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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为什么喜欢叮你

①常言道:“最毒不过秋蚊子。”蚊子在秋天活动最猖獗,因为夏天温度太高,蚊子活动的能力会下降,15℃以下蚊子也基本不活动,反而是20℃左右的秋天,最适合蚊子活动。另外,九、十月份是蚊子一年中最后的繁殖高峰,它们产卵需要更多的能量,也要为后代提供更多的能量,因而叮人更狠。

②那么,蚊子喜欢叮怎样的你呢?据说,穿蓝色、红色等颜色鲜艳的衣服会吸引蚊子;O型血的人比B型血的人更吸引蚊子,A型血排在最后;喝啤酒、过高的体温、二氧化碳、移动也会吸引蚊子。如此说来,在夏夜野餐时,最好邀请两个O型血、说话时爱手舞足蹈、喜欢喝啤酒的胖子。另外,蚊子喜欢香水,不怕大蒜味,但不喜欢油性化妆品。

③在蚊子出没的地方一动不动,这听上去很傻,却是符合科学的策略。研究人员指出,假如你站在一座小山上,挥舞着双臂驱赶在你周围嗡嗡作响的蚊子,你的活动增加了你呼出二氧化碳和乳酸的排放,蚊子能够很快感知到这些化学物质。但是气味的增加还不是吸引蚊子的唯一方式。当蚊子飞近时,你挥舞双臂,还有助于刺激蚊子复眼的视觉接收器。在夜里,它们可以固定一个遥远的光源,如月亮甚至星星,飞的时候把这个光源作为固定方位。蚊子在跟踪人时也是一样。所以,当你站在山上挥舞胳膊驱蚊时,你所做的一切都会起相反的作用。你发出的气味会吸引蚊子,你的动作会吸引它的目光。

④蚊子在叮了你后会什么表现呢?蚊子叮咬了人之后,在90秒的时间内,它就能吸走几毫克的血——是它体重的两三倍。吃饱后它的身体变重了,飞得很慢,很容易被拍中。如果得以逃脱,它一般会落到最近的垂直表面上,如墙上、树上、走廊里的柱子上,在那里休息、消化。45分钟后,蚊子就会用它的消化系统把血液中的水吸出,以尿液的形式排出体外,然后开始新一轮的攻击。

(选自《百科知识》)

1.文章从哪三个方面介绍“蚊子”?请简要概括。

2.从第③段看,挥动胳膊却达不到驱蚊效果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答案:
1.蚊子最喜欢叮人的季节(或:蚊子最喜欢在秋天叮人 或:蚊子在秋天活动最猖獗。(2)蚊子最喜欢叮怎样的人。(3)蚊 子叮人后的表现。 2.因为挥舞胳膊时增加二氧化碳的呼出和乳酸的排放,能吸引蚊子(或,蚊子能很快感知到这些化学物质);挥舞胳膊有助于刺激蚊子复眼的视觉接收器(或:容易吸引蚊子的目光)。 【解析】 1.本题考查学生对说明文内容的概括能力。首先找准说明对象,然后逐段阅读,归纳说明的内容,最归纳总结来作答。仔细阅读文章,可以判断出本文说明对象的蚊子,作者从哪三个方面介绍“蚊子”:蚊子最喜欢叮人的季节;蚊子最喜欢叮怎样的人;蚊子叮人后的表现。 2.本题考查学生提取并概括文章信息的能力。解题时要认真审清题干,确定信息筛选的标准,按照规定的范围、角度、逐句逐段,找准相关的信息部位,确定具体语句,准确表达。仔细阅读第③段,可以根据说明概括作答:挥舞胳膊时增加二氧化碳的呼出和乳酸的排放,能吸引蚊子,容易吸引蚊子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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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闯祸精

李娟

①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眼下这面耕地共有上万亩,它把上万亩面积内的鞋子全收集到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隔三岔五的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丑丑卧在一边边晒太阳边摇尾巴,俨然这一切不关它事。

②它不但喜欢把别人家鞋子往自己家搜罗,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③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那是一个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的哈萨克男孩。

④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是你的吗?”

⑤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汉语不太灵光。

⑥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

⑦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扭捏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

⑧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他说路过我家,一眼看到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丢掉的一只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⑨他夺回鞋子,又再去寻找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⑩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⑾那是我妈第一次发现丑丑的鞋类收藏中心,真可谓琳琅满目:有男式的有女式的,有单只的有成双的,有新有旧。我妈仿佛看到邻里们统统光着脚的情景……

⑿我妈一时头大。委托那男孩把消息传出去。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径直往我家跑。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我妈则把鞋高高挂起来。

⒀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丑丑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跳都不会跳了。

 ⒁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即黄羊)。戈壁滩深处的鹅喉羚有段时间天天来啃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人欣慰。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践踏毁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⒂每到那时,我妈束手无策,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⒃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的。

⒄今年大旱,眼看着地里的葵花一片一片干掉,我妈急得满嘴上火。好容易水来了,这时候丑丑不见了。妈妈一边浇地,一边东张西望,大声呼喊。直到下午仍不见狗影。我妈不由胡思乱想、心慌意乱。但地没浇透之前,人没法离开。总之她好几次简直想把水先停掉,等找到丑丑后再安心干活——似乎到了那会儿,天大的事情也比不上那只可恶的狗重要。

⒅丑丑终于回来了,我们为这狗可真是操碎了心。

⒆我妈说:“哎,我的丑丑最好了。”

⒇我说:“就会惹祸,有什么好的。”

(21)我妈说:“它会赶鹅喉羚。”

(22)我嗤之:“天啦,好大的本领。”

(23)她想了想,又说:“它陪伴了我。”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1.通读全文,简要概括大狗丑丑闯了哪些祸。

2.本文语言颇具特色,请品析第⒀段中的画线句。

3.文章第⒆段—(23)段独句成段,你觉得好不好,为什么?

4.母亲对“闯祸精”丑丑的情感是什么?你如何看待这种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