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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枫叶礼赞》,完成下面题目。

枫叶礼赞

(1)我爱枫叶,因为它红得深浓,红得艳丽。

(2)多少年来,每每想到杜牧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自然而然地萦回于三秋景色。而对枫叶的不畏风霜侵凌,在萧瑟的秋林中,愈见其红,而且红得那么动人,就不能不使你心神向往。即使是春花竞盛、暑夏蒸腾的时令,一想到秋,也会首先想到枫叶,这纯不是偶然的。

(3)重阳节过后,在北京来说,到香山看枫叶,正是很好的时节。过去的诗人骚客,在这样的季候,骑一头小毛驴儿,慢慢地出了西直门,一步一颠直往西边走去。等到了碧云寺一带,就渐入佳境。然后像喝了一杯花雕酒一样,被这鲜艳的色彩陶醉了,因而流连忘返。有时还会即景遣兴吟一首七绝,把她比作青春女儿的酡颜。这种意境,固然也不为过,但我却没有这样闲散的雅兴,我爱枫叶。没有别的,爽直一点儿来说,就是因为她红!

(4)秋冬之交,正是吃萝卜的时候。街头夜晚,叫卖者常常喊着“萝卜赛梨”的清脆的声音,引诱你不得不去买一个尝尝;而且萝卜还有”红到心”的别号。可是它的内心是不是红的,还得等到剖开之后,经过检验才见分晓。这又哪里赶得上枫叶之红,她是那么鲜明,那么毫无掩盖地表现自己的色彩。说她是敢于红,有气魄的红,也是应该的。

(5)有人说,枫叶虽红,可毕竟是到了肃杀的秋天。《董西厢》中有一警句:“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以枫叶喻离别,把枫叶比作血,当然这是随人的心情而兴感的。但从我来看,说肃杀也好,比作血也好,都还是在于秋,而不在枫叶,相反的如果把把枫叶之红比作血,那就是因为她的确抗得住肃杀之气啊!

(6)枫叶也并不因为红而孤独。你看去香山看红叶的人那么多;而且东篱黄菊,山涧青松,以及竹的挺拔,梅的清香,或跟她同时,或继之而放,都是在耐寒冒冷中各具风貌。一想到枫叶,我也便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克服困难而挺拔直立的劳动者们,我觉得用枫叶的性格来比喻我们这时代的英雄人物也是毫无愧色的。

(7)我礼赞枫叶,我爱她斗西风血点儿红!

(选自《语文读本》八年级下)

1.从上文看,枫叶有哪些特征?

2.作者写秋冬之交的萝卜以及引用《董西厢》中的警句,各有什么用意?

3.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谈谈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4.作者笔下的枫叶有什么象征意义?

 

答案:
1.红得深浓,红得艳丽;耐得住风霜,无畏无惧。 2.(1)将萝卜与枫叶进行比较,以衬托(或:突出)枫叶红得直接,红得有气魄。(2)引出自己对《董西厢》警句的理解,强调枫叶能抗得住秋天的肃杀之气。(3分 )。 3.运用拟人的方法,采用整齐的句式;表达了对枫叶的赞美之情;语言形象生动,富有抒情色彩。 4.象征着勇于克服困难、敢于展示自我的劳动者。(意思对即可) 【解析】 试题分析: 1.文章的第一节直接点出了“枫叶”的两个特点:红得深浓,红得艳丽;再根据文章的5---6小节的内容概括出“枫叶”的其他特点:耐得住风霜,无畏无惧。 2.根据文章的第4段来分析作者写秋冬之交的萝卜主要用意,用意为:衬托枫叶红得直接,红得有气魄。根据文章的第5段的内容来分析引用《董西厢》中的警句的用意,用意为:强调枫叶能抗得住秋天的肃杀之气。 3.为了表现出枫叶的特点,作者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赋予枫叶以人的性格特征,自然的表达了对枫叶的赞美之情 4.根据文章的第6段来分析作者笔下的枫叶有什么象征意义。文章的主旨再第6段得以体现,“一想到枫叶,我也便想到那些在各个岗位上克服困难而挺拔直立的劳动者们,我觉得用枫叶的性格来比喻我们这时代的英雄人物也是毫无愧色的”这几句话,揭示了作者笔下枫叶的象征意义。 考点:本题考查学生阅读托物言志的抒情散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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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

惜春小札

李国文

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没声儿地离去。既不像秋天落下那么多的黄叶,“无边落木萧萧下”,造下满天声势;也不像冬天,一阵烂雪,一阵冻雨。

典型的春天,应该在长江以南度过。没有阴霾的天气、泥泞的道路、苍绿的苔痕、淅沥的雨声,能叫春天吗?没有随后的云淡风轻、煦阳照人、莺歌燕舞、花团锦簇,能叫春天吗?只有在雨丝风缕、春色迷人的江南,在秧田返青、菜花黄遍的水乡,在牧童短笛、渔歌唱晚的情景之中,那才是杜牧脍炙人口的《清明》诗中的缠绵的春天、撩人的春天。

然而,在北方,严格意义的一年四季,春天,是最不明显的,或许也可以说并不存在的。“五九六九,沿河插柳”,这是地气已经转暖的南方写照。 “七九河开,八九雁来”,而在北方,河里的冰,才刚刚解冻。等到它完全融化的日子,春天也差不多过去大半了。

春天里有未褪尽的冬天,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人们管这种天气现象叫做“倒春寒”。于是,本来不典型、不明显的春天,又被冷风苦雨的肃杀景象笼罩。

北京的颐和园里,有一座知春亭。但知春亭是否“知春”呢?好像也未必。通常都是到了“桃花吹尽,佳人何在,门掩残红”的那一会,才在昆明湖的绿水上垂下几许可怜巴巴的柳枝,令北京人兴奋雀跃不已,大呼春天来了,其实,“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承德的避暑山庄里,有一幢烟雨楼。不过名为烟雨楼,但至少在春天里,是没有烟雨的。“烟雨”二字,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高寒地带,只有塞外的干燥风和蒙古吹过来的沙尘,决不会有那“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的烟雨葱茏的风景。

看来,北方的春天,就像朱自清那篇《踪迹》里写的那样,她“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

因此,捉住春天,把握春天,然后,充分地享受春天。

虽然李商隐告诫过,“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但春天,是唤醒心灵的季节,是情感萌发的季节,也是思绪涌动的季节,更是人的生命力勃兴旺盛的季节。

人的生物钟,如果能够耳闻的话,可以相信,在这个季节里,响动的准是黄钟大吕之音、振聋发聩之声。甚至血管里跳动着的激流,也会蕴含着前所未有的力量。此时此刻,若是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去拼搏,去干一番事业,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能量的“爆破力”。这种“神来之力”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

人的一生,何尝不如此呢?也有其春华秋实的生命过程。那么青春年少的日子,也就是最美好的春天了。然而,一生中的这个春天,似乎比北方真正的春天还要短促得多。

人,有各式各样的活法,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无论怎样的一生,你千万要珍惜你生命中属于春天的那一瞬即逝的岁月。因为,青春只有一次,一去便不复返。

使你的青春放出光华,享受青春的美,那才是生命最大的欢乐。

(选自《中华美文》,有改动)

1.根据诗歌的特点判断:“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与文中的哪句出于同一首诗,简要说明理由。

2.(1)文中江南的春天和北方的春天各有哪些特点?(2)作者将二者对比有何用意?

3.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4.文章在结构上是怎样将描述自然和表达哲理结合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