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为法,以乐治国,在今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为,依现代观念,能用来治国者须具国家强制力,而音乐只属娱乐人、教育人、感化人的艺术门类。然而,中国古代的四大“法”:礼、乐、政、刑,它们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都是治国工具。《礼记》中对这四种“工具”分工讲得极为清楚:“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壹其行,刑以防其奸。”
《史记》中曾对乐治原理有精辟论述:“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夫礼由外作,乐自内出。故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于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于内。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之声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雅》、《颂》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义之道。故君子终日言而邪辟无由入也。
为什么音乐对人的影响这么大?现代脑神经学早已解开音乐之所以神奇的奥秘。在人类脑神经中,听觉神经成熟最早且起着主导作用。原来,是大自然先天赋予人类听觉神经以优先、特殊地位。大自然似乎要让音乐主宰人类的精神和行为。
乐治之外的其他治国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强加于人,强制人们遵守某种规范。音乐则是常人喜闻乐见、发乎内心、自觉追求的。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在这些看似娱乐的活动中,人们不知不觉被化作规范之人。法律不是万能的,乐与国家兴衰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历史表明凡重礼乐之治的王朝总能长久治安,如周、汉、唐,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如秦、三国。
法治实际上是不完善社会不得已使用的工具,未来理想的社会将是新型礼乐大放异彩之时。当然,现时的世界,仍需要以法律为杠杆去治理,“乐”或许是治世的绝佳辅助工具。实际上,中国已经正在复兴着乐及乐治,“礼乐之邦”也正在复活。我们在重法、提倡法治的同时,应给乐及乐治重要的地位,使其尽量发挥作用。
(节选自《新华文摘》2005年第39期。有改动。)
1.下面对“乐治”这一概念的解说,最准确的一项是( )(2分)
A.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
B.乐治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治国工具。
C.乐治是儒家借助音乐来辅政治国思想的集中体现。
D.乐治是指用“良乐”作用于人,促使人行为规范、有序、和谐的治国方略。
2.下面不属于《史记》对音乐功能的论述的一项是( )(2分)
A.乐自内出。
B.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
C.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于外。
D.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
。
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A.中国古代,音乐被当作治国的工具,具有治世的社会功能。
B.由《礼记》可知:在中国古代,儒家治国重礼乐轻刑法。
C.《尚书大传》、《礼记明堂位》都记载了周公以乐治国的具体做法及得失评判。
D.今天,乐或许能成为治世的辅助工具,乐治思想可以为现代治国方略引进一种新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