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玲玲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4督导组于2019年4月8日——5月8日进驻安徽,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安徽省涉黑涉恶方面的举报。
材料二:2020年2月29日至3月3日疫情期间,河南人郭某鹏乘飞机先后到阿联酋——意大利——法国,后又原路返回,3月8、9日两天乘坐地铁上班,并在单位就餐,隐瞒出境史。其确诊后造成40多人被隔离观察。4月3日,郭某鹏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材料一中,玲玲此举表明公民依法享有哪项政治权利?玲玲想要行使该权利应该注意什么?
(2)请你说说材料二中郭某鹏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3)材料二中郭某鹏的案例告诉我们,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请你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其中原因,并说明公民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4)根据上述二则材料,谈一谈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答案:
(1)监督权。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刑事责任。
(3)原因是: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如何履行: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4)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解析】
(1)本问考查正确认识公民的政治权利。题文中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有利于公民行使监督权。行使监督权是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郭某鹏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最终受到了刑罚处罚,也就是承担了刑事责任。
(3)根据所学知识,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公民如何履行义务可从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两个角度作答。
(4)本问考查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对学生识记能力的考查。根据所学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等角度组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