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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作文。

如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拍下一张照片是最容易不过的事。照片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自拍照、毕业照、旅游照、新闻照等,比比皆是。照片记录了生活点滴,照片呈现了大千世界,有的令人喜悦、感动,有的令人痛苦、惭愧,有的令人思索、回味……总有那么一张照片会让你印象深刻。

请以《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文体自选(诗歌除外)。②600字以上。③文中不能出现考生的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

 

答案:
参考例文 总会想起那张照片 每一张照片,无论淡雅还是发黄,都已经被岁月赋予了特别的味道。但是,那张照片总会在某一个回眸的时刻濡湿了我柔软的心。 照片中的男人一直微笑地看着远方,眼睛似乎湿润了,黝黑的皮肤,强健的体魄,岁月的痕迹早已侵占了他的脸,留下深浅不一的皱纹。照片中的男人是我的父亲,这张照片是当年我离家求学时父亲塞给我的。 15年前,我总盼望能展翅高飞,飞出这个困顿了十多年的地方。本来应该说“故乡”更贴切,因为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然而身在故乡这么多年我并没有很浓厚的乡情。只觉得那只是一个地方,一个熟悉的地方,一个有点厌倦的地方。它和贫穷无关,和落后无关,其实只和自己对父亲的隔膜有关。父亲不善言语,作为人民教师的他总是忙忙碌碌的。小时候我总是眼巴巴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被他们的父亲抱起,高高举起。孩子那清脆悦耳的笑声成了我梦中的一个小小悸动。为什么父亲就不抱我呢,我心里充满冷冷的疑问,甚至泛起丝丝的恨意。或许,这就是我想逃离的原因。 于是,我踏上了省外求学的道路。每次我出远门,我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懦弱的性格是由于父亲导致的,为了显现自己因长大而成熟的表面,我坚决不让父亲送我。在离家的路上我走得很快,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回过头看看父亲有没有来。 走在那熟悉的马路,看着那些面似熟悉其实陌生的人,孤独在我心里疯狂的滋长,顿时一股失落之感蔓延了全身,就在自己胡思乱想之际,我突然发现父亲已经站在我的身旁。我应该明白,父亲必定要把我送到车站,看着我远去才会离开。 那年的寒假我一回到家,十分惊讶地发现父亲衰老了很多,两鬓多了许多白花,尤其是让酷爱篮球的父亲一直引以为傲的挺直的背佝偻下去。父亲见了我,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父亲的身体不好,而且每况愈下,手脚无力,发抖,行动十分不便,但是父亲在困难面前从不退缩,畏惧,更不会说一声苦。临行前,父亲在客厅踌躇,勉强挤出一句话:“孩子,路上小心!”我知道父亲因身体不便不能陪我去车站,内心愧疚、无奈和惆怅!我不敢回头看父亲,应诺了一声,就离开了家。不知过了多久,再回过头,就在这时我的眼光和父亲的眼光接触了,父亲支撑着身体,向我点了点头,微笑着。霎时间,我心中的心酸冲垮了眼泪的关卡。 父亲的爱是无言的,却无处不在!纵使是丹青高手,也难以勾勒出父亲您那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您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您对儿女的关爱! 父亲已经远离了我们,那张照片也成了我最珍贵的记忆。我总是看到父亲从相片里走出来,忙碌在三尺讲台上,悠长而慈爱的目光挥洒在我的身上…… 【解析】试题分析:这是一篇命题作文,题目是“总会想起那张照片”。该作文题考查的是考生对生活的体验和挖掘的能力,题目难度不算很大。题目之前加入了一段提示语,也为学生在选材立意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思路。“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中的“那张照片”是写作的内容,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去挖掘写作素材。如是童年的照片,则童年往事历历在目;毕业照片,则与同学朝夕相处的日子终生难忘;新闻照片,则触动心灵的事情难以忘怀……选择拥有的材料,写感情真挚的文章。题目中的“总”是写作的难点,作文时要体现出来。文章较适合写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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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回答问题。

孤独温暖的旅程

铁凝

①有一个冬天,在京西宾馆开会,好像是吃过饭出了餐厅,一位个子不高、身着灰色棉衣的老人向我们走来。旁边有人告诉我,这便是汪曾祺老。当时我没有迎上去打招呼的想法。越是自己敬佩的作家,似乎就越不愿意突兀地认识。但这位灰衣老人却招呼了我。他走到我的跟前,笑着,慢悠悠地说:“铁凝,你的脑门上怎么一点儿头发也不留呀?”他打量着我的脑门,仿佛我是他久已认识的一个孩子。这样的问话令我感到刚才我那顾忌的多余。我还发现汪曾祺的目光温和而又剔透,正如同他对于人类和生活的一些看法。

②不久以后,我有机会去了一趟位于坝上草原的河北沽源县。去那里本是参加当地的一个文学活动,但是鼓动着我对沽源发生兴趣的却是汪曾祺的一段经历。他曾经被下放到这个县劳动过,在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他在这个研究马铃薯的机构,除却日复一日的劳动,还施展着另一种不为人知的天才:描述各式各样的马铃薯图谱----画土豆。汪曾祺从未在什么文字里对那儿的生活有过大声疾呼的控诉,他只是自嘲的描写过,他如何从对于圆头圆脑的马铃薯无从下笔,竟然到达一种“想画不像都不行”的熟练程度。他描绘着它们,又吃着它们,他还在文中自豪地告诉我们,全中国像他那样,吃过这么多品种的马铃薯的人,怕是不多见呢。我去沽源县是个夏天,走在虽然凉快,但略显光秃的县城街道上,我想象着当冬日来临,塞外蛮横的风雪是如何肆虐这里的居民,而汪曾祺又是怎样捱过他的时光。我甚至向当地文学青年打听了有没有一个叫马铃薯研究站的地方,他们茫然地摇着头。马铃薯和文学有着多么遥远的距离呀。我却仍然体味着:一个连马铃薯都不忍心敷衍的作家,对生活该有耐心和爱。

③1989年春天,我的小说《玫瑰门》讨论会在京召开,汪曾祺是被邀请的老作家之一。会上谌容告诉我,上午八点半开会,汪曾祺六点钟就起床收拾整齐,等待作协的车来接了。在这个会上他对《玫瑰门》谈了许多真实而细致的意见,没有应付,也不是无端的说好。在这里,我不能用感激两个字来回报这些意见,我只是不断地想起一位著名艺术家的一本回忆录。这位艺术家在回忆录里写到当老之将至时,他害怕变成两种老人,一种是俨然以师长面目出现,动不动就以教训青年为乐事的老人;另一种是唯恐被旁人称“老”,便没有名堂地奉迎青年,以证实自己青春常在的老人。汪曾祺不是上述两种老人,也不是其他什么人,他就是他自己,一个从容地“东张西望”着,走在自己的路上的可爱的老头。这个老头,安然迎送着每一段或寂寥、或热闹的时光,用自己诚实而温暖的文字,用那些平凡而充满灵性的故事,抚慰着常常是焦躁不安的世界。

④我常想,汪曾祺在沽源创造出的“热闹”日子,是为了派遣孤独,还是一种难以排遣的孤独感是他觉得世界更需要人去抚慰呢?前不久读到他为一个年轻人的小说集所作的序,序中他借着评价那年轻人的小说道出了一句“人是孤儿”。

我相信他是多么不乐意人是孤儿啊。他在另一篇散文中记述了他在沽源的另一件事:有一天他采到一朵大蘑菇,他把它带回宿舍,精心晾干(可能他还有一种独到的晾制方法)收藏起来。待到年节回京与家人做短暂的团聚时,他将这朵蘑菇背回了北京,并亲手为家人烹制了一份鲜美无比的汤,那汤给全家带来了意外的欢乐。

⑥于是我又常想,一位囊中背着一朵蘑菇的老人,收藏起一切的孤独,从塞外寒冷的黄风中快乐地朝着自己的家走着,难道仅仅为了叫家人盛赞他的蘑菇汤?

⑦这使我不断地相信,这世界上一些孤独而优秀的灵魂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将温馨与欢乐不求回报地赠予了世人吧?用文学,或者用蘑菇。

1.作者在回忆汪曾祺先生的时候,既有与汪老的直接接触,也有从书本中了解的汪老。阅读文章填写表格。

事件

印象

目光温和而又剔透

下放沽源研究土豆

一个从容地“东张西望”着,走在自己的路上的可爱的老头

带着自己采集、晾干的蘑菇回京,并为家人烹制

 

 

2.结合语境,按要求赏析下面句子。

(1)文中作者说汪曾祺先生的目光温和而又剔透,结合文章分别回答“温和”“剔透”这两个词语的含义。

(2)“我想象着当冬日来临,塞外蛮横的风雪是如何在这里肆虐,而汪曾祺又是怎样挨过他的时光。”这句话中加点的词有什么表达效果?

(3)文中“一位囊中背着一朵蘑菇的老人,收藏起一切的孤独,从塞外寒冷的黄风中快乐地朝着自己的家走着,难道仅仅为了叫家人盛赞他的蘑菇汤?”这句话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请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3.从文章看,你读到了一个怎样的汪曾祺?

4.文章的标题“孤独温暖的旅程”有什么含意?

5.第⑤段中“我相信他是多么不乐意人是孤儿啊”这句话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6.结合文章内容,说说汪曾祺为什么说“人是孤儿”。

 


阅读下面的文字后,回答问题。

以上说待人厚,是叶圣陶先生为人的宽的一面。他还有严的一面,是律己,这包括正心修身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人,思想和行动,范围太广,我想损之又损,只说说我深知,而且应该受到高度重视的一个方面,"语文"方面;这仍嫌范围广,只好再缩小,限于写作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这个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说是不成问题,因为:一,看历史,似乎早已解决。那还是民初高喊文学革命的时候,以前言文不一致,如言,说"我觉得对",文则要写"余然之",既增加了无谓的负担,又不容易懂,所以应该合二为一。起初有些人,如林琴南之流,不以为然,但这是大势所趋,众意所归,不久就统一了天下,理,认定怎样说就应该怎样写,行,用笔写白话。二,看现实,写,都不用文言,而用普通话。但这里还隐藏着不少问题。由文学革命时期起,就应该有所谓白话指什么(如有孔乙己的白话,鲁迅的白话,北京市民的白话,等等),能不能这样写,应该不应该这样写等问题。这且不管,文学革命之后,许多知名的和不很知名的作家,以及广大的能执笔而不成家的,总是这样做了。成果呢?我的看法,除了少数人、个别文体(如小说、戏剧里的对话)之外,都是只能"不即不离"。不即,是与街谈巷议的口语不尽同;不离,是无论如何,总可以算作雅化的精炼化的条理化的口语。这都是过去的事了。值得重视的大问题在现在,流行的文的大多数,从用语方面看,与过去相比,不即的成分显然增加了,从而不离的成分就相应地减少了。这表现为冗长,扭曲,修饰,晦涩,不像话。不像话,有影响,是不自然,不简明,不易懂。这样写,有的来于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来于看什么,学什么;但更多的是来于认识(纵使是不很明确的),以为不这样就不成其为文,甚至不足以称为文。有认识为依据,不即而离的文就会发荣滋长,终于成为文风问题。叶圣陶先生坚决反对这种文风,他提出正面的主张,要"写话"。写话,粗略说是嘴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加细一些说是,所写,从用语方面看,要是简明而有条理的口头话。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谈到写文章,他不只一次地说:"写成文章,在这间房里念, 要让那间房里的人听着,是说话,不是念稿,才算及了格。"他这个意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譬如近些年来,有不少人是宣扬朦胧的,还有更多的人是顺势朦胧的,对于以简明如话为佳文的主张,就必致付之一笑。这里为题目所限,不能牵涉过多,甚至挑起论辩。专说我的看法,写话,虽然其中有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但大体上说,或当作行文用语的一个高标准看,总是既正确又对症。说正确,因为这是坚持文学革命以来求言文一致的老传统。说对症,因为时下的脱离口语甚至有意远离口语的文风正在制造"新文言"。称为文言,是因为只见于书面,嘴里并不这样说。新文言,就其难于为绝大多数人轻易了解说,会比旧文言更糟,因为旧文言简短,新文言冗长,旧文言直说,新文言要多绕弯子。不简短,不直说,再加上结果的难于了解,就成为症。去症要有对症药,那就是写话,写话的主张会碰到两种性质的难易问题。一种是执笔之前,刚才说过的,认为这样就不成其为文,下里巴人,不屑于。认识,属于一念之差,可是变却大不易,要慢慢学,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求速成办不到。另一种是执笔之后,我的经验,就说是下里巴人吧,写得简明自然,让下里巴人听着像话,不是容易,而是很难。这也要靠慢慢学(多念像话的文),多多比较,细心体会;此外还要加上叶圣陶先生提到的办法,写完,可以自己试念试听,看像话不像话,不像话,坚决改。叶圣陶先生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所作都是自己的写话风格,平易自然,鲜明简洁,细致恳切,念,顺口,听,悦耳,说像话还不够,就是话。

在文风方面,叶圣陶先生还特别重视"简洁"。简洁应该是写话之内的一项要求,这里提出来单独说说,是因为叶圣陶先生常常提到,有针对性。他是带着一些感慨说的:"你写成文章,给人家看,人家给你删去一两个字,意思没变,就证明你不行。"关于繁简,关于修改,鲁迅提到的是字句段。叶圣陶先生只说字,我的体会,一是偏重用语,二是意在强调,精神是可简就决不该繁。可是现实呢,常常是应简而偏偏要繁。繁简有时牵涉到内容方面,意思无价值,甚至更坏,当然以不写为是。内容还会引来其他性质的复杂问题,这里不管,只说用语。用语的可简而繁,近些年来大为流行,种类和花样都很多,几年前我在拙作《作文杂谈》的"累赘拖沓"一题里曾较详细地谈到,这里不能多说。我的想法,值得重视的不是多用少用一两个字,而是应该少用而偏偏多用的这种热爱冗赘的心情,它扩张,无孔不入,就会成为风。举最微末的两个字为例。一个是"了",势力越来越大,占据的地盘越来越广,如"我见到老师","他坐在前排",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我见到了老师","他坐在了前排",成为既累赘又别扭。另一个是"太",如"吸烟不好","那个人我不认识",也是简明自然,现在却几乎都要写"吸烟不太好","那个人我不太认识",成为不只累赘,而且违理。像这样的废字,删去不只是意思没变,而且是变拖沓无理为简洁合理,可是竟然很少人肯删,也就无怪乎叶圣陶先生感慨系之了。

1.选文第1段第一句话的作用是什么?

2.作者用了一个什么词来表述叶圣陶先生的语文主张?这种风格具体讲的是什么?(用文中的原话回答)

3.作者是怎样说明叶圣陶先生注重文风简洁的?

4.说说作者在选材方面的特点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