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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作文

3月18日晚,央视一套《朗读者》节目继续播出,中国围棋第一人柯洁以“第一次”为主题展开朗读。他说,“我会输,但我不会怕,怕,就输了一辈子。”(在与阿尔法狗对决之前)。请以“怕,就输了一辈子”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1)除诗歌外,文体不限;(2)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和校名;(3)不少于600字。

 

答案:
怕,就输了一辈子 怕,你就输了一辈子 有多久没有看到这么纯正和热血的港片了?这是我看完《激战》后的第一感受。开场5分钟之后,我就断定这会是一部能够带来惊喜的好电影。 影片的开场很简单,在明媚的光线下,几位人物依次出场,虽简单,却已经很清晰地交代了人物的背景,试问,现在的华语片,还有几部能做到这样用镜头语言叙事的?紧接着,影片则在情感戏和动作戏交错中推进。作为华语电影中很少涉及的MMA格斗题材,该片的动作戏非常火爆精彩,真正做到了拳拳到肉。相对于其他影片的动作戏,本片的几场格斗戏胜在临场感极强,让人的心情跟着打斗中的一招一式起伏不定,十分过瘾,尤其是最后的决战,看得人热血沸腾。难能可贵的是,本片的情感戏绝非鸡肋,它使得整个故事轮廓丰满了起来。两个失败的人物,两个破碎的家庭,正是这些情感推动了动作戏的发生,让情节发展变得更加合理。比较可惜的是,在情感戏和动作戏的过渡上,还是显得略微生硬,使得影片的起伏较大,不够流畅,这是本片的不足之处。 本片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演员了。在我看来,彭于晏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年轻“演员”,其他跟他同龄的,大多只能算作“明星”。这次他的表演虽不够出彩,却也是远远胜于“合格”二字。除了他开拍前为本片锻炼身体的敬业外,在片中几场与张家辉的对手戏,也足够精彩。当然,张家辉此次的表演是绝对的精彩,他把“程辉”这个失意而落寞的中年男人形象演得极其生动,举手投足间,完全与人物融为一体了。在健身房“开朗”的跳操那场戏让人捧腹大笑,却又透着些许为了生活而迫不得已的妥协;与阿君母女俩相处的几场戏温情满满,让人很是感动;最后的格斗决战,热血,但又悲壮感十足。 本片之所以好看,除了上述那些因素外,还有它的主题——救赎。张家辉饰演的程辉,从当年的拳王,成了欠债累累的赌徒,当他与梅婷和李馨巧饰演的母女俩租住在一起后,他慢慢地发现自己需要改变,为了自己,也为了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而彭于晏饰演的林思齐,从“富二代”变成了一无所有的人,而他的父亲也因为生意失败而终日萎靡不振,他明白,只要自己成功了,才能证明自己,同时让父亲振作起来。正是这两个要救赎自己人生的人,成为了师徒,为了人生的意义,为了男人的责任而并肩作战。这样的主题,其实让我想到了主演张家辉,大器晚成,没有刘德华那样的帅气,没有梁朝伟那样的天赋,但是完全凭借着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影帝级的演员,这样的经历,不正跟片中人物的轨迹有着某种程度的相似吗?片中有句台词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怕,你就输了一辈子。的确,无论遇到怎么样的困难,你如果不怕,而是去拼力一博,即使失败了又如何?最多不过是浪费了一段时间;但你如果怕,你只会继续输下去,直至你的人生尽头。有些事情,不是为了结果,而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让自己以后能说出“不悔”二字。 值得一提的是,《The Sound Of Silence》这首经典歌曲贯穿于全片,温婉的女声加上悠扬的音乐,与片中的氛围完美契合,尤其是程辉在雨中奔跑的那场戏配上这个音乐,非常棒。 我看的版本,是国粤语同时存在的,张家辉有几场戏是粤语,但丝毫没有违和感,反而让电影的港片气质更加出众。希望院线上映时,能够排几场这种版本的。 就全片质量来讲,本片的确不及国外同题材的那些经典作品,但这绝对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电影,男生可以看热血的格斗戏,女生可以看“基情无限”的卖腐戏,而片中比比皆是的搞笑戏也是那种久违的、三观很正、毫不生硬的“港式幽默”。搞笑+煽情+热血,观看这部电影的过程基本上就是这三种感觉的交错。 坑爹的华语片年年有,今年则特别多,而且票房还都一个个高得不行。而这样一部质量不错的作品,才配得上好的票房! 【解析】试题分析:标题“怕,就输了一辈子”。“怕”与“勇敢”“坚强”“自信”成反义词。怕字当头,畏首畏尾将一事无成。这个题目选材面很宽,对于考生来说能写的素材很多,考生可以充分抒发情感。作为中考作文,更看重的是学生个人价值观的塑造和培养,这个题目体现了命题人对学生本身的关注,适合学生写一些成长类的题材,重点在于自己的转变,当然,从亲情、师生情、友情等方面入手也是很好的写法。 点睛:命题作文的审题通常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要抓住题目中的“题眼”,即标题中的关键词,这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二要注意题目中的前缀或后缀,即标题中的限制词和修饰语。三要深入分析题目中的“言外之意”,理解题目语言中所包含的象征义、比喻义、引申义。四是要审准材料选择的切入口。命题作文比话题作文的审题要求高,命题作文动笔前,把握题意、找准切入口十分重要。五是指审题时把题中有些关键词的语法意义作一番自我诠释,体会清楚后,再用来指导构思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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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机偷走少年听力

张华

    近年来,伴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的增多,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因不当用耳产生噪声性听力损伤的风险日益加大。青少年成为娱乐性噪声最为广泛的受害者。 

    娱乐性噪声,是指由于进行各种娱乐活动所产生的、可能导致听力损失的声音。在青少年的生活中,这样的噪声可能来自各种播放器,如MP3、MP4、复读机、电脑,也可能是从各种乐器发出的,甚至各种玩具如电动玩具车、发声枪支等发出的声音以及休闲娱乐场所如迪厅、KTV、游乐园里的声音都可以成为娱乐性噪声的来源。 

    当然,听力损失不像其他疾病一样来势汹汹、容易被察觉和重视。研究证明,噪声性聋最初听力损失的频率在4000赫兹(高频),这一频率的听力损失对我们日常生活影响小、不易被发觉。随着噪声的持续伤害,其他频率的听力会出现下降,最终导致“噪声性聋”,需佩戴助听器来解决。 

    俗话说:“聋人三分痴”。如果听灵敏度受到损害,并进一步引起听力损失,那么它带来的影响不只限于听力下降、听觉过敏、耳鸣、语言接受能力和言语信号辨别能力下降,还有头痛、头昏、失眠、心情抑郁、反应迟钝和容易激动等神经症状;甚至胃肠蠕动和胃分泌功能失调而导致消化系统症状;以及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心血管系统症状,对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早期、短期内造成的轻微听力损失,通过脱离噪声环境、给耳朵一个休息的过程,是可以恢复的。长期、慢性的噪声刺激,才是造成永久性听阈上移的元凶。认识到这一点,学会科学、合理、安全用耳,可以避免噪声对我们的听力造成伤害。 

    不要长时间佩戴耳机,这是隔离噪声损害的重要措施。经常戴耳机,尤其是喜欢戴内置耳机听CD的爱好者,应掌握“60-60-60”原则,即听音乐时,音量不超过最大音量的60﹪,连续听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外界声音最好不超过60分贝;戴内置耳机听MP3的爱好者,要遵循“80-90”原则,即音量不超过最大音量的80﹪,连续听的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对于参加噪声活动者,必要时使用耳塞、耳罩和防声帽。演员和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环境,选用合适的耳塞进行防护,声音娱乐喜好者也尽量在参加音乐会等大型娱乐活动时佩戴耳塞。 

    养成良好的用耳习惯对保护听力是至关重要的。包括不经常挖耳,保持耳道干燥,正确擤鼻,耳部疾病及时治疗。 

    另外要提醒,两种情况不要用耳机。一是在公交车或大街上噪声很大的地方,最好不要用耳机听音乐,因为为了盖过噪声,人们常会不自觉地加大音量,对耳朵的伤害更大。二是不在睡觉的时候听耳机,耳塞夹在枕头和耳朵之间,会对鼓膜造成伤害;如果听着音乐睡着了,耳朵处在休眠状态时,所受的损害会更加明显。 

                                 (选自《中国家庭医生》2015年第5期,有改动) 

[注释] ①张华: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1.本文依次写了      三方面内容。

2.请结合文章说说题目中“偷”字用得是否合适,为什么?

3.运用张华医生介绍的科学知识,指出下文的“我”的担忧的理由。 

最近我对女儿美美听音乐的事儿挺苦恼的。她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一听就是一两个小时,让她休息休息,她却说还没听够。更让我担忧的是音量开得很大,喊她都听不见,看书写作业听,吃饭听,睡觉也听,坐公交车上学还听,真担心她哪天听成个聋子!说她几句,她就说我小题大作,现在的孩子啊,真拿她没办法。

 


父亲的粥

刘墉

    (1)大概因为回台体力透支,返美前突然上吐下泻。所幸儿子住得近,清晨五点把我送去急诊。化验结果,是感染了通常只有小孩会怕的“轮状病毒”。

    (2)医生说这时候肠胃弱,什么都不能吃,连喝运动饮料,都得掺一半的水。直到第二天下午烧退了,护士送来食物,小小的纸杯,里面只有黏糊糊的一点半流体,原来是米浆。

    (3)抱着那软软的纸杯,小心地用吸管慢慢吸,好像奶娃。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肾脏炎,病得挺重,有一阵子也只能喝这个,相信多半是母亲喂我,但不知为什么,而今只记得父亲坐在床边,端着碗喂我的画面。

    (4)第三天下午出院,又来了位护士,给我好几份介绍轮状病毒的小册子,说回家只能吃稀饭、海苔酱、苹果泥……而且不能多吃,看不吐不泻了,再由去皮的鸡肉丝排开始。

    (5)自己煮了稀饭,不错,够软,唯一的缺点是我加太多水,为了吃实在些,只好往锅底捞稠的。端上一大碗白稀饭,颇有成就感。儿子早晨送来肉松,是他去专门店买的,居然印着“婴幼儿专用”,不知道这小子是体贴还是讽刺。我倒了尖尖一堆肉松在稀饭上,急着下嘴,立刻被呛得猛咳,因为把细如粉末的肉松吸进了气管。

    (6)一边咳,一边用筷子把肉松压进稀饭,再搅拌成肉粥。突然懂了,为什么父亲总坚持先把肉松搅匀,才交给我,还一直叮嘱我慢慢吃。他也帮我吹,吹得眼镜上一层雾,又摘下眼镜吹。父亲还教我用筷子由碗的四周拨稀饭,说那里因为接近碗边,凉得快。有时候我还是等不及,他则会再拿来两个大碗,把稀饭先倒进一个碗,再来回地跟另一个碗互相倾倒。没几下,就凉多了。

    (7)可不是吗?我自己煮的这碗稀饭也够热的。第一口已经把我烫到,但是当我改由四周拨,就能入口了。上面拌的肉松吃完,我又倒了好多肉松下去。这种“大手笔”,也是小时候被父亲惯坏的,那时候母亲常骂,哪儿是吃稀饭配肉松,根本是吃肉松配稀饭。

    (8)吃了一整锅白稀饭和一整罐肉松,肠胃居然没出毛病。第三天,我的胆子更大了,一番忙乱之后,我这辈子做的第一碗“牛肉粥”上桌了,十分滚烫黏稠,而且大有“闻香下马”的境界。牛肉丝,不错!一点也不老。姜,虽然切的时候已经因为摆太久,像是削竹片,反而更带劲。我的嘴又被狠狠烫了一下,想到爸爸的方法,改为从旁边拨。不知为什么又觉得该拿个勺,从粥的表面,一点一点刮。

    (9)果然,一次刮一点点,滚烫的粥也不烫了。我有些自诩,可是又觉得似乎见过别人用勺子刮的画面。我一边刮一边想,突然回到了九岁的童年,回到父亲的病床前。医院为直肠癌手术不久的父亲送餐,只一碗,像这样的瘦肉稀饭,我居然急着跑到床边要吃。母亲骂:“那是你爹的!”父亲对她挥挥手,反教我爬上床,跟他并排坐着,又怕我摔下去,一手搂着我,一手喂我吃。肉粥很烫,医院里没有两个大碗可以用来减温。父亲就用勺子一点一点在稀饭的表面刮。那瘦得像干柴的手直抖,但是只要把勺子落在稀饭上就不抖了,非但不抖,还像抚摸般,很细腻、很轻柔地,一圈一圈刮,每次只刮薄薄一层,再吹吹,放进我嘴里。

    (10)现在我正这么做,但是飞回了五十年前,我的手成为父亲临终前两个月的手。我的眼镜飞得更遥远,成为父亲为我吹粥时的眼镜,蒸汽氤氲,镜片罩上一层雾。我像父亲当年一样,摘下眼镜,只是不见清晰,反而模糊。一个年已花甲的老孩子,居然从这碗粥,想到五十七年前抱养我的父亲,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淌,淌在父亲的粥里……

1.根据文章内容,各选一个恰当的字填写在横线上。

   文章回忆了父亲为我拌粥、倒粥、      粥、      粥、和      粥的往事。

2.结合语境,说说加点词语在表达上的妙处。

那瘦得像干柴的手直抖,但是只要把勺子落在稀饭上就不抖了,非但不抖,还像抚摸般,很细腻、很轻柔地,一圈一圈刮,每次只刮薄薄一层,再吹吹,放进我嘴里。

3.“我”为什么觉得自己是一个“老孩子”?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4.比较选文和链接材料中两个父亲的行为,谈谈你对父爱的认识。

【链接材料】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龙应台《目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