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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60分)

请以“岁月留痕”为题写一篇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答案:
岁月留痕(范文1) 福州三中高三 池梓杰 一个人经历过的事情不会随时间的消逝轻易被忘却,而大多能够悄然积淀,凝成一本叫做“岁月”的书,在书中留下一纸挥之不去的墨香。 每当我翻看这本书时,不仅会为记忆中那些所谓的大事而触动,而且更惊喜于能从原本残缺的岁月片段中感受到一番新的滋味。 (一) 小时候我在乡下老家有一群玩伴。每天,不论玩什么,几个六七岁的小孩总喜欢凑在一起。一起玩弹珠,一起捞鱼,一起捉蚂蚱,甚至还一起瞒着大人爬树、打枪战。我当初并不在意,只是觉得那样的日子野蛮而有趣,就算是后来离开老家去福州也没有多少失落,因为我记住妈妈说过的话:“在城里,你会交上新朋友的。” 之后多年平淡的城市生活中,我很少想起当年的欢笑和玩伴。去年暑假,我回到老家,只是在家里呆了五天,并没有再见到当年的玩伴,也许就算见过,我想我也认不出他们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离开老家前的那一夜,年轻的我居然忆起那段尘封已久的童年岁月,犹如流星划过夜空划破寂静,划过我迷惘的心房,忽然明白那些日子的欢笑是我童年的缩影,逃离了孤独和寂寞,是我人生不可逾越的阶段。那蓝天,那烈日,那老屋,那小溪,那草丛,那玩伴,那柳条,那草帽,虽已风干但记忆犹在。 那段快乐的童年时光虽已逝去十多年,但它留下的痕迹却不会被抹去,柔柔地藏在我的心灵深处,静静地等待被我重拾的那一天。 (二) 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天放学,我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往家里走。忽然间一道电闪过后,大雨便取代了阳光从天而降,我刚想找家店铺进去避雨,可想想:“算了,整个人都淋湿了一大半,干脆就直接跑回去得了。”我刚顶着雨跑了两步,一位戴眼镜的年轻叔叔就把伞举过我的头顶,问了声:“小朋友,家在哪呀?我送你一段路。” 到家以后,我条件反射的说了声:“谢谢叔叔!”就跑到楼上了,边跑着就把这事给忘了,也没和家人提过。一直到了不知道几年级上思品课,当老师就“助人为乐”这个话题讲得满头大汗时,我才第一次回想起当时那位打伞送我回家的叔叔,心中暗想那位叔叔所做的可比老师长篇大论形象多了。 又是一个简单的岁月片段,虽是在多年后才让我想起,但点点滴滴汇成一股暖流,温暖我似乎早已麻木了的心田。 成长的岁月在我的心底留下了若隐若显的痕迹,那痕迹就像是存在橡木桶里的红酒,时间并不会让它变质,而会让它更加醇厚动人。 岁月留痕(范文2) 爷常说:麦芒上顶着的日子,是割倒的岁月;而人,是岁月的痕。 小时候,丰收的六月里,爷爷会头扎一方巾帕,带着一家老小进入丰收的麦田。金黄的麦子就像失手打翻了颜料的绸缎,在风中荡漾,大把大把的绚丽,迷幻了人们的心与眼。爷站在田埂上,开始分配各自的主战场,而将最大的一块留给了自己。 爷是大家族的主心骨,黝黑的皮肤,精神的短寸,硬朗的身体。我确信爷这一辈子都不会死,就像门口的那株百年老树,老是老了些,虬劲的枝却支撑着半边天。可爷说,没有人能走过时间,扛过岁月。走着走着人就老了,岁月在身上留下印痕,老到齿牙动摇,目光呆滞,老到没有了梦,老到弯腰拣一块石头,都会气喘吁吁,最终被岁月带走,永远也回不来。 后来,爷的胡茬变成了花白的胡须,一颤一颤地,像传说中的老神仙。脸上有了点点的褐斑,我怀疑,这是否就是岁月的留痕。这时,爷就会抚摸着我的头,爽朗地笑了:“哈哈,这才是岁月的痕迹,不朽的杰作哩!” 又一年六月,爷一手拿着烟袋,一手牵着我走向麦田。他颤颤地掐一穗麦穗,揉碎,轻轻地吹去麦麸,拣一粒放在嘴里,细细嚼,慢慢品,若有所思。我牵了牵爷爷的衣角:爷,看那儿。“麦田的尽头,金黄的麦晕出一片迷蒙的绚丽。爷指着远处:“飞过去。”一如当年分配战场的将军,让我觉得岁月真的倒流。我便顺着田埂一路跑,胳膊张开,像春天的蝴蝶。我触碰到那成熟的麦芒,不似爷现在的胡须,倒像早年爷的胡茬,扎手硌人。 爷说,一个人,一辈子,总有走到头的路,总有迈不过的坎,所以啊,人得挺着。麦子躺在镰刀下,麦粒要扎进土里,天地万物人为尊,人却在一场雪后,一声不响地随着岁月走远。 这个世界,能留住人的不是房屋,能带走人的不是道路,岁月无法伸出一只手,替我抓住过往的云。如果一切还能拾捡回来。爷爷,我要拾取你的笑容,脚步和风,用你的爱做灯油,用你的信念做捻子。我要点燃它,放到心里,一辈子珍藏。一如岁月在脸上留下的道道印痕,终生难忘。 爷说,人是岁月的痕,人扛不过岁月。其实,岁月扛不过人。因为我看到,辽远的大地上,麦子一季又一季的生长,那是生命的暗流,在汩汩地涌动…… 岁月留痕(范文3) 凝视书桌上的沙漏,那么不急不躁的滑下,千百年来亦是如此,此刻才觉得岁月的流逝,蓦然回首却已然找不到往昔的痕迹,像一个天真的孩子,我在记忆的河畔捡拾岁月的点滴。我伤心自己失去了太多太多,记忆中惟一印象深刻的便是老屋,像一位慈祥的老人守在田园的尽头,期待我的归去。 从来没有想过,老屋会有塌陷的一天,如同背负了千年的忧怨与哀愁就在那一刹间轰然倒塌,像一个漂泊已久,心神俱疲的游子,在茫茫戈壁猝然倒下,再也没有力气挪动自己。房梁上的一根木棒在我慌乱逃离时砸到了地面上,仿佛要把我揽入她的怀抱,我不知该为她伤心落泪还是该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 一连几天都恍惚不定,屋倒了,岁月留给我的唯一痕迹也在刹那间归于沉寂。我才记起,那面墙上贴满了我和姐姐的奖状,还有春天时节编织的柳条草帽,虽已风干但记忆犹在。后悔自己到这时才找到岁月留下的痕迹,伴我多年的老屋见证了我的成长历程,虽不会言语,但我明白她的心意。 当看到舅舅家粉饰一新的居所时,我便更加想念老屋,橘黄的灯光照着小小的屋子,灯下是母亲缝补的背影以及我做作业的执著。再次回到家已是好几个月过后了,新的地基已经打好,可我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快乐,我不知道地基下是否有老屋在呻吟,觉得自己真像无家的孩子,新房屋纵然再好,可它是无生命的吧,注定这一生与它无缘,我的灵魂已经交给了老屋。所有温馨的画面只能如同墙上相框里的照片,存在记忆深处,散发弥久的醇香。 从老屋倒的那一刻,我便在苦苦追寻,生怕那些本已模糊的岁月的痕迹随老屋归于沉寂,如同寒风中瑟瑟发抖的人试图抓取最后燃烧殆尽的烛火来温暖自己整个人生。 推开吱呀作响的门,木瓜树的叶子落了一地,秋风中的葡萄树还在,是的,它们还在,如同每一个冬天,它们将在明年春天重新抽芽生长。我的亲人都在,爷爷奶奶身体康健,于是我终于找寻到岁月的痕迹,望着树上又黄又圆的木瓜,在它那沁人心脾的香气中,终于在老屋倒后的某一天午后,我轻松的笑了。 岁月留痕(范文4) 微风吹过,湖面泛起阵阵涟漪,这涟漪向远处扩散后逐渐平息,看似没有痕迹,可湖泊深处却有了水流的涌动。生命里,岁月看似不落痕迹,却在不经意间改变着我们,所以努力拼搏,让岁月留下完美的印痕。 脚踏实地,用汗水浇灌,让岁月留下拼搏的痕迹。我是岩石缝间的一株幼苗,整日生活在黑暗之中。虽然我极其平凡,但我亦向往广阔的蓝天,渴望着阳光温和地照耀,于是,我将根扎入岩石深处,尽力汲取有限的养料,将茎叶张大,以承载更多的露水,以滋润我即将干涸的根。我不知道此地今生我能否生存下去,但我依然努力拼搏,纵使今生见不到广阔的蓝天、金黄的太阳,我依然要用汗水芬芳这一段岁月,让岁月留下拼搏的痕迹。 选择理想,用生命捍卫,让岁月留下不屈的痕迹。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我来了,迎接我的是半壁残缺的江山,另一半早已被夷狄的铁骑践踏了。我从小就崇拜“不教胡马度阴山”的飞将军李广,我渴望像他那样驰骋疆场,像他那样捍卫疆土,让夷狄闻风丧胆。抱着“精忠报国”的理想,在20岁那年,我将理想折叠好了藏进戎装。因为理想,我创建了岳家军,我们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当我听到敌人发出“捍山易,悍岳家军难”的惊叹时,我欣慰地笑了,精忠报国的理想在浓浓战火中更加凸显,然而十二道诏书从天而降,把我从理想中震醒,一串串“莫须有”的罪名接踵而至,我渐渐感到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但面对现实,我无怨无悔,我要愿用生命去捍卫它,在岁月中留下不屈的痕迹。 选择远方,用青春谱写,让岁月留下无悔的痕迹。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管风雨兼程。我们无法改变岁月流逝的步伐,但我们可以改变岁月将要留下的痕迹。永远不说如果,从来不说重来,不是每一次过错和错过都可以重新来过。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努力让自己的身上洋溢着智慧的光芒,让岁月留下无悔的痕迹。 不经意间,又一段岁月匆匆流逝,留下淡淡的痕迹。知道吗?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篇命题作文。题目已经设计好了,在分析时,要抓住“岁月”“留痕”两方面进行合理的联想。“留痕”是生活经历留在人们心中的火花,“留痕”常常催生思想的灵光,“留痕”不仅仅是内心情感的涌动,更是心灵的震颤。写作时要把这个抽象的“痕”具体化,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可以从个人的角度撷取生活中的一朵小浪花,写一个人或者一件事对自己的影响。也可以放开视野,剪辑历史的点滴组接成一幅画卷。关键是要以时间的流逝为背景,紧扣“留痕”,写出对自己心灵产生影响和启迪的人、事、物,写出你划过心底的印记。而这印记,将会伴随你成长,在你的生命中熠熠闪亮,他是前进的马达,是抚平你心灵褶皱的手掌,是你疲倦时的一杯茉莉菊花茶。永远在你心底最柔软的那个角落,让你暖暖地感动。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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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结

1922年前后,对于日后在诗坛上负有盛名的徐志摩来说,是一个痛苦的年代。其时,他正被“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处于种不可解脱的感情缠绕中。

他是于1918年8月离开北京大学,转而到国外留学的。

想当初,在他颇有实业家气度和才干的父亲徐申如先生教海影响下,聪慧有余而深沉不足的少年徐志摩也曾雄心勃勃,立志振兴实业,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他少年豪兴正浓,喜欢发议论,十四岁作论,纵谈唐朝时哥舒翰潼关之败的原因;十五岁后入杭州府中学,“聪明冠全班”,和他同学的郁达夫说,每次作文,他“总是分数得最多的一个”。想那时的生活,真是寸寸生光辉,少年陶醉在虹彩四射的梦里。

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到美国克拉克大学后,徐志摩选择的专业是社会学。行前,他曾作《徐志摩启行赴美文》分送亲友,以表示自己此去要学古人万里觅封侯的雄心壮志。文章漂亮夸饰,是地地道道的“徐志摩风格”: “耻德业之不立,遑恤斯须之辛苦,悼邦国之殄瘁,敢恋晨昏之小节,刘子舞剑,良有以也。祖生击楫,岂徒然哉!”“摩少鄙,不知世界之大,感社会之恶流,几何不丧其所操,而入醉生梦死之途,此其自为悲怜不暇,故益自奋勉,将悃悃幅幅,致其忠诚……”

文情跌宕,一波三折,就文章说,确属上品,无怪乎当时就脍炙人口,到处传咏。但太夸太露,就有失坚实。太热烈了往往是不能持久的。不见自然界中吗,最活跃的生命,瞬间便消灭,而永远沉默的东西才能保持永恒。

初到美国时,徐志摩非常努力。他给自己规定了日程:“六时起身,七时朝会,晚唱国歌,十时半归寝,曰问勤学而外,运动跑步阅报。”完全是一个规矩学子剔励自重的样子。

修完社会学课程,装满了一脑子的相对论、民约论,他又在美国按照规定的步骤学习银行学、经济学、政治学。徐申如先生舍得花大钱,把独子送出国外,是准备要儿子将来在金融界、政治界讨出身的。这期间的儿子也的确没有辜负期望,努力上进,学业优良,还如一切青年志士一样,关心政治,喜欢讨论各种政治学说,后来出了名,被人称作“鲍雪微克”(即布尔什维克)。

两年后,雄心勃勃的徐志摩放弃博士学衔的诱惑,转而到了英国。直到此时,他的志趣仍很专一。到英国来,他是想入剑桥大学跟哲学家罗素学习。那时的留学界有一种风气,作兴各自抱一个外国名人做牌号。如胡适之于杜威,梁实秋之于白壁德。好像是一种荣耀。老师出名,学生也跟着叨光。可以相信,徐志摩并不全是出于这种念头。他对罗素,崇拜的成分更多,称之为“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即伏尔泰),他只想跟罗素“认真念一点书”。

没有料想到,徐志摩被迎头浇了一瓢冷水。到英国后,罗素刚刚因为政治主张及私生活方面的原因,被剑桥大学除了名。这样,徐志摩想择师而学的计划也就落了空。

要说,这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徐志摩像是遭到天大的打击似的。自怨自艾,颓伤、消沉、无聊,犹如一只渴望飞翔的鸟,猛地被折断了翅膀,匍匐在地上,望着无边无垠的长空,再也鼓不起劲头。

生活失去了追求,精神也就失去了平衡。经过一番周折,他在剑桥大学挂了一个学籍,但往日那种精进不懈的劲头再也没有了。他苦闷、寂寞,孤苦伶仃地漫步在康河(今译为剑河)两岸。美丽的夕阳、田畴,益增他惆怅、迷惘之情。太孤单了!孤单得心里发冷。他渴望慰藉、渴望温情,渴望心和肉体的贴近。

1.作者引用徐志摩那篇“启行赴美”的文章,这对塑造传主形象有何帮助?(4分)

2.在外国留学有着很好的环境,徐志摩却遇到了哪些“苦恼”?请结合文本作简要陈述。(4分)

3.徐志摩后来为什么会出现文中画线句子所描述的那种心境?请简要分析。(4分)

4.像徐志摩那样,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烦恼结”,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遭遇”此情此景时该怎么办。(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