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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在你成长的过程中,一定有许多让你难忘、值得你珍惜或者回味的人与事请以“回味”为题,写一篇记叙性文章。

 

答案:
例文: 回味 在灰尘厚积的屋檐下取出那串锈迹斑驳的钥匙,从口袋中取出纸巾想要拭去一些污渍,一遍又一遍,“哎,罢了吧。”我这样对自己说,接着将钥匙插进了锁眼,努力地转动。“咔”一声清脆之音,我略微有些颤怵,这声音多久未听到了? ——“乖,跑慢点,别摔着。”爷爷亲切的关怀在耳边回味,童年的欢乐仿佛历历在目。我的双手像捧宝贝般把那个大到两手都抱不下的梨捧在手心,那个刚从屋后梨树摘下的梨子上还闪烁着晶莹的水珠,爷爷笑了:“你这馋嘴的丫头。”我却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很甜。 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就像小时候犯了错,害怕遭受责罚,我不敢惊醒休息中的爷爷一样。用手轻轻地拨开蜘蛛网,突然想说一句“爷爷,我回来了”,可是没有回音,我明白。 不几步,那“骄傲”的红木箱便映入眼帘,它是奶奶的陪嫁,所以在我们家的地位也因此显赫。平时得空奶奶总爱去打开看看,摸上一摸且将它仔细地打点得一尘不染,有时奶奶会在闲暇时分一边抚摸着它壮硕的身躯,一边慈爱地笑笑,为我讲以前的故事。记得每次玩捉迷藏的时候,总是无视它的权威,掩藏在它的身躯下,然后被哥哥轻而易举地揪出来,灰溜溜地接受惩罚。 而今再来看它,鲜亮的大红已染上了灰尘与污渍,没有了华丽的外表,但却依旧改不了骨子里的傲气,它是那般拼命地挺着脊梁。我走上前去一看,空空如也。 正屋里,老式的摇椅一经触碰便发出咯吱的声响,那里记载了老人最后的时光。 ——清楚地记得,那个冬天冷得刺骨,爷爷在奶奶的搀扶下强打着精神坐在摇椅上,沐浴着不多的阳光。他的咳嗽声,声声人耳,他大口大口地喘气才能勉强吃上点东西。隐约,我听到有人说:“他熬不过这个冬天。” 果然,年前他还是走了,在那个雨夹着雪的夜,他选择了逃避大口大口喘气的痛苦,这个任性的老头儿再也不用吃那苦得不能再苦的药了,不久奶奶也离开了人世。 那年,因为考试错过了给爷爷送葬,后来又因为复习迎考错过了给奶奶送葬,只能给他们的灵位添几炷香。添香时我长跪不起,不过竟然哭不出来。因为我仿佛还听见年夜时爷爷点燃的鞭炮啪啪作响,还收到奶奶给我的鼓鼓的红包。“收着吧,红包可不能少了!”我笑了,且告诉自己:“爷爷奶奶不过是一时兴起,到上帝那儿过年去了。” 轻轻掩上门,套上那锈迹斑的锁,看着屋外盛开的雪白的梨花,好香哦,久久回味着。 【解析】 试题分析:本题是一道命题作文,首先要注意审题。“回味”既须有“回忆”,也须有“体会”。只有回忆,没有体会是不准确的。“回味”尽管只是一个词,但它的写作内容比较宽泛,不论是自己亲历的事,还是他人的事;不论是古人的事,还是国家、民族的事,只要是过去的事,都可以写,但又都得品出点什么东西来。体会的可以是认识,可以是情感,可以是蓦然回首的感动,可以是痛定思痛的酸苦,也可以是拨云见日的顿悟等。 考点:按要求写作。能力层级为表达运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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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阅历与读书,完成后面

阅历与读书

①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同一本书,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阅读,往往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正如清代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一书中写到:“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深浅为所得之深浅耳。”可见阅历对读书至关重要。

②阅历之所以会对读书所得产生深浅有别的影响,原因在于阅读并非是对作品的简单再现,而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再创造过程,人生的经历与生活的经验都会参与进来。少年时阅历不够丰富,洞察力、理解力有所欠缺,所以在读书时往往容易只看其中一点或几点,对书中蕴含的丰富意义难以全面把握。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界学识、经验阅历以及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往往能够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视角观察问题,能够看得更加全面透彻。著名学者林语堂在谈读书体验时说:“我此时重读的论文,比幼时所读全然不同,幼时虽觉其文章有趣,没有真正魂灵的接触,未深知其文之佳境所在。”可风,生活阅历越丰富,越有助于人们对作品的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

③那么,该如何丰富阅历呢?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生活阅历是不是丰富,往往与其生活经历密切相关。然而经历不等于阅历。经历只是一种经过,形成的是对事物表象的感性认知而阅历则是在表象的基础上对经历进行思考、领悟、概括、提炼,是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统一。只有勤于反思,才能从经历中领悟到人生的真谛,才能让经历升华成为阅历。但对于人生经历并不丰富的年轻人来说,要丰富自己的阅历,最有效便捷的方法是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成长的良师益友。读书,与智者对话,向圣人讨教,从他人的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从前人的论述中获得启迪,赢得智慧,增长阅历。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人不能任意拉长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在不断经历与不断读书中拓宽生命的宽度。

④阅历助益读书,读书增长阅历,但这并不意味着读书和阅历可以互相代替。不少人在年轻的时候,迫于升学就业的现实压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到中年后,自认为几十年的阅历,早已洞察世事,不需要再到书中寻求人生真谛,阅读的动力大大减退。这都是不对的。读书和阅历都是获取知识的重要源泉,在“有字之书”中透彻理解书中寓意,在“无字之书”中深入领悟生活哲理,二者不可偏废。无论为官经商,还是读书治学,只重读书不重阅历,极易造成主观臆断,会因脱离实际而变得寸步难行只重阅历不重读书,则会导致经验主义,会因缺乏理论指引常常流于平庸世俗。只有二者密结合,既博览群书,又勇于实又勇于实践,以阅读拓展阅历,以阅历深化阅读,才能做到读书和阅历相长,在二者的相辅相成中更好地学习和工作。

作者赵迎辉。有删改

1.请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2.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请简要分析第③段的论证思路。

4.如果用以下材料作为本文论据,你认为放在哪一段最合适?请简述理由。

歌德说:“阅历丰富的人读书时,常常是一只眼看到纸面上的话,另一只眼则留心看纸的背面。”

 


阅读《妈妈的宿命》,完成后面小题

一辆商务车停下来,车门打开,孩子们鱼贯而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六个孩子,大的不过十六七岁,最小的看样子不到两岁。高个子妈妈大步流星走在前 面,小的跌倒了,她根本不管,哥哥姐姐们也不去扶,原地等他自己爬起来。那一两岁的小娃娃走路不稳却急急地想跑,不出十步必跌一跤,连跌几跤后,他哇地哭 了。妈妈挥手让几个大孩子先进去,自己原地蹲下,冲孩子张开双臂。孩子止住哭,缓缓爬起来,像一颗炮弹一样射向妈妈的怀抱。

作为旁观者,我几次欲冲上去扶起摔倒的孩子。妈妈亲了亲孩子的脸颊,放下,让他自己走,她跟在后面。300米的距离,孩子至少跌倒了七八次,妈妈一次都没有扶,那份淡定与冷静,让人觉得那孩子仿佛不是她的亲骨肉似的。

老外爱孩子,天性与我们一样,但比较理智,不容易溺爱。绝大多数人家的孩子,到了18岁,就会脱离父母自立门户。给我家剪过草坪的埃文,他放暑假回父母家住了一个月,水电费、伙食费、房租父母跟他算得清清楚楚,分文不少。中国父母断做不出这样“残酷”的事。

④老外带孩子,比我们得心应手。表妹说她的邻居连生两个孩子,直到孩子出来学步时她才发现。她几乎听不到邻居家婴儿的哭闹声。后来,她自己有了孩子, 也学着美国人的方式带,才明白过来,老外带孩子真有一套,与我们完全相反:孩子一哭,立马放下不管;孩子乖乖地老实了,才抱抱以示奖励。这样训练过的孩子 很少哭闹,又乖又好带。

⑤想起我当年生孩子,一个娃娃让全家累趴下,别说哭了,孩子哼哼两声,家人都会急忙抱起,又是拍又是哄。

⑥中国的家庭是一个孩子全家带,老外是一人带几个孩子,我见过不少家庭主妇一人拉扯两三个孩子的。这其实也是环境逼出来的,美国人一成年就跟父母拜拜 了,美国父母也没有含饴弄孙的愿望。美国的人工费贵不说,保姆也是按时上下班的,不可能一天24小时给你服务,所以,美国家庭一旦有了孩子,甭管太太是哈 佛博士还是耶鲁博士,统统回家当全职太太。

⑦这又催生了一种无奈,我的中学同学,成绩优异,千辛万苦读到麻省博士,专业是核物理,在我眼里,她可是距离诺奖仅几步之遥的人物。

⑧谁料,就这么一个人物,一结婚,一生娃,活动空间立马由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实验室转移到油烟屎尿娃娃闹的家庭小环境来了。

⑨我来美国后找她叙旧,她感伤地说,等孩子们大了,她辛苦读书追求到的真理也全部荒废过时了,早知道是当家庭主妇来的,读个大本就足够了。

⑩有意思的是,她反倒羡慕起我来了,说我玩文字的,笔头只会随着岁月的沉淀而越来越有分量,当十几年家庭主妇后,说不定一飞冲天,成绩斐然。而她,只能缓缓沉入永夜,不再有任何发光的可能。

都说中国妈妈为了孩子失去自我,美国妈妈又何尝不是?一样的牺牲,一样的放弃。

也许,这就是妈妈的宿命。

1.通读全文,说说什么是妈妈的宿命?

2.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1)试赏析“孩子止住哭,缓缓爬起来,像一颗炮弹一样射向妈妈的怀抱”这句话的妙处。

(2)请用平实的语言说说“而她,只能缓缓沉入永夜,不再有任何发光的可能”这句话的含义。

3.结合文章内容,说说文章主要列举了那些事例说明老外对待孩子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4.中外育儿观念差别很大,你赞成哪种做法,说说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