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满分5 > 高中语文试题 首页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以下3题。

越州赵公救灾记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廪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钜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将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选自《元丰类稿》,略有删节)

[注]①赵公:赵挘稳首诰坝映跄曛薪康冢跄二年除资政殿学士,知杭州,七年

知越州。④僦:雇用。③绥辑:安顿。④灾沴(lì):灾害。

赵清献公神道碑

〖宋〗苏轼

吴越大饥,民死者过半。公尽所以救荒之术,发廪劝分,而以家资先之,民乐从焉。生者得食,病者得药,死者得葬。故越人虽饥而不怨。既而朝廷议,欲筑其城。公曰:“民未可劳也。”罢之。公年未七十,告老于朝,不许,请之不已。元丰二年二月,加太子少保致仕。时年七十二矣。退居于衢,有溪石松竹之胜,东南高士多从之游。七年八月癸丑薨,讣闻,天子辍视朝一日,赠太子少师,谥曰“清献”。

(选自《苏东坡集》,有删改)

1.对下列句子中的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故事,岁廪穷人                   故事:按照旧例

B.忧其众相也                     蹂:践踏

C.虽死,得无失埋                 敛:收敛

D.公尽所以救荒之术                 所以:用来

2.赵抃“仁足以示天下”,“法足以传后。”下列各组语句中,分别表现“其仁”“其法”的一组是                              (    )

    A.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

    B.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               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

    C.告以去其家者勿给                 发廪劝分,而以家资先之

    D.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           生者得食,病者得药,死者得葬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赵抃有先见之明,他预料到旱灾将引起饥荒,因此在九月份就未雨绸缪,调查统计受灾情况。

    B.正是由于赵抃无私无畏、鞠躬尽瘁,赵州灾民才得以“免于转死”。越州救灾充分展现了赵抃一心为民的“父母官”形象。

    C.旱灾与瘟疫接踵而至,赵公早晚操劳身心疲惫也丝毫没有懈怠,事情无论大小都一定亲力亲为。

    D.赵公请求告老还乡,皇上不替应。七十七岁死在任上,皇上悲痛得一天没有上朝,后来追封他为太子少师,谥号叫“清献”。

 

4.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语句翻译成现代汉语。

   (1)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

 

 

   (2)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

 

 

   (3)既而朝廷议,欲筑其城。公曰:“民未可劳也。”罢之。

 

 

答案:
1.C (应为:同“殓”,装殓。如《祭十二郎文》:敛不凭其棺) 2.B (A项第二句是旧法;C项两句位置反了;D项第二句不是方法,是结果。) 3.D(“死在任上 ”有误,“致仕”是辞职归家的意思,“退居于衢”表明他已退隐衢州) 4.(1)在百姓未被饥荒所苦之前,就下文书询问所属各县遭受了灾害的有多少乡,百姓能够养活自己的有多少户。(“前”,在……之前;“被”,遭受)(2)这时旱灾瘟疫遍及吴越一带,百姓遭受饥荒瘟病,死去的将近一半,灾情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被”,遍及;“殆”,几乎,将近;“于”,比。状语后置句)(3)不久,朝廷讨论想修筑城墙。赵公说:“百姓不可以再劳累了。”修城议案就停止了。(“既而”,不久;“罢”,停止)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一带遭遇严重旱灾。这年九月,资政殿大学士赵公出仕越州长官。在百姓未被饥荒所苦之前,就下文书询问所属各县遭受了灾害的有多少乡,百姓能够养活自己的有多少户,应当由官府供给救济粮的有多少人,可以雇用民工修筑沟渠堤防的有多少处,仓库里的钱粮可供发放的有多少,可以征募出粮的富户有多少,让各县呈文上报知州,并且谨慎地作好准备。 州县官吏登记报告,全州孤儿、老人、疾病、体弱不能养活自己的共有二万一千九百多人。向来规矩,官府每年发给穷人救济,应当发到三千石粮米就停止。赵公征收富户人家上缴的粮米,共得谷物四万八千多石,就用它来补助那救济的费用。让灾民从十月初一开始,每人每天领一升救济粮,孩童每天领半升。赵公担心领米的人太多会相互践踏,又让男人女人在不同的日子领米,并且每人一次领两天的口粮。他又担心乡民将流离失所,就在城镇郊外设置了发粮点共五十七处,让各人就便领粮,并通告大家,离开自家的不发给粮食。不能养活自己的人,有了这样的供应。能够买得起粮食的人,就替他们告诫富人不能囤积米粮不卖给他们。又 替他们调出官粮,共五万二千余石,平抑价格卖给百姓。设置卖粮点共十八处,让买粮的人自行就便像领粮的一样。又雇用民工修补城墙四千一百丈,费工三万八千个,计算他们的佣工发给工钱。有愿意出利息借钱的老百姓,官府劝告富裕人家放手借钱给他们,等田中谷熟,官府为债主出面责令他们偿还。被抛弃的男女孩童,都让人收养他们。 第二年春上,瘟疫很严重。官府设立病院,安置无家可归的病人。招募两位僧人,委托他们照料病人的医药和饮食,让那些病人不失去依靠。 按照规定,遇灾年给穷人发放救济慢三个月就停止,这年发放到五个月才停止。有不便行公文处理的事情,赵公一概自己担当责任,不因此连累下属官员。有请示上级的事,有些对救灾有较多的好处,就立即施行。赵公在这段时间,早晚劳心力从未稍微懈怠,事无论巨细必定亲自处理。给病人吃药吃饭的开销花的多是自己的钱。百姓不幸遭遇旱灾瘟疫,能避免辗转死去;即使死了也不会无人装殓埋葬,都是靠赵公的力量。 这时旱灾瘟疫遍及吴越一带,百姓遭受饥荒瘟病,死去的将近一半,灾情比这更大的了。赵公抚慰百姓,百姓尤其认为有了依靠和归宿。用来筹划安顿民众的事,哪个先哪个后以及如何开始如何结束,在这方方面面之间,曲折周到细致详尽,没有不考虑到家的。他的施政虽然只在越州,他的仁爱却足够昭示天下;他的措施虽然只是在短时间内实行,他的方法却足够传给后人。大约灾害发生,太平时代也不能让它避免,却能够预先作防备。我特意到越地采访,收集到赵公推行的一套方法,很乐意把它详细地记载下来。将使后来有心为民做事的官吏在不幸遇到灾年的时候,能推行赵公已经试行过的办法,那救灾的章程条例可以不须顷刻就制定好,那么赵公的恩泽怎么能说是很小并且只影响眼前吗? 吴越一带闹饥荒,百姓死亡的人数超过了半数,赵公用尽了所有能够救灾的办法,把国家粮仓里的粮食分给百姓,并且把家里的财务先拿出来分给大家。这样百姓都很乐意跟随。活着的人得到了粮食,生病的人得到了药物的治疗,死亡的人得到了安葬。所以越州百姓虽然闹饥荒,却没有怨言。不久,朝廷讨论想修筑城墙。赵公说:“百姓不可以再劳累了。”修城议案九停止了。赵公还没有到七十岁,就向朝廷请求告老还乡,皇上不允许。赵公的请求没有停止。元丰二年二月,加封太子少保的荣誉,当时七十二岁了。赵公回到衢州,这里有衢江、浮石、松林、紫竹等胜景,许多吴越一带的高尚人士都跟从他去游玩。元丰七年八月癸丑日离开人世,讣告传扬开来,皇帝停止上朝一天,追封他为太子少师,谥号“清献”。
推荐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中国古代的礼乐文明

早在夏商周时期,古代先贤就通过制礼作乐,形成了一套颇为完善的礼乐制度,并推广为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用以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人伦和谐。

中国古代的“礼”和“乐”起源于远古的原始崇拜。《礼记》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其贡献礼品、击土鼓而作乐,便是最早的礼乐仪式。到了传说中的五帝时期,虽然帝王的领袖地位和递相禅让产生了“礼”的意识,但是礼的制度还未产生。到了夏朝,由于“天下为家,各亲其亲”,于是“礼义以为纪”,礼仪制度才逐渐建立起来。但夏礼因文字记载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难知其详。商礼由于殷墟考古的大量发现,以及《史记》有较多的记载,则已彰彰可考。到了周代,礼制集前代之大成,逐渐完备和成熟起来,因为这时不仅形成了系统的礼乐制度,而且赋予礼乐以丰富的人文内涵。“乐”在周之前也已有不少歌舞产生。到了周代,“乐”的内容不断丰富,形成了相应制度,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来规范和管理乐舞。

在礼乐文明形成的过程中,周公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制礼作乐,不仅将远古至殷商的礼乐加以改造和发展,形成系统化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而且注入“德”的因素,使其具有道德伦理的深刻内涵。孔子是发展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继承、推广和宣扬礼乐文明,整理、传播了记载古代礼乐文明的儒家经典“六经”,并且,他以礼乐为解说对象,着力彰显礼乐文明的精义,强调礼乐文明的人伦教化和治世功能。

“礼”是人性的基础。《礼记》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 是人类文明社会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区别人与动物、文明与野蛮的标准。礼使人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懂得尊敬和谦让;使人区别事物或行为的是非,懂得什么是该做和不该做的。“礼”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向善和自律。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因此,礼乐文明更强调通过礼教,使社会规则内化为人的内心尺度,通过让他们知礼、守礼,达到社会和谐的境界。

“乐”的社会作用重在和谐精神。《礼记》曰:“故乐者,审一以定和,以和合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是协调世间万物的纲纪,它的作用是使人们各安其位,和谐相处。“乐”也有陶冶情操,移风易俗的功用。《孝经》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乐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乐安宁,生命长久之功。因此,孔子要求人们要听雅乐,远淫音。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秩序也。”秩序与和谐是礼乐文明的主旨。“乐者为同,礼者为异。”是说乐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礼的作用在于区别次序。然而,礼和乐虽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却是相辅相成的。在远古传统中,礼即人文,是涵盖一切,包括乐在内的。到了周代,礼、乐虽各有制度,但是乐毕竟仍是礼制的一个方面,乐的“和”也是为实现礼而辅助、服从于礼的。乐之“和”能够弥合礼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孔子等儒家常将  “礼”、“乐”相提并论,就是因二者之结合,能起到平衡与调和的作用。

先秦礼乐文明经历代沿革,具体内容有变而主旨不变。摒弃旧礼中的贵贱之分,汲取礼乐文明的秩序、和谐理念,对于中国,对于世界,都具有现实意义。

(选自2005年5月6日《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1.下列有关“礼乐文明”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古代先贤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人伦和谐制礼作乐,逐步形成了一套礼乐制度,并推广为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

    B.中国古代的礼乐文明是在周代完备、成熟起来的,原因是当时就产生了大量的礼乐歌舞形式。

    C.周公是礼乐文明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他继承了殷商的礼乐形式,并注入了“德”的因素,使其有较大的发展。

    D.先秦的礼乐文明经历代继承发扬和变革发展,其内容不断丰富,秩序与和谐的内在思想也在与时俱进。

2.下列对于“礼”与“乐”的相关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礼”是人性的基础,能够引导人们向善和自律; “乐”是协调世间万物的纲纪,

能陶冶人们的情操。

    B.“礼”的作用在于使人明确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关系;“乐”的作用在于使人们各安其

位,和谐相处。

    C.远古时期,“礼”“乐”并存,涵盖一切;周代以后,“乐”成为礼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D.由于“礼”、“乐”的结合,能够起到平衡与调和的作用,所以孔子常常将礼、乐两具方面并提。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我国的礼乐文明源远流长,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有了礼乐仪式。

    B.后世许多文字材料都记载着夏朝时期的礼仪,表明礼仪制度在那时就已初步建立。

    C.孔子不仅整理、传播了儒家经典“六经”,还强调礼乐文明的人伦教化和治世功能。

    D.礼乐文明强调通过礼教,让人们知礼、守礼,达到社会和谐的境界。

4.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考古的大量发现,以及《史记》有较多的记载,可以推断《礼记》是最早记载礼乐

仪式的文字材料。

B.《侍坐》章中孔子赞许曾点“风乎舞雩,咏而归”的理想,是因为它符合孔子礼乐治

世的思想。

C.“乐”的社会作用重在和谐精神,所以只要是音乐就能陶冶情操,就能够起到移风易

俗、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D.孔子是发展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重要人物,他继承、推广和宣扬礼乐文明。他认为,

礼教不如严刑,礼治不如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