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德礼为基,法律为盾
李维睿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综观我国历史,两千多年前孔子主张“为政以德”,为推行“德政”发出政治呼声;其后,在儒家思想和文化的引导下,执政者始终强调“德治”,坚持“德化天下”,并通过推动礼法合一,实施“德法合治”,构筑起了我国独特的“礼法文化”体系。我国古代的“德法合治”由“行德以礼”“由礼生法”“以法护德”三个环节组成。
“行德以礼”:礼是道德的外在行为规范
古代德治中的“德”,与今天一样,指的也是道德、品德、德行等,是符合社会主流的正确价值取向。古人为“德”找到的现实载体便是“礼”。《论语·为政》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治国以道德为导向,施政的举措便是推行“礼治”,把礼作为以德治国的实践手段,人民才能知廉明耻、从善如流。
首先,从礼的来源上看,礼仪的制定和实施,表现出来的是人类居家生活、社会交往的基本情感,即所谓“人之常情”。基于情感而发的礼,自然能得到普遍遵循,这与道德从日常中抽象、获得大众认同的路径是一致的,如祭礼表达对祖先的思念敬重、丧礼寄托亲属的哀思,还有婚礼、待客礼等等,这些传统保留到了今天,成为不成文的规则,不履行则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它代表的是人伦道德的底线。其次,从礼的实施上看,一切礼仪制度都始于个人实践,这种实践可视作自我修养,包括对欲望的约束,这与道德重修身、重教化、重感召的特性是相一致的。事实上,礼治发挥的正是“化成天下”的道德功能。再次,从礼的渗透性来看,古礼纷繁复杂,有吉、凶、军、宾、嘉五礼一说,有冠、婚、丧、祭四礼一谈,前者重国之礼,后者重家之礼,可谓纵贯国、族、家与自身,其主线便是以孝、忠、仁、义、信等为核心的人伦道德。
“由礼生法”:法与礼的统一、互补
礼作为道德的规则,其表现形式往往是行为规范,解决的是“该做什么”“按什么流程做”的问题。即便如此,礼也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尤其是对违礼行为的追究惩罚,必然要诉诸具有普遍威慑力的法律,用法治来维护礼治。一般认为,从汉武帝时期开始,我国便加速“礼法合一”的进程并开始形成独特的“礼法文化”。“礼法合一”的主要路径是“由礼生法”。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礼是作为原则性的规范逐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的。比如,汉宣帝时期把“亲亲得相首匿”纳入法律之中,“恤刑”“八议”“准五服以治罪”“十恶”等礼的原则,则是在汉唐之间纳入法律之中,并上升为法的指导原则。上述纳入法律的礼,不少在现行刑法中仍有所体现:比如近亲属无作证义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聋哑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等。
“以法护德”:实施法律的落脚点
在我国古代,施行法律的目的便是维护礼制、捍卫道德。一方面,国家直接通过刑罚来惩治道德问题。以唐律中的“十恶”为例,其中“恶逆”是指殴打、谋杀直系尊亲之行为,“不孝”“不睦”“内乱”的情节虽轻于“恶逆”,但也严重悖反家族伦常,“不义”是侵犯非血缘尊长的行为,“不道”则是情节恶劣的杀人不法行为。律典把严重的失德行为直接上升为犯罪,并与常规犯罪予以区分,实施严格处罚。另一方面,遇到道德与法律或者礼与法之间的冲突时,国家会进行权衡与调整,以期法的实施始终维系道德观念。比如不同层次的道德观念之间也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德礼的柔性,在法律与道德、情理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平衡两者关系,兼顾秩序与和谐,这种理念对今天法律的制定实施仍有重要借鉴意义。
综上,古代的德治与法治,以德礼为基础,从道德出发,通过礼仪来实践道德,同时生成、改造法律,以取得强制执行力;以法律为后盾,维护道德的行为、惩罚失德的行为,保障德与礼的实施。以此构筑起“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德、礼、法既统一在道德观念之下,同时又在各自领域发挥着不同功用,德礼重内修、重教化,法律重纠违、重处罚,共同推动实现国家、社会以及个人自身的和谐治理。
(选自2017年3月22日《学习时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讲的是是治国只有以道德为导向,推行“礼治”,把礼作为以德治国的实践手段,人民才能知廉明耻、从善如流。
B. 从礼的来源上看,礼仪基于“人之常情”;从礼的实施上看,礼仪制度都始于个人实践;从礼的渗透性来看,纷繁复杂的古礼纵贯国、族、家与自身。
C. 以法护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直接通过刑罚来惩治道德问题,一是遇到道德与法律或者礼与法之间的冲突时,国家会进行权衡与审议。
D. 不同层次的道德观念发生冲突时,国家会发挥德礼的柔性,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来平衡,兼顾秩序与和谐,此理念于今仍有借鉴意义。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祭礼、丧礼、婚礼、待客礼等是基于人居家生活、社会交往的常情而发的,因此能得到普遍遵循,这与道德从日常抽象、获得大众认同的路径是一致的。
B. 人们认为,从汉武帝时期起,我国便加速“礼法合一”的进程并开始形成独特的“礼法文化”。而今古不同时期纳入法律的礼,有些在现行刑法中还有所体现。
C. “礼法合一”的主要路径是“由礼生法”,礼是作为原则性的规范逐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的。如汉宣帝时期的“亲亲得相首匿”以及汉唐之间的“恤刑”。
D. 即使礼可以解决的是“该做什么”“按什么流程做”的问题,但也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对违礼行为的追究惩罚必然要诉诸法律,用法治来维护礼治。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两千多年前孔子提出“为政以德”的主张,后来执政者就坚持“德化天下”,通过礼法合一,实施了“德法合治”,形成了我国独特的“礼法文化”体系。
B. 文章以我国历史上执政者始终强调“德治”并通过推动礼法合一,实施“德法合治”,构筑“礼法文化体系”来论证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C. 经历了“行德以礼”“由礼生法”“以法护德”三个阶段,我国法律最后形成了以德礼为基础,以法律为后盾的“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
D. “德法合治”的完备体系中,德礼是基础,法律是后盾;德礼重内修、重教化,法律重纠违、重处罚,德礼和法律既有统一性,又有功用的不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