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满分5 > 高中语文试题 首页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答题。(16分)

无限玄机

南帆

黑白两色的棋子盖在圆形的木盒里,无声无息地沉睡。然而,将这些棋子搁到棋盘上,它们就会像被施了魔咒似地活起来。黑白相间,一人一手,如此简单的设计将在棋盘上演绎出无数的故事。乾坤,天地,阴阳,——简单就是无限玄机的始源。幸亏围棋盘仅仅纵横十九道,如果棋盘没有边沿,是不是整个世界都要被卷进去了?世事如棋,这句话一点儿不假。

下一盘围棋绝非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找一个相当的对手,来到一间清雅的厅堂,沏一壶浓茶,紧锁双眉,寂然凝思,经天纬地,勾心斗角。激烈的心智搏杀绝不亚于刀枪相向,终局数子的心情犹如大将军收拾旧山河。这么一盘棋可以不断品味,再三复盘,每一手的回忆都伴随着得意、懊恼、后悔、惊讶、愤怒、犹豫。当然,这种棋没法多下。王者的骄傲或者束手就擒的壮烈都有沉甸甸的重量,负担一局棋的精力以及心理能量得渐渐地积累。

围棋有一个文质彬彬的雅号:手谈。然而,不管如何礼仪周到,坐到棋盘跟前就是要争一个胜负。某些棋手即使处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相反,命悬一线的局面反而激起他们的强大斗志。打破常规,冒险犯难;精密计算,妙手迭出;出其不意地漂亮一击,终于力挽狂澜于既倒。这些棋手常常被称之为“胜负师”。胜负的压力驱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启动心智,赢得逆转的机会。

胜负可能在另一些棋手那里成为莫大的负累。一着不慎,数十万奖金或者一辈子的英名就要泡汤,于是开始患得患失,不敢祭出新的招数或者放手一搏。权衡再三,他们多半还是要拐回熟悉的旧辙安全从事。所以,人们屡屡感叹“大赛无名局”。抛开胜负计较一身轻松,或许会收获意想不到的灵感,收获攻城略地的奇思妙想。我曾经赢过棋友一局。复盘的时候,我问他布局时的一着怪棋是什么意思。他一抬下巴,傲然答道:“我觉得下在那里富有诗意!”这种不凡气度迄今让我景仰。既存有胜负的责任心,又不拘泥于胜负而缩手缩脚,心态的平衡决定棋局的变化。渴望功名或者追慕散淡,入世兼善天下或者出世独善其身,这些问题何尝不是如此?“天翻地覆平常心”,这句话算不上深奥,可是,知易行难。

我已经到了不讲胜负的年龄 ,因而不愿意耗费太多的心思对付一个定式或者一个局部的计算。相反,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一手棋并没有好与差的绝对规定,评价某一手棋必须考虑到周围全部子所形成的关系,这种思想给我的启示超出了许多术语纷繁的哲学著作。一个局部处理不好的时候,干脆扔开不下,静待时局之变,这种迂回背后是何等的气魄和智慧。尖、跳、罩、压,挖、碰、点、扑,围棋之中各种近身格杀的技术令人眩目。然而,围棋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术语:本手。老老实实本分的一手,常常消弭了眼花缭乱的聪明劲。这就是“大道”与“小技”的差别了。

围棋的手数多,一局棋两三百手不稀罕。所以,围棋让人心胸开阔,不必固执地逞一时之勇。棋手的全部实力分摊在每一手之中,初期的优势或者失误可能在漫长的行程之中一点点丧失或者扳回来。如同万米长跑一样,围棋的奇迹是一步步地积累起来的。孤立地说,四个黑棋才能围死一个白棋;然而,两三百手棋绕来绕去,寥寥的几个子就可能噎死一块大棋。

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                              (有删改)      

1.“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着眼全文,分点概括表述作者为什么这样说。(每点不超过20个字,6分 )

2.简析第三、四段主要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有何表达效果。(6分)

3.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思维立于哲学高度,对棋道感悟深刻,有较强的思辨性。

B.由棋道联想人生,象征性的黑白两色棋子寓具体于抽象。

C.起笔开门见山,收尾干净利落,不累赘不拖沓。

D.由围棋闲雅从容氛围写到“即使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再写到“诗意”的对弈乃至“不讲究胜负”的境界,内容上逐段深入层层推进。

E.词语使用准确,句式运用自如,反映了作者思路的清晰和驾驭语言的能力。

 

答案:
1. 试题分析:回答此题,要注意题干中“联系全文”一词,从全篇文章考虑;还要注意题目对字数等方面的要求。题目中的两句话,讲的实际上是围棋同人生的关系,文章中对此有不少相照应的语句,比如“世事如棋”、“王者的骄傲或者束手就擒的壮烈都有沉甸甸的重量,负担一局棋的精力以及心理能量得渐渐地积累”、“心态的平衡决定棋局的变化”、“天翻地覆平常心”、“老老实实本分的一手,常常消弭了眼花缭乱的聪明劲”、“围棋让人心胸开阔,不必固执地逞一时之勇”等,根据它们分析即可轻松得出答案。 考点: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2. 试题分析:此题考查对文中某些段落写作手法的赏析。写作手法主要包括修辞方法,还有明暗相间、虚实相生、象征、烘托、对比、反衬等等。题中要求的两段主要用的是对比的手法,答题时不光要明确指出,还要举出具体语句加以说明。 考点: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意,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3. 试题分析:解答此类分析概括题,要注意选项中关于文本内容、结构、表达方式、写作技巧、修辞方法等方面的提法是否正确,是否合乎原文。本题中,B项说法有误,应是“寓抽象于具体”。D项所提及的这几个点,在文中不属于纵向思维层层推进这种结构。 考点:分析作品结构,概括作品主题。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解析】
推荐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南方都市报》记者(以下简称“南都”):你最近在香港出了一本《莫言了不起》,你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关注莫言?

刘再复:1986年读了他的《透明的红萝卜》。这部中篇写得太好、太动人了!我被它深深打动。因为作家主体的感觉太敏锐、太丰富,才能发现这种在极艰难的环境中又极顽强生存着的生命现象,并用充满色彩的语言塑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形象。

南都:(1)                                                                

刘再复:莫言的作品,我之所以“几乎每部都读”,不是因为他的“水平”超群,而是因为他的作品带给我无穷尽的阅读“至乐”。读一读莫言的喜剧性作品,就会开怀大笑。林语堂在世时提倡幽默,可惜他未能遇到莫言。而我与莫言相逢了,这真是幸运。

我第一次读《红高粱家族》,觉得语言没有《透明的红萝卜》那么精美,但仍然震撼我。而且让我意识到,莫言在进行“颠覆性写作”:颠覆权力叙事,颠覆官方的历史叙事,颠覆教科书的惯性叙事。多年后我读《丰乳肥臀》,更觉得莫言通过宏大叙事在“解构”历史,颠覆历史,即用人性的历史解构“阶级性”历史。

南都:你对莫言的第一印象如何?

刘再复:他在科罗拉多大学作讲演,第一句话就是“在座的刘再复先生就是我的老师”,其坦率与真诚一下子就打动了我。之后我和妻子把东亚系的一些老师和同学请来,听莫言讲故事。他讲的几乎全是饥饿的故事。离开美国前我送他一顶牛仔帽。因为他在我的心目中,也是一个胆识过人的牛仔。

南都:(2)                                                                

刘再复:荒诞喜剧与荒诞小说在20世纪的西方文学中确实占有极重要的位置。但说他属于西方荒诞文学谱系未必精当。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也可能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但直接师法的还是蒲松龄的“狐幻现实主义”。蒲松龄创造了中国的短篇小说的巅峰。莫言很聪明,就在山东的土地上找到自己天才的老师。莫言没有“贵远贱近”的弱点。

南都:莫言这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否与其作品魔幻性得到西方世界的承认有关?

刘再复:莫言在我心目中他是天才,为我们的方块字争得巨大的光荣,他的获奖是我们母亲语言的胜利,方块字写作的胜利,仓颉造字的胜利。

南都:那你如何看待莫言获奖?莫言获奖对中国当代文学有什么影响?

刘再复:诺贝尔文学奖由于各种原因与条件,它变成一个世界公认的权威性大奖,一旦得奖,它便产生巨大的普世性效应。聂鲁达与马尔克斯、略萨的获奖,整个拉丁美洲文学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至少是影响了我的阅读心理。莫言作品本就被翻译成二三十种文字,获奖后可能还会翻一倍。因此,莫言获奖肯定会提高中国当代文学整体在世界上的地位,会吸引更多种族、更多国家、更多心灵、更多语言来关注中国文学。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美国作家获奖,美国人不会太兴奋,但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则会为自己的同胞获奖而骄傲。1998年葡萄牙的霍塞·萨拉马戈获奖,尽管他一直站在共产主义立场反对政府,但总统、总理一听到他获奖的消息,就立即声明说,现在我们要放下分歧,共同庆祝葡萄牙语的胜利。葡萄牙政府领导人毕竟有文化,他们知道自己的同胞获奖是一件大事,是关系到葡萄牙语能否骄傲地自立于世界之林(至少不被西班牙语吞并)的大喜事。

(选自《南方都市报》2013年5月10日,有改动)

1.请根据谈话内容,从记者的角度补写出(1)(2)两处的问题。(6分)

答:                                                                    

2.刘再复先生认为莫言作品有哪些特点?(4分)

答:                                                                     

3.为什么说莫言获奖“是我们母亲语言的胜利,方块字写作的胜利,仓颉造字的胜利”?(6分)

答: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以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雄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还有快乐吗?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他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已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在寒枝的稍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馀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1.请简要概括这篇散文的写作思路。(4分)

                                                                                

2.第二段写鸟儿的“苦闷”,有什么作用?(5分)

                                                                               

3.文章第四段的语言表达很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赏析。(6分)

                                                                                

4.这篇散文作者善于联想,在写鸟的各种情态时,十分自然地联想到了济慈、雪莱、哈代有关鸟的作品,还联想到自己经历中有关鸟的种种镜头。请联系作品探究这样联想的好处。(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