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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诗歌鉴赏(7分)

阅读下面一首唐诗,回答问题。

清溪行

李白

清溪清我心,水色异诸水。

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

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

向晚猩猩啼,空悲远游子。

注:本诗为李白在天宝十二载(公元753年)秋天游池州(今安徽贵池)时作。

1.本诗着重描写了清溪怎样的特点?寄托了诗人怎样的情怀?(3分)

2.诗的五六句“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除了对偶外还用了什么艺术手法,请结合诗句说明其妙处。(4分)

 

答案:
1.清澈。(1分)喜欢清新的大自然,喜悦之中又含寂寞孤独(落寞抑郁)之气。(2分) 2.比喻手法(1分)诗人以“明镜”比喻清溪,把两岸的群山比作“屏风”,人在岸上行,鸟在山中穿度,倒影在清溪之中。(2分)给人形象生动、身临其境之感。(2分) 【解析】 1. 试题分析:南朝梁沈约曾写过一首题为《新安江水至清浅深见底贻京邑游好》的诗 :“洞彻随深浅 ,皎镜无冬春。千仞写乔树,百丈见游鳞。”新安江水的确是清澈的,然而,与清溪相比又将如何呢?“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新安江,能比得上清溪这样清澈见底吗?这样,就以新安江水色之清对比衬托出清溪的更清。诗人离开繁华而混杂的长安,来到这清澈见底的清溪畔 ,固然感到“清心”,但对于胸怀济世之心和报国之志的诗人,不免有一种心灵上的孤寂。因此入晚时猩猩的一声声啼叫,在诗人听来,仿佛是在为自己远游他乡而悲切,流露出诗人内心一种落寞郁闷的情绪。 考点:鉴赏文学作品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2. 试题分析:运用比喻的手法来正面描写清溪的清澈。诗人以“明镜”比喻清溪,将两岸的群山比作“屏风”。于是人在岸上行走,鸟在山中飞行,倒影在清溪之中游走,就如:“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这样一幅美丽的倒影,使人如身入其境。 考点:鉴赏文学作品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能力层级为鉴赏评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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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阅读(12分)

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

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1.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持千金之资物  币:礼品         B.厚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遗:给予、赠送

C.荆轲顾笑武阳,前为曰  谢:道谢 D.图穷而匕首       见:露出来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含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    )(2分)

A.使毕使前   若亡郑而有益君  B.夏无且以所奉药囊提轲   吾还也

C.引其匕首提秦王  不知有汉   D.倚柱笑   夜缒

3.下列有关文段内容的解说,不准确的一项(    )(2分)

A.这段文字,重点描述了荆轲廷刺秦王的场景,刻画了荆轲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英雄形象。

B.文段写秦武阳色变振恐,是从正面体现荆轲的镇定自若,显示秦廷的森严和始皇的威武,这一“色变振恐”与荆轲的“顾笑”形成鲜明的对比。

C.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正是前文荆轲对樊於期将军所说的刺杀设想的实施,此处印证了荆轲计划的合理性。

D.由于刺杀秦王是在仓促之间出现的,秦廷上下反应迟钝:秦王惶恐到拔不出剑的地步,大臣们也都是目瞪口呆、手足无措。

4.将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3分)

(2)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3分)

(3)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

郑遨,字云叟,滑州白马人也。唐明宗祖庙讳遨,故世行其字。遨少好学,敏于文辞。唐昭宗时,举进士不中,见天下已乱,有拂衣远去之意,欲携其妻、子与俱隐,其妻不从,遨乃入少室山为道士。其妻数以书劝遨还家,辄投之于火,后闻其妻、子卒,一恸而止。遨与李振故善,振后事梁贵显,欲以禄遨,遨不顾,后振得罪南窜,遨徒步千里往省之,由是闻者益高其行。

其后,遨闻华山有五粒松,脂沦入地,千岁化为药,能去三尸,因徙居华阴,欲求之。与道士李道殷、罗隐之友善,世目以为三高士。遨种田,隐之卖药以自给,道殷有钓鱼术,钩而不饵,又能化石为金,遨尝验其信然,而不之求也。节度使刘遂凝数以宝货遗之,遨一不受。唐明宗时以左拾遗、晋高祖时以谏议大夫召之,皆不起,即赐号为逍遥先生。天福四年卒,年七十四。

遨之节高矣,遭乱世不污于荣利,至弃妻、子不顾而去,岂非与世自绝而笃爱其身者欤?然遨好饮酒弈棋, 时时为诗章落人间,人间多写以缣素,相赠遗以为宝,至或图写其形,玩于屋壁,其迹虽远而其名愈彰,与乎石门之徒异矣。与遨同时张荐明者,燕人也。少以儒学游河朔,后去为道士,通老子、庄周之说。高祖召见,问“道家可以治国乎?”对曰:“道也者,妙万物而为言,得其极者,尸居衽席之间可以治天地也。”高祖大其言,延入内殿讲《道德经》,拜以为师。荐明闻宫中奉时鼓,曰:“陛下闻鼓乎?其声一而已。五音十二律,鼓无一焉,然和之者鼓也。夫一,万事之本也,能守一者可以治天下。”高祖善之,赐号通玄先生,后不知其所终。

(选自欧阳修《新五代史》隐逸传》)

1.下列各句中加点字解释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唐明宗祖庙讳遨,故世行其       字:书法

B.徙居华阴,欲求之               因:因为

C.至或图其形,玩于壁屋           写:描摹

D.与乎石门之异矣                 徒:门徒

2.下列各句,均能说明郑遨“节高”的一组是(3分)

①遨少好学,敏于文辞  

②后闻妻子卒,一恸而止

③欲以禄遨,遨不顾

④节度使刘遂凝数以宝货遗之,遨一不受

⑤遭乱世不污于荣利

⑥然遨好饮酒弈棋,时时为诗章落人间

A.①②⑥    B.②②⑥    C.③④⑤    D.①④⑤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郑遨年轻时好学能文,后来考进士却落第了,又恰逢社会动荡,于是隐居山林,当了道士。

B.郑遨与道士李道殷、罗隐交情深厚,三人虽屡受朝廷征召,但均未出仕,被世人看作是三位高洁之士。

C.郑遨隐居山林,但经常有诗稿散落民间,人们对这些诗稿珍爱有加,甚至把它们誊写在丝绢上,作为馈赠佳品。

D.张荐明与郑遨同为当时著名的隐士,他曾喜好儒学,后来则一心崇奉道家学说,他认为道家学说对治国大有裨益。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后振得罪南窜,遨徒步千里往省之,由是闻者益高其行。(4分)

(2)遨尝验其信然,而不之求也。(3分)

(3)高祖大其言,延入内殿讲《道德经》,拜以为师。(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