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中国首善、正义人物、高调慈善倡导者。自汶川地震后,关于他积德行善的种种事迹,便时常见诸报端。2011年3月11日,他以个人名义向云南盈江地震灾区捐献20万元人民币。2011年8月16日,陈光标向井冈山、泰州黄桥革命老区等,捐赠款物价值总计3100万元。但众人对他的这种“高调慈善”行为一直颇有争议。近期,他在微博留言:“要送莫言豪宅”。此言一出,立刻引来一片议论,再次把陈光标的“高调慈善”推到了风口浪尖。有人认为做慈善就应该低调,“做好事不留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也有人认为“高调慈善”能激发大家一起做慈善热情。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要求观点明确,理由充分,150字左右。(6分)