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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规定:“承租人应依本条例所定减租之后之租额交租,不得短少,其有力能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追缴之权。”该规定

A. 旨在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

B. 表明了边区政府的合法性

C. 延续了土地革命路线精神

D. 有利于扩大抗日联合战线

 

答案:
D 【解析】材料反映了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这是既能调动地主又能调动农民抗日积极性的,所以有利于扩大抗日联合战线,选D是符合题意的,正确;是既保护农民利益又保护地主利益,选项A不符合题意,排除;国民政府尚未承认边区政府的合法性,选项B不符合题意,排除;和土地革命路线精神不一样,选项C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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