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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各种讨人喜欢的小动物。我儿时所在的小小空间,也曾有生气勃勃的过

客:天空中飞翔的鸟儿,石阶下鸣唱的蟋蟀,雨后墙角徐徐爬行的蜗牛,春天在邻居檐下呢喃筑巢的燕子,冬天在雪地上瑟缩啄食的麻雀……这一切郝曾抚慰过我的童心。如今只要在我面前的屏幕上出现这些可爱的小生灵,我就情不自禁地会有一种冲动,仿佛这些小家伙是我似曾相识的儿时伴侣。                                       ——赵忠祥

请以“我喜欢的一种动物”为题,写一篇作文。

要求:①题目自拟;②文体不限;③550字左右。

 

答案:
参考例文 我喜欢的一种动物 外婆家曾经有三只可爱的小狗——老大,老二,老三。他们是已故拉拉生的三只狗崽。 在我的印象中,老大最聪明;老二最能吃,所以胖胖憨憨的;老三是惟一的女孩,所以胆子最小。 在他们刚断奶后,我和哥哥就迫不及待地“玩弄”起小狗崽来。我们把三只小狗崽都放在了屋子外面的洗衣台上,想好好地欣赏他们的可爱。不料,老大和老三“联盟”,一个劲地用身子挤老二,可怜老二无路可退了。洗衣台有点高度,往外就要掉下去了,老二想往后面退,可哪撞得过老大和老三的“肉墙”啊!终于,老二撞又撞不过,退又退不回,两只小嫩爪“吱”的一滑,掉下去啦!你认为老二的生命会就此结束吗?NO,就在这生死关头,一直在旁近观事变的哥哥伸手接住了老二。我看着哥哥手里瑟瑟发抖的小家伙,又惊又恼。惊是因为差一点小家伙就没命了;恼的是因为那两个小坏蛋竟会欺负同胞兄弟!我生气地看着那两个“小鬼”,他们好像也知道自已犯了错了,缩在一起,小眼珠子不安地看着我。我抓起老大说:“你作为老大,竟带头闹事,差点害了你兄弟性命,该当何罪!”说完,我生气地把它推到洗衣台边缘,“让你也尝尝吓一跳的滋味!”它吓坏了,撅着个屁股倒退并“呜呜”叫着,小爪子紧紧地抓着洗衣台面,很害怕自己会掉下去的样子。哥哥见状,制止我说:“算了吧,训一下就行了。”我这才作罢,放开老大。只见老大一溜烟跑到洗衣台最里面,怎么叫也不挪一步了。 回头再来看老三,它见老大受到了这样严厉的惩罚,早吓破了胆。我把它的身体用手顶翻,点点它的肚子,严肃地说:“你是女孩子,又最小,你的惩罚就轻点,但下次再胡闹,就不会轻易放过你了!”说完就放了它,老三连滚带爬地翻起身,和老大缩到了一起。 它们长大后,外婆把老大送给了亲戚,就再也没看到过它了;老二送给了大妈妈家,后来不幸被车轧死了;老三留在了外婆家,平平安安地守完了它的一生,这期间,还产下了一只狗崽——小白。 【解析】试题分析:注意抓住材料中的提示“抚慰过我的童心”“一种冲动”“似曾相识的儿时伴侣”立意行文,体现自己的情感,在文中可以做相应的说明。 点睛:明确重心法(审题眼)所谓“重心”是指命题作文题目中最能体现题旨的关键字词,也就是写作的重点。偏正结构的题型,其表意重心往往在“偏”的部分。考生在审题时要重点对表修饰或限制的“偏”的部分进行深入思考,才可能使自己的立意不走偏。如:“诗意地生活”其表意重心在“诗意”上,所以审题时就要紧扣“诗意”二字,“诗意”是什么?“诗意”不仅是诗情画意,更是一种心灵的和谐,是一种超越物质的心态,是一种乐观豁达的精神等。那么,“诗意地生活”就是用一种超越物质的心态或乐观豁达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如果考生眼睛只盯着中心词“生活”,而没有仔细思考修饰语(重心)“诗意”的含义,立意就会走偏。此题题可以用明确重心法立意,突出“喜欢”,然后结合提示从“抚慰过我的童心”“一种冲动”“似曾相识的儿时伴侣”的角度对喜欢做相应的记叙或说明。  
推荐试题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奔跑的小狮子

丁立梅

她常回忆起八岁以前的日子:风吹得轻轻的,花开得漫漫的,天蓝得像大海。妈妈给她梳漂亮的小辫子,辫梢上扎蝴蝶结,大红,粉紫,鹅黄。给她穿漂亮的裙,裙摆上镶一圈白色的滚边儿,还有鞋头上缀着花朵的红皮鞋。妈妈带她去动物园,看猴子爬树,给鸟喂食。妈妈给她讲童话故事,讲公主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王子了。她问妈妈,我也是公主吗?妈妈答,是的,你是妈妈的小公主。

可是有一天,她睁开眼睛,一切全变了样。妈妈一脸严肃地对她说,从现在开始,你是大孩子了,要学着做事。妈妈给她端来一个小脸盆,脸盆里,泡着她换下来的衣裳。妈妈说,自己的衣裳,以后要自己洗。

正是大冬天,水冰凉彻骨,她瑟缩着小手,不肯伸到水里。妈妈在一边,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小手,按到水里面。

妈妈也不再给她梳漂亮的小辫子了,而是让她自己胡乱地用皮筋扎成一束,蓬松着。她去学校,别的小朋友都笑她,叫她“小刺猬”。她回家对妈妈哭,妈妈只淡淡说了一句,慢慢就会梳好了。

她不再有金色童年。所有的空余,都被妈妈逼着做事,洗衣,扫地,做饭,甚至,去买菜。第一次去买菜,她攥着妈妈给的钱,胆怯地站在菜市场门口。她看到别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一蹦一跳地走过,那么的快乐。她小小的心,在那一刻,涨满疼痛。她想,我肯定不是妈妈亲生的。

她回去问妈妈,妈妈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只是埋头挑拣着她买回来的菜,说,买黄瓜,要买有刺的,有刺的才新鲜,明白吗?

她流着泪点头,第一次懂得了悲凉的滋味。她心里对自己说,我要快快长大,长大了去找亲妈妈。

几个月的时间,她学会了烧饭、炒菜、洗衣裳。她也学会,一分钱一分钱地算账,能辨认出,哪些蔬菜不新鲜。她还学会,钉钮扣。

一天,妈妈对她说,妈妈要出趟远门。妈妈说这话时,表情淡淡的。她点了一下头,转身跑开。等她放学回家,果然不见了妈妈。她自己给自己梳漂亮的小辫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日子一如寻常。偶尔地,她也会想一想妈妈,只觉得,很遥远。

再后来的一天,妈妈成了照片上的一个人。大家告诉她,妈妈得病死了。她听了,木木的,并不觉得特别难过。

半年后,父亲再娶。继母对她不好,几乎不怎么过问她的事。这对她影响不大,基本的生存本领,她早已学会,她自己把自己打理得很好。如岩缝中的一棵小草,一路顽强地长大。

她是在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时,流下热泪的,那个时候,她已嫁得好夫婿,在日子里安稳。动物世界中,一头母狮子拼命踢咬一头小狮子,直到它奔跑起来为止。她就在那会儿,想起妈妈,当年,妈妈重病在身,不得不硬起心肠对她,原是要让她迅速成为一头奔跑的小狮子,好让她在漫漫人生路上,能够很好地活下来。

1.文章开始写小女孩八岁时,母亲对她百般呵护的作用是什么?

2.联系全文,说说“妈妈在一边,毫不留情地把她的小手,按到水里面”一句中“毫不留情”一词表现了这位母亲当时的什么心理。

3.说说你对“她流着泪点头,第一次懂得了悲凉的滋味。”这句话的理解。

4.文末“她是在看电视里的《动物世界》时,流下热泪的”,她为什么会流泪?

5.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奔跑的小狮子”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蚂蚁的本领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刘易斯·托马斯曾经这样描述蚂蚁:“蚂蚁太像人了……它们培植真菌多喂养蚜虫做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用化学喷剂惊扰和迷惑敌人并捕捉奴隶;织巢蚁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他太夸张了吗?没有!其实蚂蚁的本事远不止于此。早在人类诞生之前,它们就会修筑“公路”。亚马逊雨林中的蚁类,为躲避狂风暴雨,在树皮上啃出一条条凹槽,或在平地用沙砾修筑成沟槽,作为它们的公路;蚂蚁是列队行进的,为解决相对而行或十字路口的交通阻塞,它们竟“设计,,出了类似立交桥的环形交叉路口。

别看蚂蚁的神经系统并不发达,就那么几个小小的神经元在一起,根本谈不上有头脑和思想,然而它们一旦成为一个整体时,居然能够思考、筹划、谋算,成为一部活计算机。它们无需图纸,也没有指挥和监理,竟能齐心合力地设计并建造成五花八门、奇形怪状的蚁丘。蚁丘的内部布局合理,空气畅通,温度恒定,各种设施齐全,其工程之浩大令人惊叹:有的上百个蚁丘相通,可长达数十米;有的如“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最高的可达6米,按其身高的比例,相当于人类300层的摩天大楼。蚂蚁王国的这类工程往往需要十余年的艰辛劳作,而工蚁的寿命不过两年,也就是说,需要几代蚂蚁的努力方可大功告成。天知道,它们是怎样保持二致的!

据考证,蚂蚁早在5000万年前就完成了类似人类的从“狩猎”到“农耕”的转变。现在地球上约有200余种蚂蚁都有种植蘑菇真菌的本领。它们不仅懂得施肥、收割,还懂得利用树叶发酵产生的热量来保持真菌的恒定的温度和湿度;甚至当它们种植无收时还会向邻居借贷!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们居然还“酗酒”,它们将蝶的幼虫拖入蚁穴中,然后舔食其分泌的甜汁,一个个醉态毕露如醉鬼一般。

地球上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几乎都怕火,但蚂蚁不怕,甚至可以灭火!科学家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将点燃的蜡烛放在蚁穴顶上,开始它们似乎有点惊慌,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只见无数只蚂蚁前仆后继扑向火焰,用分泌出的蚁酸来灭火,经过66秒,一些蚂蚁牺牲了,但终于扑灭了火焰。当再次重复这个实验时,它们只用了40秒钟就将火扑灭,而且无一伤亡。

蚂蚁,这类有着8000万年历史的“资深”的地球居民,真值得我们学习!

1.本文介绍了蚂蚁的哪些本领?

2.文章开头引用刘易斯·托马斯的话,其目的是什么?

3.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说明方法,其作用是什么?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松树金龟子有音乐天赋,连雌虫也一样能唱歌。雄虫是不是靠唱歌来召唤、引诱异性呢?是不是雌虫也用歌声来呼应雄虫的歌声呢?在通常情况下双双快乐地生活在松树枝头,它们是有可能一唱一和、夫妻对唱的。可惜的是,我既没有听到它们在树上一唱一和,也没有听到他们在铁丝网里对唱。我无法作证。

金龟子发音的部位在腹部末端。小虫的腹部一伸一缩,腹部的最后一节跟鞘翅的后翼相互摩擦,就产生了声音。在腹节和鞘翅的表面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发声器官。就是拿放大镜仔细看也看不到用来发音的细条纹,两个面都是光溜溜的。那么声音是怎样发出来的?

你把食指浸湿,按在玻璃板上来回摩擦,发出的声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差不多。如果用橡皮在玻璃上擦,那发出的音跟金龟子叫的音就一模一样了。如能掌握一定的节奏,那就跟金龟子的歌唱没有区别了。金龟子身上的能自由伸缩的软软的腹部就是橡皮,又薄琴硬:的鞘翅后翼就是玻璃。可见金龟子的发音原理非常简单。

其他为数不多的鞘翅目昆虫也具有同样的特点。例如屎壳螂,也是靠腹煮。的伸缩拳摩擦鞘翅后翼,发出声音的。

虽然我们掌握了金龟子的发音原理,它为什么而歌唱却仍是个谜。是为了求偶而歌唱?

这有可能。然而,尽管我特别注意,在深夜里,也从未听到过金龟子的歌声。就是近在咫尺的铁丝网里,我也听不到它们的歌声。

要金龟子唱也不难,只要抓在手里,摸摸捏捏,它就会唱起来。-直唱到你不再去冒犯它。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唱歌,倒更像是抱怨声,对命运的抗议声。真是奇怪;在金龟子的世界里,歌声是用来表达痛苦的,而沉默则是欢乐的标志。

1.选文的这几段文字主要说了哪几个问题?

2.作者是如何探索松树金龟子的发声原理的?

3.“在通常情况下,双双快乐地生活在松树枝头,它们是有可能一唱一和、夫妻对唱的”一句中,“有可能”三字能否删去?为什么?

 



阅读《黔之驴》一文,完成后面小题。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憖憖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已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㘎,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1.下面哪一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相同?(   )

A. 林间窥之   你遮天

B. 驴不怒       喜不自

C. 稍近狎       受匪浅

D. 之曰          不其数

2.“技止此耳”一句中的“此”具体指代什么内容?

3.下列一段文字是《黔之驴》原文的最后一段,选入教材时,编者将其删掉了。请细细阅读,并按要求答题。

原文:噫!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译文:唉!驴子形体庞大,好像很有法道,声音宏亮,好像很有本领,假使不暴露出自己的弱点,那么老虎虽然凶猛,也因为疑虑畏惧而终究不敢进攻。而现在却落得这个样子,真是可悲啊!

有人认为,驴子被吃,是因为它沉不住气,暴露了自身的缺点。你同意这一看法吗?请结合选文说说理由。

4.读了全文后,你想给“黔之驴”怎样的忠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