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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 “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

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项是

A. 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吋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B. 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C. 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叶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D. 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1.D 2.①执着。余五不事营生,痴迷戏曲,他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尤其喜欢听戏.在各地戏园子游刃有余,颇受人尊敬。②仗义。余五惜才爱才,仗义疏财。他爱惜花旦少年的戏曲才华,花重金为花旦少年赎身并为其寻访名师。③乐观。余五乐而忘忧,心怀坦荡。他晚年虽孤苦无依,但仍然以听戏自娱自乐,悟出苦中作乐的真谛。 3.示例一:赞同。①对父母缺乏责任感。余五从小自私角利,只顾自己的喜爱,缺乏一种为人子的责任感。②对自己缺乏责任感。余五大半辈子不事产业,也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为了自己的个人喜好大肆挥霍家中积蓄,致使自己一辈子一亊无成。 示例二:不赞同:余五看似自私,没有责任感,其实其责任感另有体现,如对戏剧,对演员。他看似任性.放荡.实則执着于戏剧,执着于自己心爱的事业;所谓的苦中悟乐,也是痴迷于戏剧艺术的无奈之情的曲折表达。 【解析】 1.试题分析:A“余五晚年悲剧命运”这一说法错误,在常人看来是如此、但在余五看来,却末必是悲剧命运。B“只要是被他棒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右哪一个不红火的”这一说法以偏概全.绝对化C“这把其父气得吐血”和“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这一分析无中生有,于文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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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文学若要帮助人类认识自己,需要有建立在人性认识基础上的自审意识,以及危机意识、大生态意识和大爱意识。。

古希腊苏格拉底在德尔斐神庙上刻下这一铭语:认识你自己。它成为千百年来人自我觉醒的警句。现代人的悲剧就在于由于不能认识自己而蹈入盲区,或导致与外部世界的种种冲突,诸如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科学的关系等。人类的各种危机根源于人类自身,要克服这种危机,需从人自身入手。这方面文学大有可为,因为文学是“人学”,正是追问和塑造人的灵魂的学问。

文学要帮助人类认识自己,首先要有自审意识。真正伟大的作家本质上都是思想家,他在人的灵魂深处发现更隐蔽的东西。鲁迅十分赞赏思妥耶夫斯基对人的灵魂“挖掘得深的本领”,说他能在“罪恶深处拷问出洁白来”。同样,一个“洁白”的人拷问到最后,也可以挖出他的污秽来。卡夫卡在文学上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用怪诞、荒诞、悖谬等非同寻常的手法,有效地揭去长期掩饰在人们身上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让人们进一步认清自己生存的真实境况。难怪20世纪重要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卢卡契都承认卡夫卡“属于更高层次的现实主义家族”。

自审意识需建立在对人性的认识基础上。现代社会一方面脱离了基本的食物链式生存方式;一方面仍然带有食物链的标记,随时准备弱肉强食,若将这两种现象办以概括,就是“善恶并存”,这是人性本质。伟大诗人歌德创作的《浮士德》,在主人公开拓进取的道路上始终有一个名叫梅菲斯特费勒斯的魔鬼伴随,伺机使坏,诱使浮士德犯错甚至犯罪。这个故事既是人类进步历史的隐喻,也是个人成长的隐喻,一个人的成长总是进取精神与消极精神相伴而行。德国马克思主义伟大戏剧家兼诗人布莱希特,也在其剧作《四川好人》中令人信服地塑造了一个亦好亦坏的女主人公形象。如何让“人”对自己的内心有所审视?有能耐的作家自有办法。例如剧作家迪伦马特在《老妇还乡》中采用的是“精神围攻法”:他让年轻时犯有过失的主人公突然陷入猝不及防的精神围攻之中。不管主人公怎样东奔西突,只见包围圈日益收紧,绝望中他开始反省自己,决心用生命赎回这一罪过。于是这个人物形象不再猥琐,涅槃出一种“庄严的气派”。

其次,文学要有危机意识和大生态意识,以地球为背景建立一种大生命系统,关爱任何一种生命的现状与未来。卡夫卡小说《地洞》中有这样一句话:“危险迟迟不来,但又时时防备着它来。"这句话言简意赅,堪称现代人生存境况的写照。事关人类生存问题,文学可关注的空间很大。优秀的作家不仅是思想家,还是预言家。20世纪20年代,生态问题还没有突显出来的时候,德国表现主义作家德柏林就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山岳、海洋与巨人》,预言人类对大自然无节制掠夺带来的后果。

与此同时,文学需有大爱意识,文学家应该具有人类良知。例如原子弹问世后,迪伦马特写出了《物理学家》一剧,追问科学家:你是不顾一切地发明呢,还是以维护人类命运为前提呢?此剧一经问世,一年半之内仅在德语国家就上演了1500多场,引起了人们的反思。还有一种大爱体现于深层的人性关怀,一个在历史学家或法学家笔下的罪人,在文学家笔下却很可能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文学家有义务写出人的思想情感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可以说,人类认识宇宙真理的路有多多长,人类认识自我的路就有多长。这一论断的确立当可使经常鼓噪或担心“文学死了”的人们安稳地入睡了。

(摘编自叶廷芳《文学当助人识己》)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文学是“人学”,是追问和塑造人的灵魂的学问,它可以解决人类的各种危机。

B. 怪诞、荒诞、悖谬等非同寻常的手法的运用,使卡夫卡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

C. 现代社会仍然存在“弱肉强食”这一食物链标记,可见“恶”也是人性的本质。

D. 人类认识自我的路还很漫长,文学具有帮助人类认识自己的功能,永远不会“死去”。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二段通过对文学功能的分析,论证了文学具有帮助人类认识自己的作用。

B. 文章举《老妇还乡》这部作品的例子,论证了文学是如何计人审视自己的内心的。

C. 文章举《地洞》和《山岳、海洋与巨人》,论证了文学具有危机意识和大生态意识。

D. 在作者看来,写出人思想和情感复杂性的文学家,是具有大爱意识和人类的良知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认识你自己”成为千百年来人类自我觉醒的警句,是因为千百年来人们常常很难认识自己。

B. 文学的自审意识是在对人性的认识基础上,帮助人们们挖掘出人类灵魂深处更加隐秘的东西。

C. 文学家比历史学家和法学家更需要良知,因为文学需要更深层的人性关怀,更需要大爱精神。

D. 文学当助人识己,这个观点一方面肯定了文学的作用和功能,同时也对文学创作提出了期待。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直以为,圆明园是哭泣的。八国联军蹂躏着她的肌体,摧毁着她的骨骼,冲天大火燃烧的是一个民族的自尊,百多年的疼痛如那西洋楼的残臂断肢穿越百年的风雨永远存在——伫立在那西洋楼大水法的遗址前,我无法不感受圆明园的疼痛,感受一个民族的屈辱和疼痛,是那种切肤的痛。

是十年前去的圆明园。没有人愿去,说是那么远,又没啥看的。我说我肯定要。是阴凄凄的天,是冷飕飕的细鱼,和着秋风如刀子一般刮在脸上。沿着浩淼的湖水,我走啊走啊,不见一个影儿,最后,终于走到了那大水法遗址——尽管多少次从图片上,从教材书中见过这遗址的照片,可当我立在苍茫的天空下,真实地面对这一片一片旷野的玉白石块时,仍感到那来自心底的震撼!依旧华美——我抚摩着那冰冰凉凉的玉石纹理;依旧精致——那欧式的曲线流畅又不羁;依旧贵族——断碎的罗马石柱在苍天下笔直出一派伟岸和傲然。后来我流泪了,好在周围没人。那些石块、石柱、石雕连同那灰苍苍的天空一起烙在了脑海,成为心房上一幅永不磨灭的壁画

十年后的今日,我说,再去圆明园。对我来说,去圆明园是一种凭吊,一种拜谒,甚至是一种提醒。说出这些我不怕别人说我矫情,我就是这样想的。

进了圆明园才发现今非昔比。十年前的清寂不复存在,圆明园一片喧嚣。柳绿桃红藤紫,满目春色,昔日皇族的赋闲园址,也该平常百姓流连赏目。沿着湖边再往前,穿过紫藤架,右拐,是了,是遗址,大水法遗址。

想不到的是西洋楼遗址这儿,也有许多的人!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尖叫着互掷石子;一群看来是高中生或是中专生的少男少女咬着冰棍而在海宴堂遗址前高唱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几位看似干部模样的人笑眯眯地摆好阵势在镌刻着“圆明确园”字样的大理石碑前照相,那捧着相机的说:“笑!笑啊!”这群人就腆着发福的肚皮蠢蠢地笑了。在大水法遗址面前,就是那小时在书中看到,十年前在那儿哭泣的五根大罗马柱那儿,一对情侣旁若无人地拥抱接吻。

刹那,我有一点不知所措。亲吻示爱干嘛到这大水法遗址面前呢?在这样残破颓败的乱石间,怎么笑得出来?要唱歌蛮好去去那桃红柳绿的绮春园、长春园或是泛舟湖海啊!看着这群在破碎的石块遗址前欢笑的老老少少,仰首凝视那高高而破残的罗马柱,眼眶和心口都隐隐地疼起来。历史呢?耻辱呢?血性呢?!

前些年,曾经围绕这圆明园需不需要重建有过争论,结果是理智的人们理解了废墟的价值,尊重了历史留给我们残酷的真实,这片废墟留下来了。当时,我是为留下拍案叫好的。可今日见到这么多在废墟上在遗址前欢笑嬉闹的人群,我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在经过那么多的岁月之后,眼前这残壁断垣,还能提醒人们对一个世纪前那场噩梦的记忆,那场中华民族的灾难与奇耻大辱?!

一阵沙尘扑面而来,豆大的雨点砸下来,劈头劈脸。欢笑的人群直往外冲,剩下我一人,静静地,在洁白的石块上坐下,对着这大水法遗址,对着这华美残破的罗马石柱,和苍天,和这些断壁残垣一起落泪哭泣……

1.我们应从哪几个层面理解文中圆明园的“哭泣”?

2.对圆明园废墟,作者为什么说“我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以自己的话解说)

3.第二段对圆明园废墟的细腻描述有什么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