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保安怀疑女生张某、李某偷了化妆品,对她们进行盘问、检查,结果并未发现可疑物品,但是仍然将她们非法扣留达两个小时。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保安侵权。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商场保安对两名女生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向两名女生支付精神损失费4000元。
(1)商场保安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人格尊严权?
(2)法院的判决在宪法上有什么依据?
(3)商场保安的非法扣留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什么权利?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这一权利?
答案:
(1)名誉权和隐私权。(2)①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②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解析】
(1)本题考查人格尊严权,主要考查学生分析材料并联系教材知识的能力。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题中商场保安怀疑女生张某、李某偷了化妆品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名誉权;对两名女生进行盘问、检查,侵犯了两名女生的隐私权。(2)本题考查宪法关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有关规定,主要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识记和理解能力。结合教材知识,可以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等方面来回答。(3)本题考查人身自由权,主要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的识记和理解能力。第一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商场保安的非法扣留行为侵犯了两名女生的人身自由权。第二问:结合教材知识,可以从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前提等方面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