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甲、张乙系同村村民,某日,张乙在兴化某论坛上发表有关李甲的贴子,内容为实名举报李甲在该村多次利用不法手段骗取补贴、扰乱选举秩序、拉拢腐蚀干部等行为,且文笔刁钻,并给李甲起了不雅外号。此贴引发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盲目跟贴,给李甲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影响了其正常生活。李甲便找到张乙理论,要求其立即删贴,但张乙不予理睬,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李甲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张乙立即删贴,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费5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张乙立即删除在该论坛上所发的诽谤李甲的贴子,并就此事向李甲赔礼道歉,在该论坛上刊登道歉文章。另外,张乙赔偿李甲精神抚慰金800元。
(1)张乙侵犯了李甲的什么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你从这一事件中得到了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