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完成答题
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共有2400多名代表在全团会和分组会上发表审议意见;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宪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金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向宪法宣誓。习近平:“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拟题:运应所学知识,自拟一个能概括材料主要内容的题目。
(2)评论:从不同角度对以上材料进行分析评论。
答案:
(1)拟题:所拟题目应能够概括三段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依法修宪 与时俱进》、《忠于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等。
(2)例答: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修宪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根本政治制度的角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立法;修宪必须通过全国人大。
从宪法的地位角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习近平主席向宪法宣誓体现了宪法的权威。
【解析】
(1)此问旨在考查学生把握材料主旨、运用所学观点进行概括说明的能力,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具有很强的开放性,难度值中等。解答此问时要注意所拟题目应能够概括三段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修宪、与时俱进;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等。只要学生回答的言之有理即可。
(2)此问旨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材料进行分析评论的能力,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具有一定开放性,难度较大。从材料中宪法的修订过程、意义,以及习近平主席向宪法宣誓可以看出,我们可以运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角度进行评论。具体作答时,每一评论2分,其中教材观点1分,结合材料内容分析1分;材料所涉及的观点教材中有多方面表述,考生作答到一个方面即可,对材料同一角度评论不重复计分;只要是从不同的、合理的角度评论,均可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