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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杰克·伦敦在《海狼》中说:“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当做钻石,而在别人眼中看起来,却只不过是钻石的同素异形体:碳。”

要求:①选准角度,结合自身试验,自定立意;②自拟题目;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文体特征鲜明;④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不要套作,不得秒袭。

 

答案:
正确认识自己(范文1) 正确认识自己,闭门思过,“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那时的他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渔樵杂处,被醉人推骂,湮没于众,然而“惊起却回首,有恨无人醒,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寂寞的苏轼在这里找到了自己人生的位置,这只缥缈的孤鸿面对黄州赤壁写下了惊世骇俗的《前赤壁赋》、《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鸿篇巨制,那“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雄阔壮观,那“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宁静悠远,那“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的千古一叹,那“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的睿智自观,无不是超越了自身悲欢,站在了宇宙高度而超然地反观自身的一种颖悟和超脱。 正确认识自己,使苏轼走出了人生的低谷,走出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也让中国文坛上多了一位旷世奇才,谁能说,这不是人生的另一种叱诧和快意! 正确认识自己,能够使自己的生活活得更有意义。被病魔摧残的霍金,因患“渐冻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被禁锢在一把轮椅上达40年之久,他却能正确认识自己,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克服了残废之患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新星。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尽管他那么无助地坐在轮椅上,他的思想却出色地遨游到广袤的时空,解开了宇宙之谜。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更因为他能够正确认识自己,以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清醒成为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谁能说,这样的人皇歉幸庖澹?br />     正确认识自己,能够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阿里巴巴的总裁马云,第一次参加高考,数学只得了1分,全军败北。没有考上大学,就跟着表哥去打工,他蹬过三轮车,跑过小生意,还曾去酒店应聘服务生(因身高问题被拒)。后来他立志复读,又因数学太差(只有19分)再次碰壁。如此几经辗转之后,马云正确认识了自己的差距,又重新参加高考,历经辛苦之后终于跌跌撞撞、摇摇晃晃进入杭州师范学院本科,学的是外语。比别人处于劣势的马云发挥自己的英语优势,大学四年如鱼得水,一帆风顺,并凭着满腔热情和一身侠气,当选了学生会主席。他说:“我自己觉得,算,算不过人家;说,说不过人家。但是我大学过得很成功,创业也成功了——如果马云能够成功,我相信80%的人都能成功。” 正确认识自己,使马云更加清楚自己的处境,靠着一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扬长避短,终于成就了非凡的事业,谁能说,这样的人生不更加精彩! 朋友们,请正确认识自己吧,它能让你找准自己的位置,能让你的人生走出低谷,它让你的生活更有意义,让你的生命更加精彩、更有价值! 正确认识自己(范文2) 只有正确认识自己,才能有一番辉煌的成就。伟大的数学家陈省身和画家黄孕育正式做到了这一点,成就了自己的一生, 田园诗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官场的河南并没有使他迷失方向,毅然放弃了诱人的官位和俸禄,隐居山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理想,但是会背景黑暗,在那样的条件下是很难实现理想的,于是他过着自己向往的生活,愉乐身心。正确认识自己,给自己一个恰当的定位,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挥巨大的潜能,走向成功。虽不能实现远大抱负,但也要能认清自己。 鲁迅‘弃医从文’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他从国家现况来看,意识到医学只能治疗人们的外伤,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国人的思想,必须从文学出发。从国家现状联系到自己,正确认识到文学的重要性,决定奉献于国家,正是他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责任,他才会学习文学,改变人们的思想,推动社会的进步、。由于他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实现了自身价值的最大化,成就了辉煌的篇章。 在人生道路中,我们只有正确认识自己,才能走得更好更远。学习中,我们只有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确定号下一目标和努力的方向,才可能进步。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有事和劣势,才能呢个培优补差,让自己更上一层楼。生活中,我们应该正确的看待自己,做自己力所能及事的同时,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和能力,不断进步。正确看待自己没在次计算出上努力使自己前进,永不停榭,最终能成就一番辉煌的事业。 正确的认识自己,确定自己的目标 方向,才能有目的的前进,不断进步,把人生价值最大化,每个人只有正确的认识自己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正确的认识自己,使我们的人生丰富多彩。 正确认识自己(范围3) 老鹰飞翔在天空,猎豹奔驰在草原,而鱼则遨游在深海,自然界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我们不能让荣誉和欲望充满眼球,而要保留一只眼睛观察自己,发现不足,弥补缺陷。 一位著名的指挥家刚出名时,认为自己非常了不起,有一次他去乐队排练发现自己忘记带指挥棒了,他刚要派人去拿,秘书告诉他:”不要紧,向乐队其他人借一支就行了。 ”指挥家以为秘书老糊涂了,但他还是问了一句,出乎意料的是,大提琴手,小提琴手,钢琴手同时将指挥棒递到自己面前,他这才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必不可少的人物,于是在他以后的事业生涯中经常用此事提醒自己,终于成为一代大师。 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人生路上你也许会遇到困难和机遇,但如果我们正确认识自己,面对困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对策,我们便能迈过困难。面对机遇我们更要认清自己,好比一次答题竞赛,前五题为初级水平,后五题为高中水平。当你答对前五题后,主持人问你是否继续。如果放弃你会得到这五题所给的奖金,如果继续答错一道题你会一分也得不到,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只有初中水平就应该放弃,不能被金钱迷惑双眼,否则我们会空手而归。 正确认识自己也是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生存的必要因素,我们不应忘记那个忘了自己是乌鸦的乌鸦,去学老鹰抓羊。在竞争中我们不能想着一味进取,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应答别人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更不能为了目地而不择手段。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才能,把自己放在合适的位置上,这样你的人生也是最顺利的。 伟人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除了努力之外还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也是一样,正确认识自己会使自己的事业顺利,正确认识自己会使自己和别人的关系融洽,正确认识自己会使自己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留出一只眼睛看自己吧,我们不要学夸父追日,也不要学精卫填海,我们要做真实的自己。 【解析】 试题分析:这是一篇材料作文题,材料中,可把“钻石”“碳”理解为自我感觉和别人的评价截然不同。对自己的评价过高,对别人评价过低,这则材料中,可以有以下立意: 1)人对自己的评价,和对他人的评价,通常是有两套标准的; 2)别太高估自己; 3)也别太低估别人; 4)正确认识自己 考点:能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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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的治学精神及其史学成就

范兆琪

①郑樵是我国南宋初年著名的史学家。从小便勤奋好学,十六岁时父亲病故,他便和堂兄郑厚在兴化北郊的夹漈山,搭了三间茅屋,谢绝人事,刻苦攻读。他抱负很大,自比不下于西汉著名学者刘向和扬雄。但他不参加科举考试,认为科举文章不是“实学”。

②郑樵虽然专心钻研学术,但对民族命运也很关心。他二十四岁时,徽宗、钦宗被金兵俘虏北去,宋室南迁,广大人民和爱国志士坚决抗金。年轻的郑樵也坚决要求抗战,表示要以自己的才干为国效劳。但因无人引荐,投效无门,他又不愿与一般士大夫周旋应酬,于是只得重返山林,坚持在夹漈山过着淡泊清寒的生活,同时更加专心致志于学术研究和著述,一心一意要实现自己宏大的理想,要编撰一部继《史记》之后、贯通古今的通史。

③为了完成这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郑樵以坚强的毅力,“三十年著书,十年搜访图书”,做了充分的准备。“风暴雪夜,执笔不休;厨无烟火,而诵记不绝”。当时,莆田学术文化很发达,藏书家之多,闻名全国。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闻人家有书,直到其门求读,不问其容否,读已则罢,去住曾不吝情”。因此,他得以“搜尽东南遗书,搜尽古今图谱,又尽上代之鼎彝与四海之铭碣遗编缺简”。当时人们就曾称赞他说:“惟有莆田郑夹漈,读尽天下八分书。”这就为他完成《通志》的编撰,准备了博大深厚的基础。

④郑樵虽博览群书,但不死守书本。他认为研究学问,除了刻苦攻读外,还要重视实践知识,注意调查研究、实际考察。为了考察、研究动植物,他“结茅夹漈山下,与田夫野老往来,与野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他还主张读书人要与富有实际知识的农民“参合”,以求得“实学”。还要利用实物,来印证书本知识。他这种治学方法比较科学和进步,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⑤郑樵认为,要编撰这样一部贯通古今的百科全书式的通史,必须具备渊博的社会知识和自然知识。于是他以十年为经旨之学,三年为礼乐之学,三年为文字之学,五、六年为天文地理、虫鱼草木之学,八、九年为讨论(校雠学)、图谱、亡书之学;并把研究的成果,分别写成九十类、五十种专门著作。这许多著作,后来大都成为《通志》的底本。清代纪昀等人认为,“南北宋间记诵之富,考证之勤,实未有过于樵者”。他不愧为当时最博学的学者。

⑥郑樵开始酝酿编撰《通志》大约始于绍兴八年(1138),当时他三十五岁。绍兴十九年(1149),郑樵四十六岁,他感到年纪大了,体力也开始衰退,唯恐身后著作失传,于是他从已经写成的几百卷著作中,挑选出十八种,一百四十卷,徒步两千里,来到京城临安(今杭州)),向秘书省进献自己的著作,并呈上一封《献皇帝书》,说明自己三十年来刻苦攻读和勤奋著述的情况。结果得到高宗赵构的嘉纳,把他所献的书“诏藏秘府”。这使郑樵受到极大的鼓舞。他回到莆田夹漈草堂后,继续著书、讲学。这时他名声很大,四方之士从学者多达两百多人。地方官吏推荐他出来做官,但他都辞谢了。

⑦由于侍讲王伧和贺允中的再次推荐,绍兴二十八年(1158)二月,高宗赵构召见郑樵。他对高宗说,自己准备“取历代之籍,始三皇,终五季,汇辑为一,名曰《通志》,体参马、班,法则稍异”。高宗让他监潭州南岳庙,并允许给他笔墨用具,让他回家继续撰写《通志》。郑樵回到家乡后,虽年老体衰,却更加勤奋著述,日夜不辍。他整理、审订,删繁就简,不到两年时间,就完成了《通志》全书的编纂工作,实现了会通众史,“集天下之书为一书”的夙愿。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底,郑樵又一次来到临安,献上自己的著作。刚好高宗车驾去建康,没有得见。次年春,高宗下诏命郑樵把《通志》进呈;但是诏命下来时,郑樵却已不幸逝世了,终年五十九岁。

⑧郑樵以毕生的精力,独自编纂了卷帙浩繁的二百卷《通志》,他的成就是巨大的。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把郑樵与刘知几、章学诚并列,认为他的《通志》“足以不朽”,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之一彗星焉对他做了高度的评价。

(摘编自1988年第12期《文史知识》)

1.文中为我们展现的这个旧时代学者是怎样的形象(4分)

2.赏析画线语句(4分)

(1)郑樵“周游所至,遇有藏书家,必留借读尽乃去”。

(2)“史界之有樵,若光芒竞天一彗星焉”

3.从④⑤两段来看,郑樵在治学上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4分)

4.郑樵不愿参加科举考试,不愿出来做官;而有人认为如果他出来做官,会更有利于个人理想的实现。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昆明的雨

汪曾祺

(1)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2)“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3)我想念昆明的雨。

(4)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5)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6)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7)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8)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土从,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纵,他跳下去把鸡土从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9)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10)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11)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12)我想念昆明的雨。

1.题为“昆明的雨”,文章开篇为什么要描述给宁坤的画呢?(4分)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4分)

(1)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板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中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2分)

(2)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2分)

3.第(3)段和第(12)段,作者都只有一句“我想念昆明的雨”,分析这两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4.《昆明的雨》能对读者产生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就在于作者对“凡人小事”的审视,用“以小见大”的视角,折射出了一位老人浓烈如火的情怀。结合文本,试分析文中是始何“以小见大”的。(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