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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加点成语的使用,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

①舞台上的灯光时明时暗,快速变幻的布景令人目不交睫,随着歌手的狂歌劲舞,观众席上也一片沸腾。

②有专家指出,石油是不可忽视的战略资源,我们必须厝火积薪,未雨绸缪,进一步健全中国的石油安全体系。

③那些航空领域的拓荒者,很多已经离开人世,但他们筚路蓝缕的感人形象一直深深印在人们的记忆中。

④这次会谈并没有其他人员参加,他们两个人又都一直讳莫如深,所以会谈内容就成为一个难解之谜。

⑤正在悠闲散步的外科主任王教授,突然接到护士电话说有个病人情况危急,他立刻安步当车向医院跑去。

⑥从用字之讲究可以看出,这首诗的作者苦心孤诣,要在这有限的篇幅中营造出一种深邃幽远的意境。

A. ①②⑤    B. ①④⑥    C. ②③⑤    D. ③④⑥

 

答案:
D 【解析】试题分析:此题考查的是考生正确使用词语的能力。可根据词语意思,结合着句子的具体语境分析判断。还要关注语境、使用对象、感情色彩等问题。目不交睫,形容夜间不睡觉或睡不着,望文生义。句中是说令人看不过来。厝火积薪,把火放到柴堆下面。比喻潜伏着很大危险,望文生义。句中理解为事先做好准备。筚路蓝缕,形容创业的艰苦,不含语境,对象不当。所以选D。 【考点定位】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技巧点拨】此类题要在理解句意的基础上,结合具体语境及词语的意思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分析即成语的基本义、感情色彩和语境。需要注意色彩不明,断词取义,对象误用,谦敬错位,功能混乱,不合语境,望文生义等错误使用类型。例如第一句中,是说快速变幻的布景让人看不过来,而“目不交睫”是形容睡不着,望文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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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会道也莫言

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莫言的责编拉着去的,那时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莫言笑眯眯坐在我对面(可爱),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嘛!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名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列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各章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1.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2.请赏析第⑥段划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3.结合全文内容,谈一谈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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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鸭子

当家家户户的炊烟依次消散,太阳便已爬到了东边树林的梢上。这个时候,丫崽便赶着一大群鸭子去村西的小河边了。十二岁的丫崽跟在那些蹒跚的鸭子后面,笑容满面。

一直以来,村里人对于丫崽每天都能笑得出来,很是不解。丫崽本是孤儿,后被村里的李家夫妇领养,那一年,她才三岁。这个女孩的到来,并没有给这对不育的夫妇带来什么欢乐,不过李家夫妇对她尚好。丫崽五岁的时候,她终于为这个家里带来了天大的惊喜,李家媳妇忽然便怀孕了!当弟弟出生以后,家里便充满了欢乐,可丫崽的艰难生活便开始了。六岁的她就要干家务,七岁开始做饭带弟弟,连学都上不了。弟弟上学后,她除了每天干活做饭,就是放鸭子。即便如此,养父母也不待见她,常打骂她。可这个孩子却极少哭,而且只要和鸭子在一起,就会笑个不停。

弟弟上学以后,便回到家给姐姐当老师,丫崽起初只是抱着哄弟弟玩儿的心思,乖乖地当学生。可是学着学着,竟是入了迷。弟弟也越发有兴趣,为了回家能给姐姐好好地讲课,每天都极认真地上课听讲。如此一来,学习成绩竟稳稳地保持住了第一名。本来养父母很讨厌丫崽跟弟弟学习,可见到这个效果,也就默认了。

有一天,弟弟给丫崽上课的时候,忽然问:“姐,你咋每天都那么爱笑呢?你看爸妈对你那样,你怎么还能笑出来呢?”弟弟心里对父母如此对待姐姐很是生气,不过却也无能为力。丫崽却说:“和那些鸭子学的,你看,鸭子的眼睛都是弯弯的,就像一直在笑着,你听它们叫的时候,也像是在笑呢!其实爸妈对我挺好的,哪家的爸妈不打骂孩子?”

弟弟上初中后,在镇里住校。每周回来的时候,依然会给姐姐讲课。可是两年后,丫崽的心里第一次有了挣扎。因为这个时候,养母开始张罗着给她找婆家。那个时候,嫁出一个女儿,可以得到不少彩礼钱。丫崽一露出不乐意的神情,养母就骂:“我把你养了十六七年得花多少钱?”丫崽即使不高兴的时候也是微笑着的,养母看着她的笑就来气:“赶明儿把你许配给一个爆脾气男人,一天打你八遍,看你还笑不笑?”

终于有一天,说妥了一门亲事,丫崽根本反抗不得。那天家里很热闹,杀了好几只鸭子待客。丫崽注意到,那些鸭子被割断了喉咙,那眼睛依然是微笑着的。于是心里有了更大的悲哀,可她依然笑迎客人。就在那个晚上,丫崽失踪了。养父母带着好多亲戚四处寻找,也没能找到。

好几个月后,丫崽寄回了五百元钱,并写来一封信,说:“爸,妈,我会把那些彩礼钱都挣回来!你们别找我,我没事。让弟弟好好上学。”养父母就真的没有再去找,虽然知道了她在哪里。就这样,每个月丫崽都要寄钱回来,养父母有时望着满院的鸭子,心里就会忽然很不是滋味。

一晃四年过去,丫崽依然往家里寄钱,而弟弟也快高考了。这个时候,养父去山上拉石头的时候,被滚下来的石头砸到了头部,去世了。丫崽回来了,大哭,这次她没有笑,可是看着她哭,养母的心里更是难过。临走时,丫崽对弟弟说:“你好好学习,要是考上大学,姐就一直供你!”

果然,弟弟考上了大学,而丫崽一直在供他上学。养母独自一人在家,每当喂鸭子的时候,就会念叨丫崽。在养母年年的念叨中,丫崽终于又回来了,那天她说:“妈,我要结婚了。你别担心,那个男人脾气一点儿也不爆,不能一天打我八遍。你放心,我会把弟弟供完大学!”养母笑了,然后又哭了。

丫崽在城里结的婚,养母和弟弟都去参加了婚礼。养母仔细地看着新姑爷,的确是那种很安生的男人,便也放了心。三天回门的时候,丫崽带着丈夫回到家,养母要杀鸭子,丫崽没让。晚饭的时候,养母拉着丫崽的手,说不出话来,丫崽笑着说:“妈,你可要高兴啊!你把我养大不容易,可惜爸没享着福!幸好当初弟弟教我那么多知识,要不去城里打工,会更难。”

(选自《天池》2012年第4期,有删改)

1.小说中丫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2.小说为什么以“微笑的鸭子”为标题?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程千里,京兆人。身长七尺,骨相魁岸,有勇力,本碛西募人,累以戎勋,官至安西副都护。天宝十一载,授御史中丞。十二载,兼北庭都护充安西北庭节度使。突厥首领阿布思先率众内附隶朔方军玄宗赐姓名曰李献忠李林甫遥领朔方节度用献忠为副将。后有诏,移献忠部落,隶幽州,献忠素与禄山有隙,惧不奉,乃叛归碛北,数为边患。玄宗愤之,命千里将兵讨之。

十二载十一月,千里兵至碛西,以书喻葛禄,令其相应。献忠势穷,归葛禄部。葛禄缚献忠并其妻子及帐下数千人,送之千里,飞表献捷,天子壮之。十三载三月,千里献俘于勤政楼,斩之于朱雀街,以功授右金吾卫大将军同正,仍留佐羽林军。禄山之乱,诏千里于河东召募,充河东节度副使、云中太守。

十五载正月,上党郡长史、特进,摄御史中丞,以兵守上党,贼来攻城,屡为千里所败,以功累加开府仪同三司、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

至德二年九月,贼将蔡希德围城,数以轻骑挑战。千里恃其骁果,开悬门,率百骑,欲生擒希德,劲骑搏之,垂将擒而希德救兵至,千里敛骑而退,桥坏坠坑,反为希德所执。仰首告诸骑曰:“非吾战之过,此天也!为我报诸将士,乍可失帅,不可失城。”军人闻之泣下,昼夜严兵城守,贼竞不能拔。千里至东都,安庆绪舍之,伪署特进,囚之客省。及庆绪败走,为严庄所害。

其年十二月,上御丹凤楼大赦,节文曰:“忠臣事君,有死无貳;烈士徇义,虽殁如存。其李憕、卢奕、袁履谦、张巡、许远、张介然、蒋清、庞坚等,即与追赠,访其子孙,厚其官爵,家口深加优恤。”自是赦恩,无不该于节义,而程千里终以生执贼庭,不沾褒赠。

(选自《旧唐书》)

1.下列对文中画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 突厥首领阿布思先率众/内附隶朔方军/玄宗赐姓名曰/李献忠李林甫遥领朔方节度/用献忠为副将

B. 突跃首领阿布思先率众内附/隶朔方军/玄宗赐姓名曰/李献忠李林甫遥领朔方节度/用献忠为副将

C. 突厥首领阿布思先率众内附/隶朔方军/玄宗赐姓名曰李献忠/李林甫遥领朔方节度/用献忠为副将

D. 突厥首领阿布思先率众/内附隶朔方军/玄宗赐姓名曰李献忠/李林甫遥领朔方/节度用献忠为副将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天宝,唐玄宗年号。古代的纪年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王公年次纪年、年号纪年和干支纪年等。

B. 诏,告知之意,多用于上对下。先秦时代上级给下级的命令文告称诏。秦汉以后,专指帝王的文书命令。

C. 迁:古代称调动官职的常用词语,一般指降职,与其意义相近的词语还有“左迁”、“迁谪”等。

D. 大赦:封建帝王以施恩为名,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情况下,常颁布赦令。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李献忠因为跟安禄山不睦而背叛唐朝朝廷逃回到碛北,并多次侵扰边疆。唐玄宗对李献忠感到很愤恨,下令程千里率兵讨伐他。

B. 京兆人程千里,身长七尺,相貌魁梧伟岸,勇猛有力。他本来是被招募到碛西的军人,凭借多次的战功,做官做到了安西副都护。

C. 唐朝朝廷要求忠臣侍奉君主,嘉许杀身报国而贬斥叛变的贰臣,程千里因被叛贼活捉而投靠了贼廷,所以没有得到褒扬和追赠。

D. 贼将蔡希德在至德二年九月包围城池,多次带领骑兵前来挑战。程千里自恃骁勇果敢,打开悬门,率领一百个骑兵,想要活捉他。

4.把下面课内语句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矣。

(2)葛禄缚献忠并其妻子及帐下数千人,送之千里,飞表献捷,天子壮之。

(3)非吾战之过,此天也!为我报诸将士,乍可失帅,不可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