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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安徽休宁茗洲吴氏的《家规》中说“族内子弟有器宇不凡、资禀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教之,或附之家塾,或助以有火(学费)。”这些做法

A. 有助于贫寒子弟成才

B. 维护了地方社会统治

C. 巩固了农村小农经济

D. 推动了儒学与政治结合

 

答案:
A 【解析】“族内子弟有器宇不凡、资禀聪慧而无力从师者,当收而教之,或附之家塾,或助以有火(学费)”意味着贫寒子弟只要有资质就可以得到救助上学,这有利于贫寒子弟成才,故A项正确;《家规》只是适用于家族,不能维护地方社会治安,故B项错误;材料和小农经济无关,故C项错误;材料未涉及选官,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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