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晚,福州打工的赵宇听到楼下有人呼救,于是前去救助,在制止暴力过程中,与施暴者发生肢体冲突,致施暴者重伤。2019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防卫过当,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机关的定性处理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讨论,公众普遍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2019年3月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2019年12月18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第26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赵宇被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赵宇见义勇为案写进了最高检工作报告,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结合以上材料,请你谈谈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