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9分)
穿旗袍的女人
丁立梅
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
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奉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街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姗姗,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带走,心满意足地。
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再贷了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元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了。
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在开。
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
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儿没见老。
就心安了。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淹没不了它。
1.结合全文,说说加点词的含义。(4分)
(1)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2分)
(2)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2分)
2.文章题目为“穿旗袍的女人”,这“旗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3.请你说说穿旗袍的女人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分点概括。(5分)
4.文中说“她哪里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你认同她“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的生活态度吗,为什么?(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