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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是(    )

A. 在这次演讲比赛中,来自基层单位的选手个个表现出色,他们口若悬河,巧舌如簧,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B. 在那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有着鲜明反抗意识的晴雯必然首当其冲地成为统治阶级迫害的对象。

C. 抗洪救灾形势严峻,各级领导都坚守岗位,没有擅离职守,久假不归现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D. 九寨沟之奇,奇在水,奇在云,奇在雾,奇在乍晴乍雨,波光云影、色彩斑斓,如梦如幻,不由得不让人惊叹大自然的巧夺天工

 

答案:
B 【解析】试题分析:A项“巧石如簧”是贬义词,C项“久假不归”原指假借仁义的名义而不真正实行,后指长期借用而不归还。这里望文生义。D项“巧夺天工”人工的精巧胜过天然。形容技艺十分巧妙。这里“九寨沟”本就是天然的。B项“首当其冲”比喻最先受到攻击或遭到灾难。 点睛:这是一道综合考核正确使用词语的题目,有实词成语和熟语,有时还考核虚词。实词注意从词语的含义、感情色彩、固定搭配、程度的轻重、运用的范围等角区分,成语注意望文生义、对象错配、褒贬误用、语法搭配、似是而非的角度分析,虚词注意分析连接的句子之间的关系和虚词的用法和意义是否相符。此题C项望文生义,A项褒贬误用,D项对象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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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奔跑的小狮子

丁立梅

她常回忆起八岁以前的日子:风吹得轻轻的,花开得漫漫的,天蓝得像大海。妈妈给她梳漂亮的小辫子,辫梢上扎蝴蝶结,大红,粉紫,鹅黄。给她穿漂亮的裙,裙摆上镶一圈白色的滚边儿,还有鞋头上缀着花朵的红皮鞋。妈妈带她去动物园,看猴子爬树,给鸟喂食。妈妈给她讲童话故事,讲公主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王子了。她问妈妈,我也是公主吗?妈妈答,是的,你是妈妈的小公主。

可是有一天,她睁开眼睛,一切全变了样。妈妈一脸严肃地对她说,从现在开始,你是大孩子了,要学着做事。妈妈给她端来一个小脸盆,脸盆里,泡着她换下来的衣裳。妈妈说,自己的衣裳,以后要自己洗。

正是大冬天,水冰凉彻骨,她瑟缩着小手,不肯伸到水里。妈妈在一边,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小手,按到水里面。

妈妈也不再给她梳漂亮的小辫子了,而是让她自己胡乱地用皮筋扎成一束,蓬松着。她去学校,别的小朋友都笑她,叫她“小刺猬”。她回家对妈妈哭,妈妈只淡淡说了一句,慢慢就会梳好了。

她不再有金色童年。所有的空余,都被妈妈逼着做事,洗衣,扫地,做饭,甚至,去买菜。第一次去买菜,她攥着妈妈给的钱,胆怯地站在菜市场门口。她看到别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一蹦一跳地走过,那么的快乐。她小小的心,在那一刻,涨满疼痛。她想,我肯定不是妈妈亲生的。

她回去问妈妈,妈妈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只是埋头挑拣着她买回来的菜,说,买黄瓜,要买有刺的,有刺的才新鲜,明白吗?

她流着泪点头,第一次懂得了悲凉的滋味。她心里对自己说,我要快快长大,长大了去找亲妈妈。

几个月的时间,她学会了烧饭、炒菜、洗衣裳。她也学会,一分钱一分钱地算账,能辨认出,哪些蔬菜不新鲜。她还学会,钉钮扣。

一天,妈妈对她说,妈妈要出趟远门。妈妈说这话时,表情淡淡的。她点了一下头,转身跑开。等她放学回家,果然不见了妈妈。她自己给自己梳漂亮的小辫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日子一如寻常。偶尔地,她也会想一想妈妈,只觉得,很遥远。

再后来的一天,妈妈成了照片上的一个人。大家告诉她,妈妈得病死了。她听了,木木的,并不觉得特别难过。

半年后,父亲再娶。继母对她不好,几乎不怎么过问她的事。这对她影响不大,基本的生存本领,她早已学会,她自己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如岩缝中的一棵小草,一路顽强地长大。

她是在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时,流下热泪的,那个时候,她已嫁得好夫婿,在日子里安稳。动物世界中,一头母狮子拼命踢咬一头小狮子,直到它奔跑起来为止。她就在那会儿,想起妈妈,当年,妈妈重病在身,不得不硬起心肠对她,原是要让她迅速成为一头奔跑的小狮子,好让她在漫漫人生路上,能够很好地活下来。

1.文章开始写小女孩八岁时,母亲对她百般呵护的作用是什么?

2.联系全文,说说“妈妈在一边,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小手,按到水里面”一句中“毫不留情”一词表现了这位母亲当时的什么心理。

3.说说你对“她流着泪点头,第一次懂得了悲凉的滋味。”这句话的理解。

4.文末“她是在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时,流下热泪的”,她为什么会流泪?

5.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奔跑的小狮子”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蚂蚁的本领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曾经这样描述蚂蚁:“蚂蚁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多喂养蚜虫做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用化学喷剂惊扰和迷惑敌人并捕捉奴隶;织巢蚁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他太夸张了吗?没有!其实蚂蚁的本事远不止于此。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它们就会修筑“公路”。亚马逊雨林中的蚁类,为躲避狂风暴雨,在树皮上啃出一条条凹槽,或在平地用沙砾修筑成沟槽,作为它们的公路;蚂蚁是列队行进的,为解决相对而行或十字路口的交通阻塞,它们竟“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交叉路口。

别看蚂蚁的神经系统并不发达,就那么几个小小的神经元在一起,根本谈不上有头脑和思想,然而它们一旦成为一个整体时,居然能够思考、筹划、谋算,成为一部活计算机。它们无需图纸,也没有指挥和监理,竟能齐心合力地设计并建造成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蚁丘。蚁丘的内部布局合理,空气畅通,温度恒定,各种设施齐全,其工程之浩大令人惊叹:有的上百个蚁丘相通,可长达数十米;有的如“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最高的可达6米,按其身高的比例,相当于人类300层的摩天大楼。蚂蚁王国的这类工程往往需要十余年的艰辛劳作,而工蚁的寿命不过两年,也就是说,需要几代蚂蚁的努力方可大功告成。天知道,它们是怎样保持二致的!

据考证,蚂蚁早在5000万年前就完成了类似人类的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现在地球上约有200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真菌的本领。它们不仅懂得施肥、收割,还懂得利用树叶发酵产生的热量来保持真菌的恒定的温度和湿度;甚至当它们种植无收时还会向邻居借贷!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们居然还“酗酒”,它们将蝶的幼虫拖入蚁穴中,然后舔食其分泌的甜汁,一个个醉态毕露如醉鬼一般。

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几乎都怕火,但蚂蚁不怕,甚至可以灭火!科学家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将点燃的蜡烛放在蚁穴顶上,开始它们似乎有点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只见无数只蚂蚁前仆后继扑向火焰,用分泌出的蚁酸来灭火,经过66秒,一些蚂蚁牺牲了,但终于扑灭了火焰。当再次重复这个实验时,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而且无一伤亡。

蚂蚁,这类有着8000万年历史的“资深”的地球居民,真值得我们学习!

1.本文介绍了蚂蚁的哪些本领?

2.文章开头引用刘易斯·托马斯的话,其目的是什么?

3.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说明方法,其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