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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与微波,八字不合?

吴昊然

    ①炒菜可以用铁锅,微波炉却根本不买金属炊具的账。难道金属与微波是死对头吗?

    ②金属对微波的作用基本有两种:反射和吸收。微波的本质和光一样,是电磁波的一种。家用微波炉发出的微波频率为2.45GHz,相应的波长大约是12.2cm。普通金属晶格间隙的尺寸约为几个埃,远远小于微波的波长,所以,当微波遇到金属的时候,几乎不能通过,而会被反射。另有一小部分微波在金属浅浅的表层内被吸收,这个表层深度约为1μm(即10-6m)。就在这个薄层内,吸收了微波的金属会变得超级“兴奋”。金属原子的“好朋友”——电子会在电场的作用下加速运动,撞击金属晶格。动能转化为热能,金属就在这样的“友情碰撞”下被加热了。

    ③如果将体积并不大的金属(例如铝箔)放入微波炉加热,其内部升温的程度会令金属hold不住。镶有金边的盘子不适合用作微波炉加热器皿,就是因为微波炉的高温足以熔化盘子的金边。不过适当地利用这一现象倒可以加工某些食品。比如专门为微波炉加热设计的爆米花,其包装内就有一层金属。在微波加热过程中,金属层快速升温可以让玉米粒在几分钟内就变成香脆可口的爆米花。

    ④反之,如果金属体积足够大的话,由于它是热的良导体,受微波作用产生的热能会很快被分散,金属整体的升温并不明显。所以如果你不小心落了一把金属勺在微波炉里,其实不用太担心,勺子外形圆滑,不会引起激烈的“打火”现象。如果这把勺子还泡在牛奶或者咖啡里就更不用怕了,热量会很快传递给周围的液体。表面积足够大的金属烤盘或烤架放到微波炉里,只要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操作,都是安全的。

    ⑤那微波炉放入金属后“打火”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所谓打火,其实是空气在强电场的作用下被击穿产生电弧放电。在正常运转的微波炉中,电场强度是不足以击穿空气的。但如果有尖锐形状的金属物存在,情况就不一样了。例如你在微波炉里落下的是一把金属叉,而非金属勺,微波炉运转时,叉子的尖端部位就会产生能够击穿空气的场强。如果自家的微波炉“打火”了,你可千万别觉得好玩,这会使磁控管受损,并有火灾隐患,一个可能是要钱,一个可能是要命。

    ⑥在此须友情提醒一下各位好奇心重的同学:汞虽为液态,但也是金属,而且有毒。那些打算把水银温度计放到微波炉里去测量食品温度的同学,请先用体温计测测自己是否已经发烧。否则等妈妈质问“插着碎玻璃碴和混着汞蒸气的蛋羹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你们可别两手一摊,说这是火星版蛋羹的制作方法。

    (选自《科学Fans》,略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的标题以拟人和设问的手法,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突出了文章的中心内容。

B. 第①②段采用了由现象到本质的逻辑顺序,揭示了所有金属都不要用微波炉加热这一原理。

C. 第⑥段形象地警示读者不能把水银温度计放进微波炉里测温,紧扣中心话题,呼应上文。

D. 本文语言幽默而生动,如“买账”“死对头”“要钱”“要命”,增强了表达效果。

2.下列对微波炉里“打火”现象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微波炉里放入金属后所引起的“打火”,其实是强电场击穿空气后产生电弧放电的现象。

B. 如果正常运转的微波炉中发生了“打火”现象,肯定是因为其中有尖锐形状的金属物存在。

C. 专门为微波炉加热设计的爆米花实际上就是成功利用了微波炉里的“打火”现象。

D. 微波炉里“打火”现象后果很严重,轻则会使磁控管受损,重则导致火灾事故。

3.妈妈想将鲜奶装在不锈钢盘里放进微波炉加热,但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危险。请你结合文中的知识对她说几句话。

    你说:“                                

 

答案:
1.B 2.C 3.示例:妈妈,把鲜奶装在不锈钢盘里加热不会有危险的。因为不锈钢盘体积足够大,又是热的良导体,受微波作用产生的热能会很快传递给鲜奶,既安全又能很快加热。 【解析】 1.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内容的能力。学生要把握关键情节,注意标志性词语,尽量利用文本中的信息。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要结合文章中心及上下文来作答。同时注意结合说明文语言的准确性来分析。B项不符合。“所有金属”这一说法过于绝对。 2.本题考查学生从文中筛选有效信息的能力。这类题目应明确信息筛选的方向,即挑选的范围和标准,本题相关内容在第五段中,应该仔细阅读这一段的内容。专门为微波炉加热设计的爆米花利用的是动能转化为热能的原理,并非“打火”现象。 3.本题考查说明文的全面理解能力。要求结合原文解决实际问题,并考查语言表达能力。示例:妈妈,把鲜奶装在不锈钢盘里加热不会有危险的。因为不锈钢盘体积足够大,又是热的良导体,受微波作用产生的热能会很快传递给鲜奶,既安全又能很快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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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①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②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意思。

(1)所欲有于生者    

(2)乞人不

(3)是亦不可以

2.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开头以二者不可兼得时“舍鱼而取熊掌”的常理作类比,深入浅出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

B. 第①段以假设的语气强调了“舍生取义”的重要,因为“义”比生命更重要,“不义”比死亡更可怕。

C. “行道之人”与乞丐宁死也不肯接受不敬的施舍,这一事例生动而有力地证明了人人都有“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

D. 本文中,作者把“所欲”与“所恶”、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乡为”与“今为”分别进行对比,这样把道理说得更加清楚,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