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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拄着拐杖的老李上车后,坐着的几名中学生眼睛看着窗外,没有给他让座,车辆行驶中,老李几欲倒地。抱着小孩的陈女士刚一上车就要求小伙让座,小伙原本就打算让座,但对“被让座”感觉“冤得慌”。某市针对这类屡屡发生的“让座”现象,出台了《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

该市为公交车让座立法,有人认为很有必要,有人认为大可不必,你怎么看?请选择一方,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完成写作任务。

 

答案:
小议“公交车让座立法” 前些日子,一则新闻让网民们炸了锅:“备受关注的《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出炉,这是南宁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其中明确: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9月27日《人民日报》)”。正是无独有偶,笔者又搜出了影响力稍小的另一则新闻:“《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应主动让位给老人、孕妇等特殊乘客。不履行义务,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乘客处以50元罚款。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河南商报》7月3日)” 各地纷纷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公交让座”行为,妥否?笔者以为,公交车让座纯属自愿的道德行为,立法恰是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规范界限。 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美德,公交车上给老幼病残孕让座是值得肯定、倡导的良好道德风尚。然而,将让座这个道德问题升格到法律问题,以制定地方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赋予一部分人让座的义务,另一部分人要求他人让座的权利,那么,现实实施中将遇到很多问题。 我们从应当被让座的人群界定开始谈起,“老”、“幼”相对较好从外观上看出,但假设发生让座争议问题,“老”应当以多少岁为标准,“幼”应以多少岁为标准呢?老幼随身带着身份证件证明年龄与否是否影响应当让座的情形判断?“孕”的情形大体容易判断,不过有时候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前几个月未必能看出是否是孕妇,若凭目测贸然让座给一个身材肥胖的女性徒惹尴尬。“病”和“残”有时候确是未必能够直观看出的,去年8月,杭州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位年轻小伙子在公交车上没给一抱孩子的妇女让座,被她老公刮了5个耳光,导致鼻血直流。后来小伙子站起来,人们才发现,他的腿部有残疾。此事后来引发社会热议。即使年轻人,也有身体不适的时候,身体不适的年轻人在车上遭遇让座逼迫还需要自证身体状况,未免雪上加霜。 况且,乘客一旦买了车票上车,就是和公交公司达成了契约,从法律上说,具有合同效力。因为不让座把人赶下车去,剥夺人的乘车权,显然有违合同法,“拒绝让座”并不能成为运营方单方面解除服务契约的依据。 我们可以理解立法者的意图是好的,但让座条例的实施难度并不是入想象的一般容易。维持社会的文明稳定,需要法律的规制也需要道德的教化,但应当让道德的归于道德,法律的归于法律,两者当各司其职,让硬执行力和软动员力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两股重要力量。 【解析】 试题分析: 新材料作文,审题是关键,而阅读材料又是审题的前提。在阅读过程中,要通过概括材料大意,找出关键语句,确定立意角度,进而提炼出中心论点。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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