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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以下两题中任选一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作文,作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不得抄袭。卷面整洁,字迹清楚。  

(1)“挥手自兹去”出自李白《送友人》,意思是“挥挥手,从此离开”。粗读,平淡无奇;细品,意蕴丰厚。《孤独之旅》中,杜小康战胜孤独,走向成熟,告别原来的自己,挥手自兹去;《最后一课》里,小弗郎士幡然醒悟,悄然蜕变,远离过往的生活,挥手自兹去……“挥挥手,从此离开”的,也许是一个人、一个地方、一段时光;“挥挥手,从此离开”时,或许有一点无奈、一丝洒脱、一份期待……

请以“挥手自兹去”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①要有真情实感;②自定立意,自选文体(诗歌除外); 

(2)题目:________,我心中的阳光

要求:①将题目补充完整。②立意自定,文体自选(诗歌除外)。③内容具体,有真情实感。

 

答案:
参考例文 挥手自兹去 多情自古伤离别,人的一生总要面对很多的去留。有的人情深不已,终日以泪洗面;有的人却独带一份旷达的胸襟,直面离别,去迎接生活和挑战。 离开故乡,挥手自兹去,寻找自己的新一番天地。看着这青山绿水的幽静乡林,心中未免一片感慨。对于天涯羁旅的人来说,对于故乡的思念是最为浓烈的,哪怕只是离开故乡的土壤,也是咫尺天涯,“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家外的竹林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我出生的时候它是芽,我年幼时它是笋,现在已成为一片绿荫,桃树也是,梨树也是。说到底,还是没有忘记那魂牵梦萦的呼唤和那无数次梦中的缱绻。 我看着那片竹林,心神荡漾,又记起不久前,家人要掘井,想砍倒竹林,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砍了几颗,可竹子的根却始终无法剔除,可谓“千磨万击还坚劲”于是只有放弃了。一阵恍惚,我仿佛醍醐灌顶,逐渐明了,虽然在异乡,我的根始终在这里啊!又何必为离别而愁苦呢,人不能停滞不前。带上一份思乡的心,挥手自兹去,开始新的旅程。 挥手自兹去,就是懂得离开,带上一份坦然,勇往直前。 又到了大扫除的日子,猛然发现自己的屋子像遭了贼一样被一扫而空,便不客气的诘责父母的“不礼貌”,于是母亲就让我把要的留下,这书呢?留下。这个笔记本呢?留下。这个玩具你不要了吧?有纪念意义,留下。而后,看到自己房间里堆成小山似得旧物,却觉得伤了脑筋。又理了理整齐,从中翻出一本历史书,我抖了抖灰尘,全然忘记了旧物的烦恼,津津有味的阅读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明清朝代的事,从明代的科举考试到清朝的腐败,都给我带来极大的震撼。明朝科举坚持使用八股文,文化之后,迂腐的八股扼杀了人们新的思想,八股文就像拦河大坝一次又一次阻挡住思想的潮流。清朝同样如此, 一味的守成与固执,才签下了一个又一个耻辱的条约。从书中世界脱离出来,明白了,留下太多的旧物只会让自己的空间更加冗杂,扰乱自己的心智。我最终清理掉了它们,太过恋物只会拘束自己,如同八股。何不挥手自兹去,掘开堤岸,与更智慧的江河汇聚。 挥手自兹去,就是懂得割舍,明晰一份豁达,勇于挑战。 离别又何尝不是诱惑和挑战,心太小的人留下,止步不前,就被pass,心胸宽广的人直面人生,就算摒弃了,任何东西都装得下。想必李白和徐志摩都洞悉了这点吧,离开故乡不要假惺惺的带走泥土,割舍时,不要留下念想,所谓离别不必矫情,所以李白才写了送友人,而徐志摩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云彩。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解析】试题分析:这是一道给材料的命题作文。题目是,挥手自兹去。该题目粗读平淡无奇,细品意蕴丰厚,留给了学生很大的发挥空间。材料告诉我们,“挥手自兹去”出自李白《送友人》这首送别诗,意思是“挥挥手,从此离开”。这道题目不难写,难的是写出得高分作文。写出得高分作文,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立意要新,切忌人云亦云。“挥手自兹去”,意思是挥手后从此地离开,因此本题的题眼就在于“挥手”和 “去”,“挥手”就是告别,“去”就是离开。写作的大方向就是“离别”。从“离开”、“分别”的角度立意,写分离和告别都是切题的。重要的是与谁离别,表达什么感情。绝大部分同学会写与初中生活的告别,与校园离别,你如果想作文脱颖而出,想得高分,就不能写这个,就要另辟蹊径。你可以写一个人,比如写与父母离别,与亲朋好友离别;可以写一个地方,比如写与故乡离别;可以写一段时光,比如写与少年时代离别;还可以写与孤独离别,与失败离别,过往的生活离别……至于表达的感情,除了惜别以外,你可以有一点豪迈,有一点无奈,一丝洒脱,一份期待……,《送友人》这首诗本身就是情景交融的典范之作,这也在暗示考生写作时可以考虑寓情于景的写作手法。内心的成长,生命的蜕变,都能在此题目下尽情抒写。 点睛:写此类作文要注意两点。其一选材要新,切忌陈词滥调。如果写记叙文,应该通过具体的事例来表达情感。可选择那些“新奇特”又能体现中心的材料,要避开那些大家都熟悉的初中生活情景(如操场、花园、小径,刻苦学习的同学、和蔼可亲的老师……考前复习的烦躁、苦闷,想要逃离时的不舍、激动……)。而要选那些别人感到陌生,你自己熟悉的人事物景,使之形成画面,传递感情。能否运用更具体、更有代表性的事例与情节来表达思想就成了区分优秀作文与普通作文的重要标志。擅长写议论文的同学,应围绕中心论点,选择古今中外的事实和理论论据进行说理。其二写法要新,切忌“老三段”。写记叙文,你要会编故事,来点倒叙插叙、以小见大、先扬后抑、对比衬托,最好写小小说;写议论文,你要会事例论证、比喻论证,来点排比、反问,最好写成议论性散文。总之,看了材料,读了题目,你首先想到的,别人也可能想到,你就不能写。如果你想作文脱颖而出,得高分,你最好独辟蹊径。2015成都中考作文题目及写作指导:挥手自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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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姿态

①阅读与不阅读,显示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或人生方式。一面草长莺飞,繁花似锦,一面必定是一望无际、令人窒息的荒凉和寂寥。

②一种人认为:人既然作为人,存在着就必须阅读。肉体的滋长、强壮与满足只需五谷与酒肉,但五谷与酒肉所饲养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可以行走、可以叫嚣的躯体。人应该是一种追求精神并从精神上获得愉悦的动物,这种动物是需要通过修炼的,而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便是阅读。

③另一种人,即使书籍堆成山耸立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可能思考一下这些书与他们自己的人生或生活有何关系。吸引这些人的只是物质与金钱,再有便是各种各样的“娱乐”。

④人这一辈子,无论怎样辛劳、勤勉,实际上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经历生活,经历人生。由于如此,人认知世界,十有八九是盲人摸象,很难有对世界的完整把握,而图书呈现了人类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不同经验。一个识字人,只需有书在手,坐在家中,或案前,或榻上,或瓜棚豆架之下,便可走出生活圈栏,进入一个无边的疆域。明明是身居斗室,却从别人的文字里看到了沙漠驼影、雪山马迹、深宫秘事、坊间趣闻……读书渐久,经验渐丰,你会发现,读书使人的心灵宛如雨后的池塘,逐渐充盈。

⑤读书人的高贵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养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的毛坯而言,也许是没有魅力的,甚至是有缺陷不完美的。然而,读书生涯使他们由内到外获得了新生。虽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高贵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一些以读书为生的先生,当他们安坐在藤椅里向你平易近人地叙事或论理,当他们站在讲台上条分缕析地讲述他们的发现,当他们在餐桌上很随意地诙谐了一下时,你会觉得这些先生真是很有神采。此时,你就会真正领略“书卷气”的迷人之处。

⑥人类无疑是一切动物中最善于展示自身的动物,体育场、舞台、T型台……这一切场所,都是人类展示自己身体以及姿态的地方,但你知道吗?人类最优美的姿态是读书。

(选自《北大中文系第一课》,有删改)

1.本文阐述的主要观点是

2.阅读④⑤两段,说说读书有哪些好处?

3.文章运用了哪几种论证方法,请选择其中一种,并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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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刹那更短,比时光更长

①一个不眠的寒夜,窗外依然是飘飞的雪和小兴安岭腊月的寒流。辗转反侧中,一些散乱的情节却温暖了一枕的冷清。所有曾经的感动,仿佛静静地滋润了一生的时光,从来不需要想起,却一直在心底盈然。

②有时候,刹那间的一点光一滴暖,都可成为生命中永不消散的感动。

③沿着时光的脚步追溯,我想起了最初的那个刹那。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农村搬进城里,内心总有些许黯淡。或许是自卑心理的影响,便开始用偏激的行动来引起别人的注意。有一次和别人打架后,被老师叫去办公室了。当时心里正愤愤,便与老师顶撞了。当我离开,老师关上门的瞬间,我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丝笑意,一句他和其他老师的说笑从门缝挤了出来:“这孩子和小时候特别像……”

④那一刻,心上的茧壳片片剥落如花。老师曾经那么多的严厉话语,都不及这无意间的一丝笑意半句闲话。此刻,那点滴的同情与理解的触动,洗亮着所有的黯淡。老师根本不知道,是他当年的微笑和话语,使一个叛逆的少年从此有所改变。

⑤短短的一瞬,影响着长长的一生。或许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着类似的情节,看似遗忘,却一直在散发着温暖与力量,像落在心间不经意的一粒种子,刹那间的感动不知不觉长成郁郁葱葱的希望和美好。

⑥就像一个朋友所说,自闭恐惧与防备,一直是她从小到大的常态,只因为她是孤儿。就这样一直到高中,她几乎一个朋友都没有。就算别人善意的结交,她也是冷漠以对。班上有个女生是城里人,对她也总想关心,可是不管是否真心真诚,她都不予理会,她只觉是怜悯。有一天,好些天没来上学的女生遇见她,低沉地说:“现在咱们一样了,我也成孤儿了!”

⑦原来,那个女生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双双身亡。

⑧朋友说,只那一句,就让她打开了心扉。并不是因为女生真的变得和她一样,而是女生眼中的真诚与失落。对于朋友来说,刹那间那真诚深切的目光,像温暖的手,轻轻地叩开了心里那扇冷漠的门。

⑨想起曾经写过的一件事。邻家大伯很健谈,可是每年中总有固定的一天,终日无言。后来我们知道了原因,却是久久震撼。他的父母是聋哑人,有一年冬天,父母带着六岁的他去爷爷家过年。半路上,汽车忽然出了故障,慢慢地滑向山路下的深谷。车门无法打开,人们砸开车窗时,车身已经向下倾斜。大家纷纷挤向车窗向外跳,父母护着他拼命挤到车窗前,用两双手将他推了出去。他回头看,父母眼中全是不舍和牵挂,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⑩从此,每一年的那一日,他都会禁言一天,用来体会父母当年的沉默无声,脑海中全是汽车坠崖那一刻父母的眼神与笑容。在生命中的每一个那一天,邻家大伯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怀念着那份爱与悲情。

⑪足够了,漫长的岁月中,哪怕有过一个能融入我们生命的刹那,所有的日子便都有了意义。不管风雨起落,长路长夜,那份感动,那份爱,成为念念间最美的心灵家园!

(选自《做人与处世》,有删改)

1.作者写了令人感动的三个片断,请概括出三个片断的内容

片断一:                    

片断二:                     

片断三:                    

2.联系上下文,说说下面这个比喻句表达了作者“那一刻”怎样的心理感受?

那一刻,心上的茧壳片片剥落如花。

3.文章第⑨段画线句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4.本文题目含蓄而富有韵味,下面最能诠释题目含义的一项是(     )

A. 所有曾经的感动,仿佛静静地滋润了一生的时光。

B. 那时候,刹那间的一点光,一滴暖,都可成为生命中永不消散的感动。

C. 刹那间那真诚深切的目光,像温暖的手,轻轻地叩开了心里那扇冷漠的门。

D. 此刻,那点滴的同情与理解的触动,洗亮着所有的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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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东阳马生序(节选)

宋濂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1.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1)未尝稍降辞色

(2)疑质理

(3)媵人持沃灌

(4)皆绮绣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列句子

(1)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2)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3.下面对文章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略无慕艳意”“ 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表现作者在艰苦的环境中一心向学的精神。

B. 描写富家子弟的豪华,是为了突出对自己穷酸生活的遗憾。

C. 作者以“勤且艰”的求学经历,勉励马生勤奋学习。

D. 文段内容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精神上的富足,能够战胜物质上的贫困。

4.作者写自己艰苦求学经历的用意是什么?有关古人刻苦读书的故事你还知道哪些?请写出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