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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1965年10月的一个周末,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那天是晴日,他和妻子梅塞德斯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驱车从喧闹的墨西哥城到风景如画的阿卡布尔科过周末。行至半途,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他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对梅塞德斯说:“请给我10个月的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说罢,他掉转车头,匆匆赶回墨西哥城,把自己关进了狭小的书房——他的“魔巢”。待他抱着一叠厚厚的书稿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8个月。稿子是打印出来的,一式两份。他把两份稿子全都交给了梅塞德斯说:“给你。”

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像漂流回来的鲁滨逊。梅塞德斯接过书稿后开了一句玩笑:“是难产。”除此之外,他们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其时,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后,马尔克斯和梅塞德斯手拉手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当他们行至某个街角,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第二天清晨,马尔克斯夫妇在一家咖啡馆用早餐。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马尔克斯不经意地朝外面张望,突然,他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居然明晃晃地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他不知如何是好。他指着那人的篮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梅塞德斯顺着他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那本《百年孤独》。顿时,夫妻俩热泪盈眶。他们明白,《百年孤独》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视为生命。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他每天要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和出版商,甚至还有好心的读者。他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有人甚至寄给他求爱信和裸体照片,弄得他哭笑不得。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大约有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但这是有历史原因的。首先,上世纪80年代,冷战尚未结束,东西方两大阵营和全世界对以马尔克斯为代表的拉美作家的评价都非常高,甚至超乎寻常地高度一致。这客观上对他进入中国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其次,拉美作家的成功对中国作家无疑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再次,他的作品确实不同凡响。中国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莫言获得诺奖前不久说,终于读完了《百年孤独》,“当初生怕读完了它,自己就不会写小说了”。

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以莫言为例,他的中后期作品主要写本土内容,将注意力转向本土资源,甚至来源于童年时期听过的神怪故事。这并非简单模仿,用莫言的话说,他是在跟马尔克斯搏斗,这种搏斗既为摆脱其影响,也为寻找属于自己的主题

—— 替民族发声、替民族治病、承担国家道义的雄心壮志。(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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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摘自百度百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马尔克斯原计划10个月创作完成《百年孤独》,实际用了18个月,因为多出了8个月,造成梅塞德斯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债台高筑。

B.看到一位家庭妇女的菜篮里摆着一本《百年孤独》。马尔克斯夫妻俩都很激动,他们意识到《百年孤独》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C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门庭若市,为躲避各色不怀好意的拜访者,他不得不离群索居,寻找宁安。

D.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作品的理解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他们开始的时候只是关注他作品的形式,后来才慢慢注意到他作品中的精神诉求。

E.作为被全世界认可的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的马尔克斯以一部《百年孤独》而举世闻名,获得诺贝文学奖后,他又创作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显示其创作生命依旧旺盛。

(2)马尔克斯为什么能够成功?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文章为什么花大量笔墨叙述《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为什么说马尔克斯“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案:
(1)答E项给3分,答B项给2分,答D项给1分。 (2)①抓住灵感,埋头创作:当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创作《百年孤独》的灵感时,他把自己关了整整18个月,期间,他明显瘦了,而且胡子拉碴。 ②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即便在成名之后,他仍然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如果当天的工作中断,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 ③坚守民族使命: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 ④家人的支持:他的妻子梅塞德斯为了不影响他的创作,变卖了家里所能变卖的一切,咬牙坚持了18个月。(答出任意三点即可) (3)①以马尔克斯创作中的孤独与马尔克斯成名之后成为“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以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②通过描写《百年孤独》的诞生过程,更能突出传主锲而不舍的精神品质。 ③结构上,叙述《百年孤独》的写作故事为下文马尔克斯成名做铺垫,且与标题构成呼应。 (4)要点:这句话意为,马尔克斯为世人熟知,首先是因为他留下的大量的文学作品,但更重要的是他本人通过作品传承的形式技巧与精神。 ①《百年孤独》不再是一本单纯的文学作品,它已经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 ②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方式深刻影响了众多中国作家。 ③马尔克斯的作品所体现出来的责任感、使命感深深触动了众多中国作家。 【解析】 试题分析:(1)A项,“造成债台高筑的原因是多出了8个月”,无中生有。C项,《百年孤独》上市后,马尔克斯声名鹊起,非获奖后;另外,“不速之客”不是指来访者不怀好意。D项,原文说“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而不是“只是关注”。 解答此类题,一定要仔细阅读选项,然后到原文中搜索相关内容加以翻译,和选项内容加以比较,看看是否有不同之处。难度不大,考的其实是考生的细心和耐心。通常会有因果关系推断失当,时间错位,对象不当,关键词故意翻译错等错误类型。 考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2)该材料问马尔克斯成功的原因,要求考生通读全文,搜索其成功的材料,并加以概括,分条陈述。然后稍稍加以分析。第2节中“幸运女神真正眷顾了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突然产生了灵感”“请给我10个月的时间,我的小说着床了。”,“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是其成功的原因之一,住灵感,埋头创作。 第3节中“梅塞德斯变卖了所能变卖的一切,而且已经债台高筑。为了不影响丈夫写作,她卖掉了汽车和一切值钱的家当,末了东赊西借,咬牙坚持了漫长的18个月。”是其成功的第二个原因。第6节中他成名后,“离群索居”“ 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 如果因为某一难以推诿的事由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或者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卡了壳”,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是其成功的第三个原因,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最后一节中,“《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道出成功的第四个原因,坚守民族使命。 考点: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3)该题问,文章为什么花大量笔墨叙述《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实则是问写《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的作用,即问该材料的作用。材料的作用通常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来回答,内容上,概括该材料的主要内容,及其要表现的用意。结构上考虑材料与上下文之间的关系。结合《百年孤独》诞生的故事,本身能表现传主的孤独与坚持的精神,作者对此表示赞扬。结构上,其成名前的孤独与成名后的荣耀形成鲜明的对比。另外,也为后文的成功作铺垫。 考点:分析作品结构。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4)该题问马尔克斯“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的含义,该句分两层,前句,马尔克斯留下的是作品,从作品的角度来分析,留下的是具体的作品,作品的写作技巧。后句,“又不仅是作品”,那是什么,结合文本内容分析,马尔克斯通过写作品时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 考点: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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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死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贺道台是一个擅长伺候上司的官员,这个长处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的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生动细致地描写了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目的在于从侧面表现贺道台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2)文中八哥冒出“裕禄那王八蛋”这句惊人之语,虽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为什么?请提炼概括三处情节加以佐证并简要分析。

(3)结合文本分析文中画波浪线段落的作用。

(4)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探究作者的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张安世字子孺,少以父任为郎。用善书给事尚书,精力于职,休沐未尝出。上行幸河东,尝亡书三箧,诏问莫能知,唯安世识之,具作其事。后购求得书,以相校无所遗失。上奇其材,擢为尚书令,迁光禄大夫。

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安世笃行,光亲重之。久之,天子下诏曰:“右将军光禄勋安世辅政宿卫,肃敬不怠,十有三年,咸以康宁。夫亲亲任贤,唐、虞之道也,其封安世为富平侯。”

大将军光后数月,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车骑将军安世事孝武皇帝三十余年,忠信谨厚,勤劳政事,国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以为大将军。”上亦欲用之。安世闻之,惧不敢当。请闻求见,免冠顿首曰:“老臣诚自量不足以居大位,继大将军后,唯天子怜哀,以全老臣之命。”上笑曰:“君言太谦。君而不可,尚谁可者!”安世深辞弗能得。

尝有所荐,其人来谢,安世大恨,以为举贤达能,岂有私谢邪?绝勿复与通。有郎功高不调,自言于安世,安世应曰:“君之功高,明主所知。人臣执事,何长短而自言乎!”绝不许。已而郎果迁。莫府长史迁,安世问以过失。长史曰:“将军为明主股肱,而士无所进,论者以为讥。”安世曰:“明主在上,贤不肖较然,臣下自修而已,何知士而荐之?”其欲匿名迹远权势如此。

安世自见父子尊显,怀不自安,为子延寿求出补吏,上以为北地太守。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绨,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织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天子甚尊惮大将军,然内亲安世,心密于光焉。

元康四年春,安世病,上疏归侯,乞骸骨。天子报曰:“将军年老被病朕甚闵之虽不能视事折冲万里君先帝大臣明于治乱朕所不及得数问焉何感而上书归大将军富平侯印薄朕忘故,非所望也!愿将军强餐食,近医药,专精神,以辅天年。”安世复强起视事,至秋薨。天子赠印绶,送以轻车介士,谥曰敬侯。

(选自《汉书·张安世传》)

【注释】①休沐:休息沐浴,即古代官员的例行休假。

②弋绨:黑色粗厚的丝织物。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将军年老被病/朕甚闵之/虽不能视事/折冲万里/君先帝大臣/明于治乱/朕所不及/得数问焉/何感而上书归大将军富平侯印

B将军年老被病/朕甚闵之/虽不能/视事折冲万里/君先帝大臣/明于治乱/朕所不及/得数问焉/何感而上书归大将军富平侯印

C将军年老被病/朕甚闵之/虽不能视事/折冲万里/君先帝大臣/明于治乱/朕所不及得数问/焉何感而上书/归大将军富平侯印

D将军年老被病/朕甚闵之/虽不能视事/折冲万里/君先帝/大臣明于治乱/朕所不及/得数问/焉何感而上书归大将军富平侯印

2.下列对文中加横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死了叫“薨”。后世有封爵的大官死了也可以叫“薨”。

B汉代的国家中枢机构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组成,称“三公”。其中御史大夫总管行政。

C“顿首”是古代的一种礼节,即拜跪于地,引头至地,头顿地再举起。

D“乞骸骨”就是官员自请退职,字面意思就是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项是   

A张安世工作尽责。供职尚书时,工作尽心尽责,连例行节假日也没有外出过。担任光禄大夫后,大将军霍光很看重他,御史大夫魏相也对他评价很高。

B张安世为人谦逊。皇帝想任用他为大将军,他认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担此重任,但坚持推辞并没有成功。

C张安世对家人要求严格。他认为自己和儿子地位都尊贵显耀,内心很不安,就向皇帝请求让他的儿子延寿离开京城去做北地太守。

D张安世善于治家。他虽然有万户封地,但生活节俭,夫人亲自纺织,家童都有手艺活做。张家凭勤劳节俭、善于经营而富有。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上行幸河东,尝亡书三箧,诏问莫能知,唯安世识之,具作其事。

(2)天子甚尊惮大将军,然内亲安世,心密于光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苏轼的故乡观

综览苏轼关于故乡、异乡的众多文字表达,可以看出苏轼是一个有浓厚怀乡情结的人。故乡首先是地理意义的出生之所。对此苏轼有明确交代,多次说他的家在剑外之地、岷峨之间、蜀江之上。“吾家蜀江上,江水绿如蓝。”他虽总在异乡漂泊,但总忘不了其“蜀士”身份。

其次,故乡是宗族意义的团聚地。在异地他乡,遇到两类人最易牵起怀思故乡的心肠。一是来自故乡的乡人。“我家峨眉阴,与子同一邦。相望六十里,共饮玻璃江。”那种共饮一江水的同里感觉让身在异乡的他难忘。二是到故乡去做官的人。苏轼总会夸故乡的山水、风物等,“胶西高处望西川应在孤云落照边。

最后,故乡是文化心理的生活区。在异乡,苏轼常用故乡的山水、风物、典故来比照,在黄州见到美丽的海棠,他不禁发出是否来自故乡的疑问“陋邦何处得此花,无乃好事移西蜀? ”不仅如此,他还将故乡的文化移植到他乡,让异乡充满故乡的气息。他在湖州写的《何满子》词中的岷峨、江汉、当垆人等都是故乡的符号。

不断怀念故乡的苏轼,事实上却是于三十三岁时第三次出川后,就再也没有回过老家。苏轼的后半生在贬谪流放中度过,长期处于“无家”的状态,“逐客如僧岂有家”,不得不忘记地理、家族和文化心理意义上的故乡,认他乡为故乡。

但要认他乡为故乡,又要经历几个必要的思维阶段。首先将故乡具化,与异乡对立。苏轼常以比眉州更大的地名或山水、云月来代表故乡,如成都、青城、峨眉、岷江等。故乡的具化一定程度上就是迁移人对异乡的排斥,这既可发生在迁移初期的凤翔,又可发生在饱经迁移之苦的惠州。其次是将故乡泛化。不具述与眉山有关的地名,而只说“故园”、“故山”、“归路”、“归去”等泛化字眼,以表现对宦途世味的梦幻感受。此时的故乡是烦恼人生的虚化寄托,是对现实漂泊处境的抗衡工具,不再是地理意义上的眉山。

然后是将故乡意念化。所谓意念化,就是不执泥于出生地的故乡,一切随缘,适意,将足之所履和心之所安处都视为故乡,“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此时的故乡只是一种意念,一种理想的旷达人生态度,不再与异乡对立。最后是实现故乡的异乡化,甚至是异乡的故乡化。对苏轼而言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与异乡的和睦相处,把异乡变成要归去的“家”之所在地。如果异乡的风景足够好,苏轼甚至会“贬低”故乡“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对异乡的山水、人情等的好感至极 苏轼就会用佛教思维,将异乡“前生”化为故乡“生我已到杭州到处长如到旧游。”另一种是受命运驱策打击,颠沛异乡,与魂牵梦萦的故乡阻隔时,扩大心胸,寓寄于物,发现异乡的种种优点。先将异乡寄托甚至实体化为身体和心灵栖息的故乡,最后实现对故乡和异乡阻隔的超越,以一种处处吾乡处处家的心态来对待每一次实际非常痛苦的贬谪经历。

(选自《苏轼的故乡观》,有删改)

1.下列对于“苏轼故乡观”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乡的内涵之一是地理意义的出生之所,苏轼多次说他的家在剑外之地、岷峨之间、蜀江之上就是这种观点的体现。

B故乡是苏轼文化心理的生活区,在异乡见到美丽的海棠,苏轼也要发出是否来自故乡的疑问,充分体现了他对故乡的依恋。

C故乡是苏轼烦恼人生的虚化寄托,是苏轼与现实漂泊处境相抗衡的工具,此时的故乡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眉山。

D当故乡是个意念化的概念时,苏轼把足之所履和心之所安处都当作故乡,此时的故乡代表的是一种理想的旷达人生态度。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来自故乡的乡人和到故乡去做官的人往往会勾起苏轼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在其诗歌中都有所体现。

B苏轼虽然有浓厚的怀乡情结,但他在被贬谪远离故乡之后就对故乡的情感日益淡薄,乃至把他乡认作故乡。

C为了表现对宦途世味的梦幻感受,苏轼将故乡泛化,只说“故园”、“故山”、“归路”、“归去”等泛化字眼。

D“故乡的异乡化”是指苏轼把异乡变成要归去的“家”之所在地以及身体和心灵栖息的故乡。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苏轼对故乡的具化就是他对异乡的排斥,这既可发生在迁移初期的凤翔,又可发生在苏轼饱经迁移之苦的惠州。

B苏轼长期过着贬谪流放的生活,处于“无家”状态,因此他有时贬低自己的故乡:“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C泛化了的故乡让苏轼实现了对故乡和异乡阻隔的超越,使他能够以旷达的心态来对待每一次实际非常痛苦的贬谪经历。

D“吾家蜀江上 江水绿如蓝”中的“蜀江”是苏轼地理意义的故乡,“此心安处是吾乡”中的“吾乡”是意念化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