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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可用来鼓励和安慰朋友,道出了古今上下几千年人们心声的名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白居易《琵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则传出琵琶女犹疑出场之神韵。

(3)《三峡》中从色彩上对三峡景物进行描写的句子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1)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2)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3)则素湍绿潭,回清倒影。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组理解型默写训练。涉及的三篇文章相对篇幅较长,记忆难度较大。学生可以分段反复记忆,同时注意散文中虚词的使用和字形的正确书写,如“始出来、半遮面、素湍绿潭”等字形。 考点: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能力层级为识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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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夜字嵇仲,侍中耆孙也。以为兰州录事参军。献所为文,知舒、海、泰三州。大观中,为库部员外郎、开封少尹。复献文,召试制诰,赐进士出身,迁右司员外郎。

使辽,宴射,首中的。辽人叹诧,求观所引弓,以无故事,拒不与。还,图其山川、城郭、服器、仪范为五篇,上之。从弟克公弹蔡京,京迁怒叔夜,摭司存微过,贬监西安草场。久之,召为秘书少监,擢给事中。进礼部侍郎,又为京所忌,以徽猷阁待制再知海州。

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婴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钜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

靖康改元,金人南下,叔夜再上章乞假骑兵,与诸将并力断其归路,不报。徙邓州。四道置帅,叔夜领南道都总管。金兵再至,钦宗手札趣入卫。即自将中军,子伯奋将前军,仲熊将后军,合三万人,翌日上道。十一月,至都,帝御南薰门见之,军容甚整。入对,言贼锋方锐,愿如唐明皇之避禄山,暂诣襄阳以图幸雍。帝颔之。闰月,帝登城,叔夜陈兵玉津园,铠甲光明,拜舞城下。帝益喜,进资政殿学士,令以兵入城,俄签书枢密院。连四日,与金人大战,斩其金环贵将二人。帝遣使赍蜡书,以褒宠叔夜之事檄告诸道,然迄无赴者。城陷,叔夜被创,犹父子力战。车驾再出郊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金人议立异姓,叔夜谓孙傅曰:“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移书二帅,请立太子以从民望。二帅怒,追赴军中,至则抗请如初,遂从以北。道中不食粟,唯时饮汤。既次白沟,驭者曰:“过界河矣。”叔夜乃矍然起,仰天大呼,遂不复语。明日,卒,年六十三。讣闻,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忠文。

(节选自《宋史·张叔夜传》)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车驾再出郊/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B.车驾再出郊/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C.车驾再出郊/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D.车驾再出郊/帝曰/朕为生灵之故/不得不亲往/叔夜号恸再拜/众皆哭/帝回首字之曰/嵇仲努力/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荫”指的是封建时代由于富足有功而给予子孙入学或任官的权利,或妻子因丈夫有功劳而得到皇帝赏赐的封号。

B.改元是指君主\王朝改换年号,可指古代新君即位的第二年改用新的年号,也可以指引均在位而多次改用新的年号。

C.故人纪日,除了用序数表示,还会用一些特殊的称谓来标识日期,如“朔”指农历每月初一,“晦”指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

D.中国的农历有闰年和平年之分,有闰月的一年称为闰年,为13个月;没有闰月的年份则称为平年,为12个月。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张叔夜善于作战,多次立功。第二次担任海州知州时,他设伏击败了宋江,并使之投降,与金人大战时,斩杀了精兵的两名重要将领,受到宋钦宗的称赞。

B.张叔夜出使辽国,不辱使命。在辽国的宴会上比试射箭时,他第一个射中靶心;当僚人要检查他的弓时,他以没有先例为由予以拒绝,维护了国家的尊严。

C.张叔夜临危受命,率兵勤王。金兵再次逼近时,皇帝亲笔写信,催促他进京保卫,张叔夜亲率三万中军,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率领前军、后军,立即奔赴京城。

D.张叔夜誓死报国,谥为忠文,金人打算另立异姓为皇帝,他不畏金人,请求立太子为帝,惹怒了金军统帅,被勒令北上,途中带着未酬的报国之志绝食而死。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从弟克公弹蔡京,京迁怒叔夜,摭司存微过,贬监西安草场。

(2)叔夜再上章乞假骑兵,与诸将并力断其归路,不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练习

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11号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简,其中一部分竹简上记录的是秦国的法律,后整理出了《秦律十八种》。“环保条款”记录在其中的《田律》上,这部法律因此被看成是中国最早的“环保法”。《田律》中,除了前代规定的春季不准乱砍乱伐外,还有多条环保规定。其中有两条内容很新鲜,一是,规定不得堵塞河道,即“雍堤水”;二是,不是夏季不准焚烧草木灰当肥料。即 “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特别是最后一条,可以避免大气污染,减轻雾霾天气。云梦秦简的《法律答问》中还提到,《秦律》规定,东方六国的人到秦国来,入秦时必须用火熏其车上的衡轭。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官方的解释是:如果来人不处治马身上的寄生虫,虫子附着在车的衡轭或驾马的绳索上,就会被带到秦国来,所以必须用火来熏。这简直就是现代海关卫生检疫的雏形,环保的意图十分明显。

战国时期赵国著名思想家荀子,提出了“环保治国”理念。《荀子·王制》中里专门谈及为王之道:“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荀子将这种环保要求称为“圣王之制也”。比荀子早约四百年的齐国上卿管仲在任时倡导环保治国,称“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他根据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不同环保要求,提出过环保“四禁”概念。据《管子杂篇》所记,其中“春禁”是:“无杀伐,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管仲这种环保观,不只提出了环保问题,还考虑到了民生。这种治国理念相当科学,齐国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与此不无关系。

从史书记载来看,世界上最早的“环境保护部”就诞生在中国。据清黄本骥编纂的《历代职官表》记载,中国古代早期的环保部叫“虞”。“虞”,既是机构名,又是官衔,其很大一部分职能与今天的环保部相同,但所管理的范围更大,山、林、川、泽的保护与治理,都是“虞”的职责。周代“环保部”编制更大,被进一步细化为山虞、川衡、林衡、泽虞等四个平行部门,“虞”是山林川泽资源保护的监督机构“衡”是山林川泽资源保护的执行。这四个机构统统归“地官司徒”领导。其中,山虞的地位最高,美国学者埃克霍姆称之是世界上最早的“山林局”。秦汉时虞被“少府”替代,到三国之后,又恢复了“虞官”。唐、宋、明、清诸时期,朝廷均设有虞衡司,此司即“虞部”,属于最大“中央部委”工部的下属机构。

中国古代环保法令多以诏令、礼、律、禁令等形式下达。在古代,如果有不环保的行为或违反“环保法”的,都要受到处罚。西周时期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令毋杀人,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齐国的惩治条款比“伐崇令”更为严厉。《管子·地数》中说:“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这种为保护环境而剁断肢体的残酷惩罚,早在殷商时期已出现。《韩非子·内储说》有这样的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进入封建社会后,历代对违反“环保法”者同样也不轻饶。如在唐、宋两代,随便烧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判处古代五刑中的笞刑——“笞五十”;“伐毁树木”的,则以偷盗罪论处。历代在保护水源方面的规定也很多,如唐宋法律上都有规定,“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

(摘编自《我国古代已有“环保法”》)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律十八种》是根据云梦出土的竹简上记录的秦国法律整理出来的,其中有环保条款的记录,因此这部法律被看成是中国最早的“环保法”。

B.《秦律十八种》中保留了前代春秋不准乱砍滥伐的规定,还新增了不能堵塞河道的规定,为避免污染,规定除夏季外不准焚烧草木灰当肥料。

C.《荀子·王制》中谈及的为王之道强调在草木开花结果的时候,不能入山砍伐树木,不能破坏草木生长,这一要求体现了“环保治国”的理念。

D.齐国上卿管仲的环保观不仅提出了环保问题,还关注了民生,这从他根据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不同环保要求所提出的环保“四禁”可以看出。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秦律》规定,齐、赵等国的人入秦时需用火熏汽车上的衡轭,以防带入寄生虫,此举措有卫生检疫的意味。

B.管仲认为君王、百姓等都应该遵守环保要求,齐国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与他先进的环保治国理念有关。

C.西周时期,若有人违犯了周文王颁布的“伐崇令”,“地官司徒”应将此人交由他的下属部门山虞欲来处治。

D.《 韩非子·内储说》中的记载,说明为保护环境而剁断肢体坚绝不轻饶的残酷惩罚,早在殷商时期就已出现。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代,对随便烧荒,伐毁树木,乱倒污水等行为,都一一列出,严厉禁止并给予不同的惩罚,可见唐代的环保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

B.西周时期泽虞负责管理山林川泽,泽虞制定的种种环保条款对当时生态环境的保护,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当今仍具有现实意义。

C.世界上最早的环保部“虞”在周以前已经出现,秦汉时称少府,唐宋明清时期,为虞衡司,不同时期名称会有一些变化,但职能大体上相同。

D.对不环保行为或违犯“环保法”的人加以惩治,这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这是古代法律对今人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